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33版)
经核查,本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该事项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发行方案及实施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决定,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2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解释第16号》的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明确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的规定。本报告期,公司执行解释第16号中有关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且针对相关交易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会计师事务所无需对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出具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06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丽君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报告》及《2023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报告》及《2023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2023年度报告》及《2023年度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3年度报告》及《2023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发表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3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没有监事对《2023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根据未来发展规划需求,同时结合公司经营及现金流量情况,拟定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利润分配原则,能够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与股东现实利益之间的关系,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未来期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的预计, 监事会认为预计的2024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需,有助于上市公司获取优质资源,加强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降低经营成本,充分利用自身客户资源和营销能力,促进主营业务发展。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含子公司)2024年度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本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07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24)第05310号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42.02万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额为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634.73万元(根据新金融准则调整后),减去报告期内派发的2022年度现金股利0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年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根据新金融准则调整后),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0元。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认为: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受宏观经济形势下行等多重因素影响,2023年度文化新业态促进消费开始由一般的功能性需求向高品质性需求转变, 媒体渠道呈现多元化、精垂化的方式,整体广告行业集中度低,市场规模虽同比略有上升,但竞争更趋激烈。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991.98万元,同比下降23.43%,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42.0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817.36万元。鉴于公司扣非后净利润处于亏损状态,考虑到公司长远、持续的发展需要,并为谋求企业价值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本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方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持续发展目标、盈利能力,兼顾股东近期及中长期合理回报基础上,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模式及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做出的利润分配安排。
(二)公司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年度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今后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经营情况、现金流状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情况,从公司实际经营角度出发,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为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客观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通过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0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股份制商业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预计2024年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1亿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单笔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
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活期存款利率,且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为保本、流动性好、收益较稳定的理财产品。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审慎评估每笔委托理财的风险,建立并执行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1、公司财务部门将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财务总监审批。
2、公司财务部门将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2024年度预计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投资的产品均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风险可控的理财品种,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为公司主要合作的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对预计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对产品的收益类型、是否保证本金、银行资质、资金流动性等方面均需进行了严格的评估。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预计2024年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均为已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委托理财受托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关系,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43.31%。。此次进行委托理财,主要是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创造价值。公司委托的理财产品对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要求,公司将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该等银行结构性存款到期收益列报于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预计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银行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可能受宏观经济的影响有一定的波动性,不排除本次委托理财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2024年度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1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事项,本次委托理财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预计及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单笔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制定了相对完善的风险防控措施和内控程序,整体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与收益水平,不会影响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本次购买委托理财产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含子公司)2024年度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