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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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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94,201,952.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有光收发模块、有源光缆、光放大器、波长管理器件、光通信器件、子系统等产品,在云计算和企业网、无线接入、固网接入、中长距光传送网等领域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

云计算和企业网产品包括:支持不同速率(10G、25G、50G、100G、200G、400G、800G、1.6T等)、封装(QSFP、QSFP-DD、OSFP等)、传输距离(100m、500m、2km、10km)的以太网光模块、有源光缆、16G/32G/64G Fibre Channel光模块产品。

无线接入产品包括:4GLTE和5G网络用CPRI/eCPRI的各种10G、25G、50G、100G灰光和彩光光收发模块。

固网接入产品有GPON OLT/ONU、10GPON(10G EPON、10G GPON、10G Combo PON)、25GPON、50G PON的BOSA和光收发模块等。

公司中长距光传送网产品可以提供光传送网端到端的整体解决方案,包括传输光收发模块、光纤放大器、光无源器件、智能光器件等。传输光模块包括100G、400G等速率光模块,支持10km、40km、80km等传输距离。光纤放大器产品包括掺铒光纤放大器、拉曼放大器和混合光放大器。光无源器件包括AWG(阵列波导光栅)、VMUX(光功率可调波分复用器)、WDM(波分复用器)、VOA(可调光衰减器)、OPM(光性能监测功能模块)等光传送网所需的光器件。智能光器件包括WSS(波长选择开关)、OTDR(光时域反射仪)、相干器件等。

公司也在积极拓展其它新兴行业产品的种类拓展,部分产品已经取得较好进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法定代表人:黄宣泽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81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15:00在公司432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监事会3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宣泽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胡华夏先生、马洪先生、王征女士、孙晋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度会计报表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出具了大华审字[2024]001100895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3年度决算情况: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060,944,999.12元,较上年减少12.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9,329,416.51元,较上年增长1.80%。

2023年末资产总额12,027,853,800.82元,较上年增长21.45%;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440,431,224.59万元,较上年增长37.95%。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6票,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来自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丁峰、雷信生、吴海波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核字[2024]0011008200《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内字[2024]001100022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以及〈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自评估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ESG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619,132,220.93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19,329,416.51元。母公司当期实现利润553,647,274.25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55,364,727.43元。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841,691,318.31元,扣除以前年度现金分红方案136,212,907.19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3,269,443,100.20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利润分配承诺。公司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达100%,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第五条第三款“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的有关规定。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2024年度信贷业务办理额度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2024年度公司(含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的信贷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押汇、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进口代付等信贷业务,上述信贷业务办理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6票,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来自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丁峰、雷信生、吴海波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说明〉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6票,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来自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丁峰、雷信生、吴海波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为规范关联交易、强化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说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说明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现行章程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订、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详见巨潮资讯网。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81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

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1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0会议室。

9、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统计时,将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3)上述议案10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如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且该等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就该等议案进行投票。相关事项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此外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9:30一16:30。

(二)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1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5月13日16:3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三)会务联系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1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向明、方诗春

联系电话:027-87694060

传真:027-87694060

电子邮箱:investor@accelink.com

(四)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3、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样本。

(下转314版)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黄宣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向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向明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黄宣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向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向明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