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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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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况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截至报告期末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量15,728,300.00股,持股比例2.74%。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1-3月公司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经营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情况:公司中药饮片业务、药品研发服务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均实现增长;药品制剂业务因上年同期清热解毒类药品市场需求阶段性突增,报告期内市场恢复常态,收入同比下降,但主要产品均保持良好的销售态势;公司总收入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

毛利率变动情况:除药品药材流通业务外,主要业务板块毛利率均实现一定幅度的增长;由于中药饮片业务收入在总收入中的占比提升,公司毛利率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尹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海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风云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尹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海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风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尹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海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风云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22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4-026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9日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方亮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尹辉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2024年一季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573,886,283股,扣除回购专户16,252,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37,404.49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规定,上述第二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太龙药业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2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22证券简称:太龙药业公告编号:临2024-028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258,639.34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71,022,175.95元。

为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结合公司经营盈利状况和中远期发展规划,公司拟定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573,886,283股,扣除回购专户16,252,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37,404.49元(含税)。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和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4-030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

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09日(星期四)下午13:00-14: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29日(星期一)至05月08日(星期三)16:00期间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600222@taloph.com)进行预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04月26日发布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和《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计划于2024年05月09日下午13:00-14:30举行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利润分配相关事项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录播结合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以及利润分配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09日下午13:00-14: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如下:公司董事长尹辉先生、独立董事刘玉敏女士、财务负责人赵海林先生、董事会秘书李念云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5月09日下午13:00-14: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29日(星期一)至05月08日(星期三)16:00期间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或通过公司邮箱(600222@taloph.com)进行预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电话:0371-67982194

邮箱:600222@taloph.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22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4-027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9日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志贤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和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9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3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3日

至2024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应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四)登记时间:2024年5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

(五)登记地点: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8 号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公司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8号公司证券部,邮编:450001。

联系电话:0371-67982194,传真:0371-67993600。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