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5167 公司简称:利柏特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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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涉及多个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工业模块设计和制造业务涉及的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C35);公司工程总承包及工程设计业务涉及的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行业代码:M74);公司工程施工业务涉及的行业为土木工程建筑业(行业代码:E48)。
随着全球经济的进步和科技的高速发展,很多先进的理念及技术都被广泛应用到制造业,特别是伴随着信息技术以及现代化生产方式的发展和进步,现代制造业越来越向知识密集型、设备及信息密集型方向转变,从而推动项目建设模块化的发展。模块化的项目建设方式在制造过程及项目实际投产上具有诸多优势,使得越来越多行业的项目建设向模块化趋势发展。
(一)模块化制造的优势
1.符合国际化分工产业格局,平衡全球生产资源
将大型的、复杂的装置通过设计拆解为数个工业模块或将多个相关工艺流程中的设备及管路集成至单个大型模块,在工厂预制、预组装代替传统工程建造模式在项目现场施工的工作模式,使得项目的主要建设过程能够从施工现场转移至异地工厂,能够发挥劳动力的成本优势,在国际化分工产业格局下,我国将成为全球最主要的工业模块生产基地。
2.避免恶劣的施工环境
石油天然气开采、矿业等行业,对于大型装置模块化有着较高需求,主要原因为其项目建设地多为人际罕至的地区且自然环境条件恶劣,不适合大规模现场施工作业,大大提高了项目建设的难度、周期和成本。而采用模块化制造方式,可以把大型开采及生产装置设计拆解成各种具有功能的中小型模块,异地制造完成后运输至现场进行简单安装即可生产,有效地避免了恶劣的施工环境。
3.成本及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环保
模块化制造能够在更优良的厂区生产环境中实施集中生产,工作内容相对固定明确,可以提高大型装置的制造质量;同时,不同模块之间可以同步制造,从而可以压缩项目建设周期,以更好地对在建项目进行成本控制。
模块化制造的模式,能够避免现场建设过程中交叉施工的现象,并通过先进的仪器和技术手段完成大型装置的检测,大幅提高项目建设的安全生产系数。
在传统现场施工建设过程中,需要对噪声、振动、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进行全面控制,尽量减少这些污染物的排放造成的影响,模块化制造的模式能够有效地降低施工现场环境污染。
(二)大型装置模块化的优势
通过模块化方式制造的大型装置具有方便拆卸的特点,在生产线升级改造、检维修、回收利用等方面具有诸多优势。
1.生产线升级改造
模块化为工业企业提供了许多可能性,可以同搭积木般将不同功能的工业模块组装成新的生产装置。在项目建设初期,工业企业可以根据当时的市场需求及资金情况,采用产能较小的生产装置;后续随着市场需求不断增加或工艺路线的革新,企业能够将生产装置进行快速拆卸并扩建,同时将技术领先的工艺设备集成到现有流程生产装置中,用于替换或新增的工业模块可以提前进行设计和制造,从而大幅降低扩产或技改所需的停工时间。
2.生产线检维修
通常工业企业对整条生产线停工检修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及成本,而通过模块化方式建设的生产线,可以在连续生产的情况下,通过拆卸单个模块化装置实现整条生产线的检修工作。
3.生产线回收利用
生产线上各个模块相互独立、拆分便捷,可以实现循环利用,有效降低成本。
公司专注于工业模块的设计和制造,拥有“设计-采购-模块化-施工”(EPFC)全产业链环节及一体化服务能力,能够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项目建设服务,为项目建设的安全性、经济性提供保障。
(一)工业模块设计和制造
工业模块的设计过程以大型装置所需达到的工艺用途为基础,根据其工艺设备、空间布局等因素,综合应用结构设计、三维建模、总装、管道应力计算、吊装运输等多项设计技术将大型装置拆解成数个模块或将多个相关工艺流程中的设备及管路集成至单个大型模块,并对各个模块的结构、管路、控制系统、安全检测等方面进行详细设计;工业模块的制造过程需应用预制、焊接、拼装、检测、吊装等多项模块制造技术。
公司主要产品为工艺模块、管廊模块以及管道预制件。工艺模块的应用领域广泛,不同工艺模块之间用途差异较大,公司具备将各类大型装置进行模块化的设计和制造技术。报告期内公司工艺模块主要应用于化工行业,并已延伸到油气能源、矿业、水处理等多个行业。管廊模块以及管道预制件是连接各工艺设备的桥梁,提供介质输送枢纽的作用,广泛应用于多个行业领域。
公司的工业模块均为非标准的定制化产品,具有代表性的产品外观、特点及用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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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程服务
公司具有全产业链环节服务能力,可根据业主的需求提供包括工程总承包、工程设计、工程采购、工程施工以及工程维保等在内的各类工程服务,具体包括工程项目的总体策划、可行性研究、工程造价及经济分析、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设备及系统检维修等工作。
1.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是指受业主委托,按照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全过程实行总承包。通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安全、质量、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并结合工程总承包的特点和要求,配备有工程设计、采购管理、分包管理、施工管理、费用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等完备的专业队伍。
公司在接受业主委托后,指派项目经理并组建项目部,分别由项目设计组进行工程设计,由项目采购组负责采购,由项目施工组执行施工过程及施工管理。项目施工完成后进行试车,业主验收合格后予以交付。
2.工程设计
工程设计是在项目前期策划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已经确定的商业目标和技术路线开展用于项目实施的设计和技术服务工作,包括基础设计和详细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通常情况下,在与业主充分沟通协商,得到齐全的项目设计输入和要求后,包含选址条件资料、工艺技术方案、关键设备、政府部门相关批复等必要信息后,各专业设计人员分工开展工作。
公司设计部门配备总图设计、工艺设计、管道设计、动静设备设计、建筑结构设计、电气仪表设计、暖通设计、消防及给排水设计等专业设计人员,在具备较强的工程设计能力的同时为工业模块设计以及工程维保提供技术保障。
3.工程采购
工程采购是指公司根据业主工程项目的特点及需求,为其提供工程材料和设备的定制化选型服务及采购。公司具有完备的采购体系,能够快速响应业主的各项需求。
4.工程施工
公司工程施工业务主要涵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以及施工劳务等,具备精细化的项目管理能力以及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工程施工作为公司“设计-采购-模块化-施工”全产业链上的重要环节之一,能够通过施工过程中的数据信息形成反馈,为未来其他项目设计提供经验和指导,减少变更工作,不断提升公司设计能力。
5.工程维保
公司工程维保业务主要包括业主厂区内指定设备和系统的检修、维护、修复工作。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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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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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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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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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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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4,234.