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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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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饶新投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建项目2×1000MW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已于2024年3月26日正式开工建设。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煤新集(滁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建项目2×660MW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已于2024年3月28日正式开工建设。

公司将密切关注以上对外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志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雪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国民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志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雪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国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志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雪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国民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24-021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国资委《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等工作要求,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通过持续加强自身价值创造能力,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落实打造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发展和资本市场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存量提效、增量转型”发展思路,推动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能力、竞争能力、创新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回报能力,争做资本市场主业突出、优强发展、治理完善、诚信经营的高质量发展表率,为推动加快建设世界一流能源企业、更好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助力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公司现状分析

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十四五”发展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规划,坚持以改革创新为驱动,以安全稳定为基础,以党的领导为保障,全面聚焦“存量提效、增量转型”和“两个联营+”发展思路,加速构建高质量发展产业格局,做强做优煤炭电力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新能源等新兴产业,逐步开创煤炭、煤电、新能源一体化发展新局面。

2023年,公司商品煤产量1,936.91万吨,同比增幅5.16%;商品煤销量1,968.61万吨,同比增幅8.70%;上网电量98.95亿千瓦时,同比降幅2.77%;实现营业收入128.45亿元,利润总额34.3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09亿元,报告期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20.41%。

三、优化目标及工作举措

(一)持续做强主业,提升经营业绩

2024年,公司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严格遵循“存量提效、增量转型”和“两个联营+”发展思路,实施“煤炭、煤电、新能源”一体化发展战略,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牵引,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依托自有煤炭资源,大力推进煤炭与煤电联营,在皖赣两省四市布局新建煤电项目,全面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同时,结合“碳排放双控”的要求,依托现有产业资源和新建煤电项目配套政策,大力实施煤电与新能源联营,拓展壮大新能源产业,谋篇布局“碳中和时代”高质量转型发展,不断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全力打造华东地区多能互补、绿色低碳、智慧高效、治理现代的能源示范企业,坚定不移走好高质量发展的新集之路。

1.以保安全、守底线为前提,筑牢长治久安坚实基础。坚定“零死亡”目标不动摇,狠抓重大灾害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长治久安。一要强化重大灾害治理。二要不断提升生产系统的可靠性。三要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四要加大安全监管和问责力度。五要强化地面安全管理。六要强化干部作风建设。

2.以稳生产、提效率为目标,推动煤电生产量质齐增。以单进提升为龙头,重点抓好布局优化、采区设计、效率提升、技术创新、装备升级等工作落实,保障矿井高产稳产能力。一要坚持长远战略,规划生产接续。二要科学优化系统,促进效率提升。三要抓好单产单进提升,促进矿井稳产高产。四要抓好煤质管理,实现稳步提升。五要聚焦“四新”应用,助力提质增效。重点做好刘庄煤矿盾构机作业线建设、新集二矿选煤厂智能干选改造等工作。六要优化劳动组织,提高工时利用率。七要强化电厂管理,确保应发尽发、能发满发。

3.以强经营、增效益为抓手,持续提升经济运行质量。聚焦国务院国资委“一利稳定增长,五率持续优化”考核导向,持续加强经营精益化管理,确保完成全年经营目标任务。一要全力以赴增收创效。从“量、质、价”上下功夫,努力提高产品产量、质量、价格,实现综合收益最大化。二要多措并举节支降本。做好预算约束、物资采购、工程造价、修旧利废、仓储压降等工作,切实降低公司生产成本。三要加强财务精益化管理。四要严格考核兑现。

4.以抓改革、求创新为突破,提高国企核心竞争能力。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要求,扎实推进企业改革相关工作。一要积极推进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二要纵深推进市场化运营。三要深入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四要进一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5.以谋发展、促转型为重点,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推进火电、新能源项目进度,扎实推动“两个联营+”工作落地见效。一要积极推进新能源项目落实落地。最大限度利用自有资源和煤电配套政策,获取新能源社会资源,努力实现新能源产业快速大发展。二要加快推进火电项目进度。确保板集电厂二期2024年达标投产;上饶电厂、滁州电厂一季度正式开工建设,六安电厂上半年正式开工建设。三要研究布局战略新兴产业,努力打造产业新模式,创建多能互补、产业协同的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

(二)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坚持稳健、可持续的分红策略,兼顾现金分红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统筹好经营发展、业绩增长和股东回报的平衡,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为稳市场、强信心积极贡献力量。

