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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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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78版)

5、公司业务以国内销售为主,2023年外销营业收入为23,029.56万元,占营业收入17.48%,境外收入占比不大,主要以美元进行结算,风险可控。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正常的贸易背景。

2、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努力提高回款预测的准确度,降低预测风险。

3、公司外汇业务相关人员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公司审计部门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合规性内部审计。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为基础,不以投机和套利交易为目的,有助于规避和防范外汇及利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产生的不利影响,提升公司的财务稳健性,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应在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以及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

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66 证券简称:天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本次收费系按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4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以往保持一致,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66 证券简称:天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7元(含税)。

●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 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1,496,458.11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87,358,885.0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198,886,7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810,747.50元,占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约为30.32%。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同意将本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计划及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与股东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