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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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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50版)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在充分考虑了持续经营能力、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提出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4-013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路德环境”)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类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审议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类产品。

(三)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经董事会审议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3、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同时,应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合规部负责审查产品投资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金融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审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4-014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路德环境”)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6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其中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600万元,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1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96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5.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6,529.36万元,根据相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111.8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417.48万元。其中,保荐承销费用为2,922.35万元(不含税),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费用1,189.53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未支付的全部保荐承销费用2,722.35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保荐承销费用200万元)后募集资金为33,807.01万元,上述金额已于2020年9月16日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用名“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验字[2020]第2-00055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799号”文《关于同意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季光明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34.039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317.92万元,根据相关规定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415.4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902.52万元。其中,保荐承销费用为360.00万元(不含税),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费用55.40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未支付的全部保荐承销费用360.00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为10,957.92万元,上述金额已于2023年5月16日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验字[2023]第2-00013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19日、2021年9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路德环境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金额为3,200.00万元,用于对控股子公司路德生物环保技术(古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蔺路德”)增资并实施新增募投项目“古蔺路德高肽蛋白饲料技改及扩能项目”。其中2,0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2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变更完成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2年5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以下项目: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6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其中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600万元,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投资额度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实施。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但该项投资收益可能会受到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的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3、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同时,应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合规部负责审查产品投资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6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其中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600万元,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6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审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2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苏海涯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具体情况如下:

为规范公司管理、增强公司人才竞争力,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根据《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苏海涯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海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苏海涯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文件中关于任职资格的规定;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科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

苏海涯先生简历

苏海涯先生,1976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动物营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正大饲料技术总裁助理、新希望饲料印尼片区总经理、中粮饲料华北大区总经理、上海延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新希望六和集团枫澜科技总经理、佛山寿如龟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武汉路康德生物饲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3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路德环境”)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百分之三十。

三、发行方式、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控股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参与本次配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下同)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使用不得进行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授权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转授权有效期同上。

十、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一、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授权事项尚待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4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软件园中路4号光谷软件园六E区4栋3F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

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作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2、13、1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季光明先生、程润喜先生、刘菁女士、罗茁先生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2024年5月16日17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方式)发送至邮箱zhengquanbu@road-group.com进行登记。

股东或代理人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4年5月16日下午17时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武汉市东湖高新区软件园中路4号光谷软件园六期E区4栋3F)。

出席股东大会时需按照登记方式的要求携带相应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登记。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软件园中路4号光谷软件园六期E区4栋3F

联系电话:027-87206873

Email:zhengquanbu@road-group.com

邮编:430000

联系人:公司证券投资部

(二)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三)拟聘请有关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4-012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授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 本次授信额度: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路德环境”)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为解决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所需担保事宜,公司拟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自有(含全资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房产、专利、票据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

● 担保方: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含路德生物环保技术(古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蔺路德”)、路德生物环保技术(金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沙路德”)、路德生物环保技术(遵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遵义路德”)、路德生物环保技术(亳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亳州路德”)、四川永乐路德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乐路德”)、路德生物环保科技(宿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路德”)等。

● 本次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68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8,974.12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公告所涉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授信担保的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拟在本公告所涉议案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期间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为解决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所需担保事宜,公司拟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自有(含全资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房产、专利、票据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

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以及其他融资、履约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68亿元的担保额度。该等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

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将在下表所列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之间分配: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拟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合同融资、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开具信用证、开具保函、汇票贴现、融资租赁等业务。该等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最终融资金额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及实际发生额为准。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以及其他融资、履约等业务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保类型,具体担保期限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就具体申请授信或提供担保事项作出决定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备案等手续以及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二、被担保人情况

1、古蔺路德

(1)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250921188816

注册资本:9,35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古蔺县茅溪镇碧云村一组

成立日期:2014-01-22

法定代表人:季光明

经营范围:单一饲料(酿酒酵母发酵白酒糟、酿酒酵母培养物)生产及销售,生物技术推广服务,环保科技交流与推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古蔺路德的股权结构为: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金沙路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523MA7EFFNT98

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民兴街道经济开发区循环建材园

成立日期:2021-12-14

法定代表人:季光明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生物饲料研发;饲料生产;饲料原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销售;肥料生产;肥料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金沙路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3、遵义路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03MABLYGKE7Y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高坪街道汇川大道延长线V谷3楼

成立日期:2022-4-22

法定代表人:季光明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饲料研发;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肥料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环保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遵义路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4、亳州路德

(1)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602MA8PGCW593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古井镇魏王路南侧

成立日期:2022-9-19

法定代表人:季光明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饲料研发;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肥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工艺研发;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亳州路德的股权结构为: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5、永乐路德

(1)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25MAC942PB3K

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彰德街道府前街古蔺宾馆1幢2层

成立日期:2023-2-20

法定代表人:胡卫庭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饲料研发;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肥料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永乐路德的股权结构为: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6、宿迁路德

(1)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02MAD6ANDR7H

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宿迁市宿城区运河宿迁港产业园管委会2号楼318-46室

成立日期:2023-2-20

法定代表人:季光明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肥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生物饲料研发;生物有机肥料研发;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宿迁路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子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有助于解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子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对公司业务扩张起到积极作用。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而进行,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公司2024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满足公司资金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授信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有利于增强公司生产经营能力,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对公司日常经营具有积极影响。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路德环境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授信担保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累计发生金额为21,474.12万元,担保余额为18,974.12万元,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05%,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本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形。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4-015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路德环境”)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含背书转让支付,下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1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96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5.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6,529.36万元,根据相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111.8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417.48万元。其中,保荐承销费用为2,922.35万元(不含税),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费用1,189.53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未支付的全部保荐承销费用2,722.35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保荐承销费用200万元)后募集资金为33,807.01万元,上述金额已于2020年9月16日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用名“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验字[2020]第2-00055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799号”文《关于同意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季光明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34.039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317.92万元,根据相关规定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415.4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902.52万元。其中,保荐承销费用为360.00万元(不含税),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费用55.40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未支付的全部保荐承销费用360.00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为10,957.92万元,上述金额已于2023年5月16日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验字[2023]第2-00013号《验资报告》验证。

(下转45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