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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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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82版)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后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3《首次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年产10000吨植物用微生态制剂系列产品项目”项目投产后,自动化新设备折旧造成固定成本增加。同时,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新产品开发及市场推广应用仍需要一定的周期,导致本期未达到预期收益。

注5:“动物用保健品综合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产后,受下游养殖端行情的影响,同时,新投入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增加,导致本期未达到预期收益。

注6:“蔚蓝生物集团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用于提高公司生物技术中心的科研设施和基础条件建设,不直接新增公司产品产能,不涉及对应产品的产能利用率、产销率计算和新增产能消化措施等。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附表2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该项目与所有经营活动相关,无法单独核算其实现的效益。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附表3

首次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3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资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1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执业证书编号NO 0014469)等相关资质。

历史沿革:致同所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08年与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更名为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吸收合并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正式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北京为总部,在长春、成都、大连、福州、广州、哈尔滨、海口、杭州、济南等省市设立了分支机构,客户群十分广泛,包括200余家上市公司,3,000多家大型国有、外资及民营企业。

2、人员信息

致同所目前从业人员超过6,000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截至2023年末有1,364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74亿元。上市公司2022年报审计240家,收费总额3.02亿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房地产业,致同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2022年年审挂牌公司客户151家,审计收费3,570.70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9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89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致同所近三年(2020年-2022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5、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赵艳美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民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娟

赵艳美(女士):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签署新三版挂牌公司审计报告5份。

刘民(女士):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王娟(女士):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赵艳美、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民、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娟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4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包含内部控制审计收费30万元)。2023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90万元(包含内部控制审计收费3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外部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同时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和完整性,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机构和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续聘程序等符合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 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5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拟对《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除以上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章程的修订内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7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25日,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已授予尚未行权的2021年股票期权共计284.3174万份。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1年6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6月24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7月4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7月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7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1年7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1年7月22日为授权日,授予50名激励对象1,0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1年7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

7、2022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2021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3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1、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为: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利润较2020年增长55%,即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应不低于16,891.31万元。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为8,051.57万元,较2020年同比下降26.12%,因此,公司2023年业绩未达到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第八章 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 之“二、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的规定:“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度对应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涉及需注销的股票期权为197.00万份。

2、截至2023年7月29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部分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但放弃行权,涉及需注销的股票期权为87.3174万份。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共284.3174万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2021年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2021年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8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精制酶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61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66.7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19元,共计募集资金394,016,73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440,291.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9]37110002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1、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期限

2、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结合市场环境的变化,为提高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公司拟对产品生产线进行工艺优化,工艺优化所需的部分设备的定制周期、安装周期及调试周期较长。公司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结合该项目目前的建设情况,综合考虑后期整体施工进展,公司经审慎研究论证后,拟将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4年5月延期至2024年12月。

四、为保障募投项目延期后能按期完成拟采取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要求,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2、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及市场环境的变化,进一步强化与项目相关建设任务的协调,实时跟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统筹解决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展的问题,保障募投项目能够按期完成。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调整是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实际建设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并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未实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或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延期是为了更好的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合理有效的资源配置,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与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与监事会一致同意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因此,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9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和日期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其中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解释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0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一一食品制造》的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

二、报告期经销商变动情况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1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

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 上午10:00-11: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7日(星期二)至5月13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vland@vlandgroup.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6日发布公司2023年度报告和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5月14日上午10:00-11:3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4日上午10:00-11: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刚

董事兼财务总监:乔丕远

董事会秘书:姜勇

独立董事:林英庭、王京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上午10:00-11: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7日(星期二)至5月13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vland@vlandgroup.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勇

电话:0532-88978071

邮箱:vland@vlandgroup.com

六、其他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2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596-1号 蔚蓝生物创新园B座 多媒体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6日

至2024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8、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12:00和14:00-14:30。

2、登记办法:公司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 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登记方式:直接登记,外地股东可用信函、邮件发送扫描件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596-1号蔚蓝生物创新园B座多媒体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通信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596-1号蔚蓝生物创新园;邮政编码:266100;来函请在信封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联系人:姜勇

3、联系电话:0532-88978071,邮箱:vland@vlandgroup.com

4、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