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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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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负责人:孙志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柱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衡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4-011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基于生产经营所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联董事孙志勇先生、许帮顺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并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期权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独立董事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经营方面关联交易,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相关额度预计是根据日常经营过程实际情况提前进行的合理预测,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届时关联董事将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IJF Australia Pty Ltd

公司性质: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万澳币

注册地址:澳大利亚阿德莱德

公司简介:1964 年成立,在澳大利亚厨柜行业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主营范围厨柜、卫浴、衣柜等木质类产品。

至2023年12月31日,IJF Australia Pty Ltd 总资产$15,000,292.20,净资产$7,083,336.92,营业收入$33,434,191.76,净利润$-729,410.21,单位:澳元。(澳洲财年期间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2、公司名称:安徽谨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11月30日

注册资本:610 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下塘镇纬四路2号综合楼3楼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公司名称:安徽谨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11月30日

注册资本:610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下塘镇纬四路2号2幢3楼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公司的全资孙公司ZBOM Australia Pty Ltd 持有IJF Australia Pty Ltd 47%的股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孙娟担任IJF Australia Pty Ltd 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安徽谨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安徽谨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与上述两公司为关联单位,故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孙志勇先生和许帮顺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故此项租赁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为销售产品、商品和租赁等业务,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因业务开展需要,向上述关联方销售商品、租赁等业务。双方交易定价参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协商一致、互惠互利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该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且该等交易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志邦家居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志邦家居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监事会决议;

3、志邦家居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度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4-009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董事兼总裁许帮顺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

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选举董事纵飞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变更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王文兵先生(主任委员)、张京跃先生、纵飞先生。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4-008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基金理财产品等。

● 投资金额:公司拟继续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委托理财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总体风险可控,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因素、投资市场波动等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充分保证资金安全及正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拟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继续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谨慎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基金理财产品等。

(五)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资金,公司拟委托理财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总体风险可控,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因素、投资市场波动等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金融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

2、公司财务部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若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4-007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 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金融机构开展累计总额不超过折合2亿元人民币(在交易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四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四届监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以投机和非法套利为目的,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时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以日常生产经营需求为基础,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目的

为了为降低汇率波动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控制经营风险。

(二)业务品种

本公告所称外汇衍生品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产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等。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三)业务规模及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金融机构开展累计总额不超过折合2亿元人民币(在交易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澳元等。

(四)授权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交易对方

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

二、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5日公司四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四届监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其他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通过专业机构掌握市场波动原因并研判未来走势,选择风险可控、交易简便的品种;明确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原则是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当汇率发生宽幅波动且导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潜在亏损时,公司将积极寻求展期等风险对冲产品,严格控制市场波动风险。

2、公司选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合作方都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审慎的大型银行金融机构;选择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并与合作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币种、金额、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原则、交易审批权限、交易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程序及信息保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能够有效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

4、公司财务部专人负责,对持有的外汇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及时报告并制定应对方案;强化相关人员的操作技能及素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不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风险敞口,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性和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指南,对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核算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以防范汇率的波动风险为目的,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收支计划相匹配,不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4-003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主要经营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七号一一家具制造》的要求,现将公司2023年年度主要经营情况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二)主营业务分渠道情况

二、报告期门店变动情况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4-002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股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23年度实现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95,066,026.42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150,584,229.72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85,255,704.01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及盈余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回报全体股东并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回报,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4-013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庐阳工业园连水路19号行政楼1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

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宜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经公司 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详见 2024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12、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孙志勇、许帮顺、孙玲玲、夏大庆、纵飞、石磊、李玉贵、蒯正刚、耿雪峰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 投票。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安徽合肥市庐阳区工业园连水路19号行政楼证券部

电话:0551-67186564

传真:0551-65203999

邮箱:zbom@zbom.com

联系人:臧晶晶

(三)登记时间

2024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 14:00-16:00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凭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进入会场;

2、会务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3、凡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4-010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

为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并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推进公司 ESG(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工作,提升公司ESG管理水平,经研究,将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将原《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更名为《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相应ESG管理职责等内容,修订该委员会的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本次调整仅就该委员会名称和职责进行调整,其组成及成员职位不作调整。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4-006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4月25日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综合考虑资金安排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综合敞口授信额度, 主要包括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融资业务,上述综合敞口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由于上述综合敞口授信额度超过规定的董事会关于借贷的审批权限,还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4-004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4月25日,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3年年末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回收金额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经过减值测试,公司当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353.84万元,其中资产减值损失12,218.52万元,信用减值损失8,135.32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

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经测试,2023年度公司计提与转回应收款项减值准备8,135.32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在资产负债表

日将存货分为原材料、库存商品以及发出商品等明细项目进行减值测试,按照成

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23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81.09万元。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经测试,2023年度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9,108.48万元。

长期资产减值准备: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经测试,2023年度公司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2,228.95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度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0,353.84万元,减少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0,353.84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同意公司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3-016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七号一一家具制造》的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二)主营业务分渠道情况

二、报告期门店变动情况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4-014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

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27日(星期一)下午 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20日(星期一)至05月24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bom@zbom.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6日发布公司2023年度报告、2024年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5月27日下午15:00-16:3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27日下午15:0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孙志勇先生,董事会秘书孙娟女士,财务总监刘柱先生,独立董事王文兵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5月27日(星期一)下午 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5月24日(星期五)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zbom@zbom.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董秘办

联系电话:0551-67186564

邮箱:zbom@zbom.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4-012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合肥志邦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居子公司”)、安徽志邦全屋定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屋子公司”)、清远志邦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家居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额度, 拟为全屋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额度,拟为清远志邦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额度。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对家居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0,000万元,对清远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70,000万元。

●本次预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以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7亿元人民币(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70%,敬请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保证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计划2024 年度为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用于办理银行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等以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与战略发展所需资金的相关业务,在授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述担保额度为基于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授权期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在 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分别按照资产负债率高于/低于70%,在相应类别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

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控股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金额范围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融资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担保事项需金融机构审核同意的,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本次提供担保预计事项有效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本事项还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下转407版)

(上接4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