2018年以来,随着煤炭市场回暖,公司盈利水平逐步提升,这一时期公司积极响应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降杠杆减负债工作安排,公司积极开展提质增效降负债工作,公司资产负债率从79.46%下降至59.15%,2023年度首次降至60%以下,有效降低了公司经营风险,为公司改革发展奠定了基础。同时,为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逐年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据统计2018年度至2023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分别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0.20元、0.35元、0.70元、1.10元及1.50元,持续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近年来,公司虽连续实现盈利,但截至2023年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9.15%,有息负债143.61亿元,公司财务风险仍较高。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因为目前公司处于新发展阶段,为加快煤电一体化建设进度,公司新建煤电和新能源项目、煤矿改扩建和安全技改项目及偿还有息负债等对资金需求较大。2024年,公司计划新建煤电和新能源项目、煤矿改扩建和安全技改项目及固定资产更新等资本性支出预算约69.21亿元,预计偿还有息负债约54.73亿元,公司对资金的需求较大。

2023 年度,董事会科学设计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以2023年年末总股本2,590,541,8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88,581,270.0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下一年度。2021年度至2023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分别为7.45%、13.80%和18.42%,超过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剩余未分配资金用于满足补充流动资金和2024年度资本性投入的资金需求,同时减少银行贷款,节约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有利于落实打造“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

公司关注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文件,关于鼓励一年多次分红,多措并举提高股息率等政策精神。未来,公司将打牢安全、生产、经营、改革、创新、发展根基,持续做优做强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力促高质量发展,并积极研究相关政策,评估可行性与落地路径,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情况和资金情况下,以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将保持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

(三) 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公司运营效能

近年来,公司坚持绿色低碳发展方向,高标准建设绿色智慧煤电项目,加快推进新能源项目落地,推动绿色矿山、绿色电力建设,积极打造绿色生态环保企业。此外,公司全面实施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深化薪酬精准激励分配,打造高质量人才队伍,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不断增强稳健发展动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传递公司投资价值

公司将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重视投资者知情权、参与权、收益权,维护与投资者长期稳定的和谐互信关系,让投资者“走得近、听得懂、看得清、有信心”,最大程度获得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同。

公司证券事务部为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专职部门,自上市以来,公司设置专人接听投资者专线,积极回复投资者邮箱以及“上证e互动”平台,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在“上证路演中心”等平台举办投资者交流会,对公司经营业绩进行说明,对定期报告进行解读。公司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搭建投资者与公司沟通的相关渠道和平台,通过专门邮箱(xjnyir@chinacoal.com)以及专门投资者关系管理电话(0554-8661819),倾听每一位投资者的提问和意见建议,认真回复投资者的问题,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利的行使,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提升投资者对公司治理与经营的参与度,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为了更好地向市场和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提高与投资者互动的效果,2024年公司将召开不少于4次由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出席参加的投资者说明会,并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征集投资者提问。公司将利用好“上证e互动”平台,积极回复投资者在“上证e互动”平台上的提问。同时也将加大现场调研、接待,面对面地与广大投资者保持沟通交流。

2.完善投资者意见征询及反馈机制。公司将持续完善投资者意见征询和反馈机制,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深入了解投资者的实际诉求,并通过各种渠道进行针对性回应。在合规的基础上,让投资者全面及时地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与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与支持。

(五)践行社会责任,提升企业形象

公司董事会经过多年的社会责任建设,逐步建立了公司治理、 精益运营、绿色发展、员工关爱、安全健康、社会贡献的ESG构架,实现“蓝天、绿地、净土”的治理效果,全方位践行央企社会责任。一是聚焦主责主业,在绿色驱动中展现央企担当。公司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断优化绿色主业,强化生态修复治理,大力推进“两个联营+”落实落地。二是坚守初心使命,在绿色实践中彰显担当精神。坚持“两个至上”理念,进一步筑牢安全防线,加强人才队伍,助力乡村振兴、全力增产保供,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三是着眼治理提升,在绿色发展中争创一流企业。着眼对标提升,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党建融合治理,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4年,公司将继续把社会责任理念全面融入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中,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推进煤炭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转化,对外持续优化与供应商、客户的伙伴关系和投资者关系,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对内关爱员工健康和生活,重视员工能力培养,实现员工和企业共同成长;积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实现企业与经济、社会、环境持续协调发展。

