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208 证券简称:道通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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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注1:
2024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3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2.22%。其中,数字能源业务实现收入1.60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3.33%;数字维修业务(含汽车综合诊断产品、TPMS产品、ADAS产品等)实现收入6.8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61%。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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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红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莹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李红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红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莹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转债代码:118013 转债简称:道通转债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2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明确意见。
2、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6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公布了《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12月28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公告编号:2021-073)。
3、2022年1月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1月5日披露了《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及《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02)。
4、2022年1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10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6、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监事会对此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作废原因
(1)因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8人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9.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
(2)因公司当期业绩未达到考核目标,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906号):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51,152,240.25元,较2021年增长44.26%,2023年度公司实现毛利1,784,600,819.77元,较2021年增长37.36%,公司业绩未达到考核目标,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当期不得归属的101.8200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2、作废数量
以上两种情形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0.9200万股,并由公司作废。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1、公司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转债代码:118013 转债简称:道通转债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8日以邮件、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瞿松松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作出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截至本审核意见出具之日,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3、《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转债代码:118013 转债简称:道通转债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8日以邮件、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红京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董事银辉先生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1票。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3、《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转债代码:118013 转债简称:道通转债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优化资产结构,进一步聚焦发展主业,支持战略实现和长期可持续发展,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道通科技”)向林中山先生转让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塞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防科技”)5%的股权。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款依据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合计为630万元人民币,全部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塞防科技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述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二、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前后塞防科技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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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1
转债代码:118013 转债简称:道通转债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8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明确意见。
2、2020年8月18日至2020年8月27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公布了《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0年8月28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公告编号:2020-040)。
3、2020年9月2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9月3日披露了《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及《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42)。
4、2020年9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年3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6、2021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7、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8、2023年10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9、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监事会对此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作废原因
(1)因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8人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14.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3人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2.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
(2)因公司当期业绩未达到考核目标,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906号):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51,152,240.25元,较2019年增长171.88%,2023年度公司实现毛利1,784,600,819.77元,较2019年增长139.32%,公司业绩未达到考核目标,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四个归属期当期不得归属的151.2500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当期不得归属的42.8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2、作废数量
以上两种情形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0.2500万股,并由公司作废。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1、公司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