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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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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伟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加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加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徐伟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加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加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伟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加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加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4-024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监事出席本次监事会。

● 本次会议议案均获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4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形成决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没有监事对议案投反对/弃权票。本次会议议案均获通过。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4-023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董事出席本次董事会。

● 本次会议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4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形成决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表决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没有董事对议案投反对/弃权票。本次会议议案均获通过。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二)《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资产减值及核销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4-027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该解释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

(二)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准则解释第17号》明确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附有契约条件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的贷款安排,且企业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取决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应遵循的契约条件的相关信息,以使报表使用者了解该负债可能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清偿的风险。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准则解释第17号》所称供应商融资安排(又称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或反向保理安排,下同)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仅为企业提供信用增级的安排(如用作担保的信用证等财务担保)以及企业用于直接与供应商结算应付账款的工具(如信用卡)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准则解释第17号》明确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本次变更不涉及对前期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4年4月23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等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4-028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审负责人辞职及聘任内审负责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近日收到内审负责人刘少雄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少雄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内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会议同意聘任赖小成先生为公司审计部部长,作为公司的内审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附件:赖小成先生简历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

赖小成先生简历

赖小成先生出生于1989年6月,中共党员,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学士,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曾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三部项目经理,公司财务部副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赖小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4-026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一一食品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2024年一季度境外收入同比增加70.54%,主要原因为受外部因素影响去年同期境外收入基数较低所致。

二、2024年第一季度食品制造业务经销商与代理商变动情况

单位:户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