2023年由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报主办的“2023金牛企业可持续发展论坛”在江苏南通举行。公司荣获首届“国新杯”“ESG金牛奖央企五十强”和“ESG金牛奖百强”荣誉称号。

(六)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探索建立了由“1个体系、2个关键、3项权力、4类主体”构成的企业治理模式,构建以《公司章程》为统领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牢牢把握“党建引领”和“放权赋能”2个关键,科学配置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3项权力,细化决策层、管理层、经营层、监督层4类治理主体权责清单和决策流程,厘清党委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职责,积极探索和不断完善适合企业自身特点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实现子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建强,充分发挥外部董事作用。构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独立高效运行机制,有效保障了专门委员会决策程序的制度化、决策事项的清单化、决策流程的信息化和决策机制的体系化。公司切实维护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利益,将投资者利益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在生产经营、投资并购等重大事项中,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的参与度和认同感。

1.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2024年3月19日,公司为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制度》等治理制度。公司将持续深入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在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从而有效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的参与度和认同感,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2.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和治理建设。公司密切关注监管动态,积极学习研究新规,坚持定期自查,持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公司目前已加入安徽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2024年,公司将积极参加各类监管机构例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下属机构组织的线上、线下培训交流活动,踊跃报名安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举办的资本市场交流活动,保持与市场的良好联接,并向优秀的上市公司学习、借鉴经验,助力公司董监高治理能力的提升。公司将持续加强公司内部培训,通过学习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知识、关注理解监管动态等方式,不断强化其合规意识,提升公司董监高及管理层的履职能力。

3.依法保障经理层行权履职。为增强经理层经营活力,公司稳妥开展经理层成员选聘。坚持党组织对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明确公司党委、董事会在选聘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公司采用竞聘上岗、公开遴选、公开招聘、委托推荐等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选聘经理层成员。其次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建立强激励、重约束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对经理层全面实行任期制及契约化管理,坚持业绩薪酬双对标,经理层成员薪酬与市场充分接轨,合理确定经理层薪酬水平,2024年公司经理层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完成签约率100%,确保有效激发经理层成员的活力和创造力。

(七)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激励与约束共进退

上市以来,公司与实控人、控股股东、持股超过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保持了密切沟通,组织其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安徽证监局等监管机构举办的各种培训,并定期围绕独立董事履职、股份减持新规、违规案例等方面进行培训,旨在加强“关键少数”规范化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同时,及时更新“关键少数”人员名单,做好预沟通工作及密切跟踪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确保履行承诺。

公司将持续加强与“关键少数”的沟通交流,跟踪上述相关方的承诺履行情况,不断强化相关方的责任意识和履约意识。同时,加强“关键少数”对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其自律意识,共同推动公司实现规范运作。

此外,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在将董监高薪酬与上市公司经营效率合理挂钩、薪酬变动原则上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与同行业情况相协调的基础上,研究将市值管理纳入经营层业绩考核,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四、其他事宜

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继续专注主业,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回报投资者,维护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本方案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等相关内容,不能视作公司或管理层对公司发展或业绩的承诺和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24-020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五次董事会于2024年4月15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六安市六安电厂项目部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志根先生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同意聘任程茂玖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程茂玖先生简历如下:

程茂玖,男,1969年9月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曾任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孔庄煤矿财务科科员,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副主任科员、副主任会计师、主任会计师,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煤炭分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程茂玖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同意聘任王绪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王绪民先生简历如下:

王绪民,男,1970年6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锅炉工程处专工、副主任、主任,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嘉峪关项目部常务副经理、党支部书记,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大别山项目部副总经理,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芜湖项目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平圩三期项目筹备组组长、项目部总经理,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沁阳项目部总经理,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华中区域项目开发组总经理兼沁阳项目部总经理,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华中区域项目开发组总经理、沁阳项目部总经理,国家电投集团能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华中区域项目开发组总经理、设计咨询分公司总经理、沁阳项目部总经理,国家电投集团能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咨询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设计咨询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能源发电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王绪民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通过持续加强自身价值创造能力,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落实打造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同意公司制定的《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9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六安市六安电厂项目部(六安市金安区南湖北路1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志根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戴斐先生出席会议;部分高管的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4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

2、按照规定,议案4采取了分段表决方式。

3、议案6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4、按照规定,议案11,议案12,议案13,议案14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书瑶、王倩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