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8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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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07,662,355.607元,同比增加26.9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379,296.23元,同比下降41.3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350,930.81元,同比下降40.82%。
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780,290,734.50元,较报告期期初下降0.72%,总资产3,356,058,163.08元,较报告期期初增长5.9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
暨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了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2024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0亿元(含10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为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3亿元的担保额度。
● 被担保人:江苏隆达超合金航材有限公司、无锡诚达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江苏隆翔特材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公司(包含纳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实际贷款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美元、欧元、港币等)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
授信银行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工商银行、苏州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宁波银行、浙商银行和广发银行。
授信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为解决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所需担保事宜,公司拟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包含新设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拟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包含新设子公司)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含本数)的担保额度,该额度可在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调剂。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内容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被担保方情况
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含新设子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公司包括江苏隆达超合金航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达航材”)、无锡诚达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达金属”)以及江苏隆翔特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翔特材”)及授权期限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其中隆翔特材系公司持股60%的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时,其余股东同比例提供担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均为70%以下,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隆达航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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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达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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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隆翔特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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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隆翔特材正在办理浦益龙先生减资退出事项的工商变更手续,变更完成后公司持有隆翔特材100%股权,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产信用状况良好,同时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三、授信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与银行签订相关授信担保协议,上述授信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担保额度,具体授信担保金额需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以银行借贷时签署的合同为准。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抵押、质押、担保等有关的申请 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前述授权的有效期自上述议案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情况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系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生产运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被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其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该授信担保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系公司为支持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其经营需求的必要举措,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的未来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同意该授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发生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未发生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隆达股份2024年度拟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4、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隆达股份2024年度拟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达股份”或 “公司”)及其子公司2024年度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合约价值不超过10,000万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原材料价格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但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2024年度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合约价值不超过10,000万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主要从事高温合金、合金管材等有色金属的冶炼、加工、销售及贸易业务,由于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有色金属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为规避公司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原材料价格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 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二、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品种
公司及其子公司2024年度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只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镍、铜等商品品种。
2、拟投资金额规模及期限
公司及其子公司2024年度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合约价值不超过10,000万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3、会计处理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 相关规定,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及披露。
三、套期保值可行性分析
由于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镍、铜等,这些原材料与期货品种具有高度相关性,受市场波动比较大,在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期间,镍、铜价格大幅波动时将对公司盈利能力带来较大的压力。我们认为通过开展商品金融衍生品套 期保值业务规避价格波动风险是切实可行的,对生产经营是有利的。实际操作时, 结合原材料点价、产品交货情况及市场行情,提出具体套保交易计划。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
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资金风险
由于期货市场采取严格的保证金制度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 资金浮亏风险。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控制资金规模,在
制定交易预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资金充裕无虞。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将 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合理调度资金以规避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
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人为的操作失误所造成的风险。公司制定了《期货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加强 内控管理和提高专业素养,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水平。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公司制定了《期货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业务管理、财务核算、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作出了明确 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按制定的实施 细则执行。
4、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强化期货市场研究,把握市场变化规模,设计好期货交易业务具体操作方案,提高相关人员专业素养。
六、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2024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合约价值不超过10,000万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决议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通过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可降低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保证产品价格的相对稳定,进而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适时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4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93号),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达股份”或“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171.428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9.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411,794,296.88元,扣除总发行费用210,522,712.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01,271,584.4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7月15日出具了“中汇验字【2022】号第60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8,034.52万元,其中支付发行费用21,052.27万元,投入募投项目金额34,982.25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2,000万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3,117.64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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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说明: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2,000万元,期末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69,000万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34,281.6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收益2,313.5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安镇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6月30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江苏隆达超合金航材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厚桥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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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4,982.2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了34,281.60万元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额度。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信托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等),且该类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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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且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6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6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7%。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流已从募集资金账户全部转出,其中归还银行贷款60,630.88万元,支付货款11,369.12万元。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度,本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3年度,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针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4】4829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隆达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隆达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隆达股份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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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之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 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浦益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对公司2023年经营业绩情况及主要工作进行了总结与回顾,并制定了未来发展战略及2024年经营计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忠实诚信、勤勉尽责,有效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运营管理,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将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提交《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建忠)》《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宫声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林)》《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干勇离任)》。
(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切实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勤勉、尽责的发挥审查、监督作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在认真分析和总结2023年度全面预算实际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充分考虑预算年度的情况变化进行编制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浦益龙、浦迅瑜、陈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报告期内,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履行了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度,公司根据担任的职务及所作的贡献等向公司董事发放相关薪酬,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向独立董事发放津贴。综合公司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拟订了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审议并回避表决该议案。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3年度,公司根据担任的职务及所作的贡献等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相关薪酬。综合公司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拟订了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董事会成员中,浦益龙、浦燕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回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票2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公司综合考虑,为了更好地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进行调整,并拟定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浦益龙、浦燕、浦迅瑜、陈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票4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5月17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4月 24日,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4日通过以电子邮件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浦晓中先生召集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对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时所做的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系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生产运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被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其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暨提供担保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系公司营运所需,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定价依据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开展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的服务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监事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鉴于本议案涉及公司全体监事,根据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并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3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来源的调整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摘要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 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4日,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达股份”或“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浦益龙先生、浦迅瑜女士、陈义先生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系公司营运所需,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定价依据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表决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以前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和未来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将继续与关联方发生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现对2024年各类别的日常关联交易全年累计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元
■
注:上述金额为含税金额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锡山区云上大酒店
类型:个体工商户
成立时间:2015年4月24日
经营者:浦锦瑜
经营范围:正餐服务,住宿、足疗、健身、会议及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关联人总资产:61,923,443.12元,净资产20,860,489.83元;营业收入:18,572,590.88元,净利润 :-3,536,122.83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接受关联方锡山区云上大酒店提供的餐饮、住宿等劳务。以上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与第三方的价格基本一致,交易价格公允。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根据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参考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并与关联方签订采购协议,对交易事项及价格予以确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是公司与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按照市场价格或依据与关联方签订的相关协议进行,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价格及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较大依赖。
综上, 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4月24日,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规定额度和期限内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方向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
4、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5、具体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规定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财务部需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78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并相应计提减值损失。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3,591.18万元,计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1)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单位:万元
■
(2)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单位:万元
■
(3)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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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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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客观、公允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591.18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作出的,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其他说明
本次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下转48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