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49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规范运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专业能力,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授信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而进行,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授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6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同时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均拥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的资产池业务,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监事会就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及预留授予方案进行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并且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4年4月25日,并同意以17.0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0名激励对象授予29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阅,鉴于公司2023年度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可能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至证监会出具的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效期之日止,即延长至2025年8月13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4-009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1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96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5.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6,529.36万元,根据相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111.8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417.48万元。其中,保荐承销费用为2,922.35万元(不含税),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费用1,189.53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未支付的全部保荐承销费用2,722.35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保荐承销费用200万元)后募集资金为33,807.01万元,上述金额已于2020年9月16日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曾用名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验字[2020]第2-00055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799号”文《关于同意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季光明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34.039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317.92万元,根据相关规定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415.4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902.52万元。其中,保荐承销费用为360.00万元(不含税),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费用55.40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未支付的全部保荐承销费用360.00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为10,957.92万元,上述金额已于2023年5月16日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验字[2023]第2-0001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419.62万元,为置换前期支付的发行费用,不纳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的26.36%,即募集资金已使用73.64%。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31.82万元,为置换前期支付的发行费用,不纳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的26.99%,即募集资金已使用73.01%。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审批、使用、管理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于2020年9月17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于2020年9月18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8111501012100725061),作为募投项目“路德环境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专项存储账户;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1155000000859292),作为募投项目“路德环境信息化建设项目”专项存储账户;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27905133610188),作为募投项目“补充营运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于2023年5月16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8111501012801098918),作为募投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已经严格遵照制度及协议的约定执行。
(三)募投资金部分变更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路德生物环保技术(古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蔺路德”)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于2021年9月16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古蔺路德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蔺支行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2304351129100068310),作为变更后募投项目“古蔺路德高肽蛋白饲料技改及扩能项目”专项存储账户。
以上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已经严格遵照制度及协议的约定执行。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共开立4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共开立1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共计人民币4,770.36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共计人民币7,876.2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置换情况。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7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318,150.27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投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上述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3]第2-00273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31.82万元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置换工作。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情形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监管要求。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古蔺路德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不超过16,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古蔺路德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不超过14,123.12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其中,到期情况指截止2023年12月31日是否到期):
■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古蔺路德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不超过14,123.12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其中,到期情况指截止2023年12月31日是否到期):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原募投项目“路德环境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金额3,200万元,用于对控股子公司古蔺路德增资并实施新增募投项目“古蔺路德高肽蛋白饲料技改及扩能项目”。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情况。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认为: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及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
注:1、补充营运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资金(含相关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已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且已销户。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为补充营运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利息收入及现金理财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2、古蔺路德高肽蛋白饲料技改及扩能项目已完成,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为古蔺路德高肽蛋白饲料技改及扩能项目专项存储账户利息收入及现金理财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3、“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路德环境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并正逐步投入,相关项目需要进行充分规划、有序投入,目前都还在推进中。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决议,将上述两项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2024年9月30日。
4、古蔺路德高肽蛋白饲料技改及扩能项目已完成。该项目增加控股子公司古蔺路德白酒糟存储库的容量从约3万吨到约7万吨,保障全年有序不间断生产,在集中丢糟旺季采购足量的酒糟,能有效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该项目通过技改将实际产能从约6万吨扩大到约7万吨,借助“限抗减抗”政策东风,充分释放产能,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但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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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4-011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的资产及信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及信用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25,919,551.16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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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参照公司金融工具有关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确认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2023年度共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4,789,194.12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2023年度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21,130,357.04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5,919,551.16元,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25,919,551.16元。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金额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对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及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5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本次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分别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等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司本次发行方案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均为十二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即自2023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13日。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关于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8月13日。
本次延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4-007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到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季光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会董事逐项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张龙平先生、曾国安先生、姜应和先生已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全体董事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提交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季光明先生、程润喜先生、刘菁女士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刘菁女士已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3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授信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授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季光明先生、程润喜先生、刘菁女士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刘菁女士已回避表决。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程润喜先生、刘菁女士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刘菁女士已回避表决。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4)办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5)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6)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7)设立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8)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9)在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10)如与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11)决定并聘请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2)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3)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4-010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路德环境”)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原因为:鉴于公司白酒糟生物发酵饲料业务多个建设项目需要较大的运营资金,同时考虑到公司后续项目建设安排、产能扩张投资、偿还债务等对资金的需求较大,公司需要足够的资金储备来满足公司项目投资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确保公司各经营项目的平稳推进,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969,532.9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148,905.0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98,789,410.6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2,588,504.03元。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0,714,15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35,707.8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8.67%。本年度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969,532.97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5,035,707.85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及资金需求
1、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的高含水废弃物处理与利用行业是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下的细分领域。公司始终聚焦食品饮料糟渣、高浓度酿造水、无机固废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近年来,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深化,国家陆续出台《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等政策,国家环保投入与政策支持持续驱动行业发展,同时行业竞争逐步加剧,高含水废弃物处理与利用行业将进入通过技术创新驱动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2、公司的业务模式及发展阶段
公司依托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体系,自主集成的特有环保技术装备系统,建立标准化、工厂化的酒糟处理基地和固化处理中心,高效能地实现大体量有机和无机高含水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稳定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白酒糟生物发酵饲料业务通过在白酒糟资源所在地投资建设资源化利用生产工厂,以白酒糟为原材料生产生物发酵饲料,向客户销售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河湖淤泥、工程泥浆处理服务通过投资建设固化处理中心并配置处理设备系统,提供河湖淤泥、工程泥浆的脱水固化处理服务。上述模式中,公司将承担工厂建设、处理中心建设、设备投入等前期成本,且该成本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而增长,目前,公司正处于白酒糟生物发酵饲料业务快速扩张期,要求公司有充沛的流动资金。
3、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1)盈利水平
公司近年来经营业绩稳步增长,同时也面临机遇与挑战,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1,076,211.54元,同比增长2.6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969,532.97元,同比增长4.0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后的归母净利润26,969,532.97元,同比增长2.30%。
(2)偿债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589,425,525.53元,负债总额为643,345,534.89元,资产负债率为40.48%,较上年增长9.93个百分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下的货币资金余额为199,230,287.73元,短期借款余额127,104,720.61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9,515,544.44元,为保障偿债能力,公司需要预留资金偿还有息负债。
(3)资金需求
公司目前有较多在建工程,如遵义市汇川区白酒酒糟循环利用项目、古井酒糟资源化利用项目、古蔺酱酒循环产业开发项目等,已规划建设项目有宿迁绿色生物科技产业基地项目、酒鬼酒馥郁香型酒糟利用项目等,面临较大的资金需求。
(二)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投入主营业务发展,主要用于满足后续项目建设、产能扩张、偿还债务、产品研发等经营的资金需求,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三)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在本年度报告披露之后、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将积极召开业绩说明会,就利润分配相关事项与广大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召开时将提供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合理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严格执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政策,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2020-2022年,公司连续三年现金分红比例分别达到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8.47%、36.69%、38.85%,合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5,615.15万元,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合理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公司将积极探索通过现金分红、回购注销等方式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下转45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