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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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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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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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是境外子公司税收抵免优惠和先进制造业进项税加计抵减。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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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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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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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李茂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丽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邹勘华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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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李茂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丽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邹勘华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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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6日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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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
弘亚数控是国内家具装备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的行业领军企业,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及制造能力,为家具的智能化生产提供全系列数控制造装备、自动化生产线和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公司在中国和意大利设立研发制造基地,与全球120多家经销商合作开展业务,业务遍及70多个国家和地区。
(2)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客户提供多系列数控家具机械设备和成套自动化生产线解决方案,主要为封边机、数控钻、加工中心、裁板锯、包装设备、木门加工设备、自动化生产线、智能制造解决方案等。主要应用于定制家具、办公家具、成品家具、实木家具、木门等木制家具产品的加工制造,以及其他应用领域,如木地板、木制工艺品、建筑装饰、会展展示等。
① 智能封边机系列
封边机主要应用于衣柜、橱柜、办公家具等板式家具的封边工艺。封边工序是板式家具加工的重要环节,不仅影响家具的使用寿命、环保性能,还影响家具的整体质感和外观。封边机主要有高速柔性封边机、激光封边机、柔性封边机、双端封边机、斜边封边机、木门封边机等。
② 数控钻系列
数控钻系列产品主要用于板式家具板件的钻孔和铣型工艺,如铰链孔、三合一孔、隐形连接件槽、镂空、切角等加工。针对市场全屋定制家具日趋差异化的需求,自主研发多款数控钻孔设备,主要有六面数控钻孔中心、复合加工数控钻孔中心、双工位数控钻孔中心、通过式数控钻孔中心等。
③ 加工中心系列
加工中心是一种用于各种人造板、实木等材料加工的柔性制造设备。采用多轴联动控制方式,与前端家具设计CAD/CAM软件技术相结合,可实现镂铣、侧铣、钻孔、锯切、自由曲面等多样化复杂产品的智能加工,满足复合多样化的加工需求。主要有三轴平台式加工中心、PTP加工中心、五轴加工中心。
④ 数控裁板锯系列
数控裁板锯是家具生产中将板材进行精准裁切的智能化开料设备,具有高效、精密、安全和操作简单等优点。可根据客户订单数据进行智能优化,生成最优的裁板方案,智能AI算法可有效提高原材料利用率。主要有前上料数控裁板锯、后上料数控裁板锯、超高速裁板锯、纵横数控锯切中心等。
⑤ 智能工作站及工段自动化
智能工作站结合定制及成品家具生产对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需求,基于公司自研软件,主机产品以及系统集成优势,推出适用单工段或全工段自动化生产线,实现无人或少人操作,提升生产效率及产品合格率,加速推进家居企业智能制造升级。
⑥ 智能制造解决方案
整厂规划方案是对客户厂区布局、产品工艺、生产流程、产能需求等进行整体规划,通过生产线规划专家系统进行智能规划、工艺及流程再设计、生产管理提升与产品智能化相结合,实现制造经济效益最大化。机器人及智能输送线体将智能开料中心、柔性封边连线、数控钻多机连线、智能分拣缓存、智能包装线无缝衔接,实现工件从开料工段到包装工段全自动化。实现无人或少人操作,提升生产效率及产品合格率,加速推进家居企业智能制造升级。
(3)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① 全球家具机械行业发展情况
现代家具机械起始和发展于欧洲,目前德国、意大利和中国是世界领先的家具机械生产国家。德国作为家具机械最大的生产国和出口国,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地位和技术水平都要显著高于其他国家和地区,生产的开料、封边、钻孔、木屋建造等家具制造设备主要销往欧洲、南北美洲、中国等国家和地区,代表企业有德国豪迈集团(HOMAG Group,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HG1.F)、伊玛谢林集团(IMA Schelling Group),其中德国豪迈集团是全球板式家具机械的龙头企业,其欧美市场占收入比超过70%。意大利也是板式家具机械生产制造强国之一,板式家具机械门类齐全、产品品种众多,技术水平较为领先,尤其是加工中心、封边机等数控类家具机械设备,主要销往欧洲、南北美洲,代表企业有比雅斯集团(BIESSE Group,意大利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BSS.BSI)和埃斯曼集团(SCM Group),主要分布在欧美市场,其中比雅斯集团欧美地区占比较高。中国家具机械生产企业经过多年持续快速的发展,体量上逐步形成追赶的趋势,技术水平逐步接近甚至有部分产品赶超国际先进水平,在高端市场逐步实现进口替代,在中端市场保持较大的市场份额,在“一带一路”国家及国内增量市场占据领先优势,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弘亚数控销售收入近年来在国内同行业中持续排名处于领先位置。
② 中国家具机械行业发展情况
中国家具行业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发展,已从传统手工业发展成机械自动化生产为主,技术装备较为先进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产业。随着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助力,家具产业智能化进程加速,整个家具产业链格局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定制家具的飞速发展占据了家具市场较大份额。家具企业逐渐从依靠资源要素的低成本竞争,向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转变,从单纯的产品向产品+服务转变,从家具制造商向家居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转变。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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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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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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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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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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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5日出具了《2021年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弘亚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上述评级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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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8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0,906,009股新股,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2022年10月8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在取得批复后一直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事宜,但由于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和发行时机等多方面原因,公司未能在批复的有效期内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该批复到期自动失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募集资金项目前期已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项目进展顺利。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到期失效,不会对项目推进及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茂洪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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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2、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时间:2024年4月25日;地点:公司会议室;会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茂洪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另行通知。