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8.39%,实现净利润19,018.4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73%。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为293,467.6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63,121.5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4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4-024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书面及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英洁女士主持,董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基本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编制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股东的长期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4-028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8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上述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等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4-030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远期结售汇额度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为了减轻或避免汇率变动对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口业务效益的影响,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公司拟根据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的变化及出口订单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 交易品种:远期结售汇业务,币种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币种,主要币种为美元。
● 交易工具:远期结售汇合约
● 交易场所:场外/境内
● 交易金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等价货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远期结售汇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回款预测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由于公司出口项目以美元结算为主,跨境人民币和其他币种结算为辅,为了减轻或避免汇率变动对公司出口业务效益的影响,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公司拟根据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的变化及出口订单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公司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通过锁定汇率,降低汇率波动风险。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等价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约定的外汇币种、数额、汇率和交割时间,在约定的时间按照合同规定条件完成交割的外汇交易。
(五)交易期限
本次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并具体实施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远期结售汇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等价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3、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应对远期结售汇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已建立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规范要求及相应业务的专业人员配备、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为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将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交易方案,以稳定出口业务和最大程度避免汇兑损失。
3、公司将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管理,及时掌握客户支付能力信息,加大跟踪催收应收账款力度,尽可能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降低客户拖欠和违约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同时严格控制远期结售汇规模,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时能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确认和计量。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4-023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书面及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沈斌强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下转448版)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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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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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因第七至十四名股东持股数量一致,故披露前十四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注2: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5)。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5,1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4%。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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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沈斌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海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海军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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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沈斌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海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海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沈斌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海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海军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