《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另行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合计3,983,473,859.66元,负债合计1,168,640,148.07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814,833,711.59元。
2023年,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82,651,902.0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09%,实现营业利润690,361,681.8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0,017,391.7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75%。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另行通知。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721,738,717.99元。公司拟以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按公司2024年3月31日的总股本424,230,243股进行测算,本次现金分红总金额预计为254,538,145.80元(含税)。
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减资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提请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制定2024年具体的中期(含半年报、三季报等)现金分红方案。
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条件为:中期现金分红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正。
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为: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李茂洪、陈大江、刘风华、刘雨华、黄旭、吴海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另行通知。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2023年度薪酬考核情况确认的议案》;
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中“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的有关内容。
董事李茂洪、陈大江、刘风华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另行通知。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另行通知;修订后的制度全文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另行通知。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公司上年度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董事会对公司上年度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7、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李茂洪、刘雨华、刘风华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及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
3、《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4、《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5、《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24-013
转债代码:127041 转债简称:弘亚转债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广州极东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东机械”)拟与广州鼎惠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惠投资”)签署《租赁合同》,公司子公司广州玛斯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玛斯特智能”)拟与广西三威家居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三威分公司”)签署《租赁合同》,将部分办公场所分别租赁给鼎惠投资、三威分公司,租赁面积分别为21.00平方米和1,057.94平方米,租赁期3年,租金及管理费总金额为100.99万元(水费、电费等其他相关费用将按交易对方实际使用情况计算,最终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协议。
(二)关联关系介绍
交易对方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茂洪先生和刘雨华女士直接控股的公司或间接控股的下属公司之分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茂洪先生、刘雨华女士、刘风华先生回避表决。在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属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鼎惠投资基本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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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惠投资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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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威分公司基本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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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威分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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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极东机械与鼎惠投资之间的关联交易
1、租赁资产:广州市增城区永宁大道72号科研楼501室;
2、租赁用途:办公;
3、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4、租金及费用:租赁面积21平方米,每月租金(含管理费)为人民币含税546元,合同租金总额为含税19,656.00元(水费、电费等其他相关费用将按交易对方实际使用情况计算,最终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二)玛斯特智能与三威分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1、租赁资产:广州市黄埔区瑞祥大街81号玛斯特办公楼F10办公室,租赁面积1,057.94平方米;
2、租赁用途:办公;
3、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2024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
4、租金及费用:租赁面积1,057.94平方米,每月租金(含管理费)为人民币含税27,506.44 元,合同租金总额为含税990,231.84 元(水费、电费等其他相关费用将按交易对方实际使用情况计算,最终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租赁价格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基础上,经交易双方公平、友好、自主协商确定。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极东机械与鼎惠投资之间的关联交易
出租人(甲方):广州极东机械有限公司
承租人(乙方):广州鼎惠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租赁物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广州市增城区永宁大道72号科研楼501室(以下简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乙方承租的区域只作办公用途使用,核定租赁的总建筑面积为21平方米。
2、租赁期限
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为3年,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
3、租金、其他费用及付款方式等
租金及管理费每月总金额为546元,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的10日前以银行转账付款方式一次性足额向甲方交纳当月的租金及管理费。租赁期满若需续租,租金及管理费每年以3%的比例递增。
(下转36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