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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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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02版)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4-007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晓芳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和《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预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时,该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及执行效果进行了认真评价,内容客观、真实,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确定原募投项目“药物研究分析检测中心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投入“新药研发项目”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上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调整新药研发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将募投项目“总部及研发基地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以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项的节余募集资金部分用于“新药研发项目”、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上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调整新药研发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新药研发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新药研发项目”子项目及部分子项目的投资金额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上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调整新药研发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4-006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

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至5月7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ir@allist.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利润分配情况等事项,公司计划于2024年5月8日下午15:00-16:3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视频直播结合网络文字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指标及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15:0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杜锦豪先生;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胡捷先生;公司财务负责人王林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李硕女士;公司独立董事严骏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至5月7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allist.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80423292

联系邮箱:ir@allist.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4-008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杜锦豪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和《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慎履行职责,决策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根据2023年度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董事会的工作情况,董事会编制了《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总经理带领全体员工围绕公司战略发展核心目标,根据既定的经营计划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并取得了积极成果。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审计报告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本着公平、独立、客观的原则尽职尽责开展工作,监督、沟通、评估公司审计工作。为向公司董事会报告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拟定了《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所聘请的独立董事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诚信、勤勉、独立履行职责,充分行使职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独立董事基于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分别拟定了《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专项意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的独立性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专项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独立董事阳佳余、吕超、严骏、朱圣韬回避表决。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0,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4年中期分红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4年上半年利润分配方案,并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具体执行相关利润分配方案,该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4年中期分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提交公司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包含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执行方案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确定原募投项目“药物研究分析检测中心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投入“新药研发项目”,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作出的决定,有利于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调整新药研发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总部及研发基地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以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项的节余募集资金部分用于“新药研发项目”、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作出的决定,有利于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充盈公司的现金流,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调整新药研发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新药研发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新药研发项目”子项目及部分子项目的投资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作出的决定,有利于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调整新药研发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修订《公司章程》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同意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有利于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同意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部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有利于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同意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经调整后,公司审计委员会现由严骏先生(主任委员)、祁菊女士和阳佳余女士组成。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并出具了《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普华永道中天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其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了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提高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制定了《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5月16日(周四)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审议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4-009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结合行业发展现状和公司经营情况,并充分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留存未分配利润以保障公司稳健经营,保证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稳步推进。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44,174,819.2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4,910,229.1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0,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7.94%。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4,174,819.25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80,000,0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及其特点

公司系创新驱动的新药研发企业,所处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创新药属于知识密集型行业,相较于传统仿制药企业,新药研发及生产对于技术、知识及专业人才的需求更为多样及复杂,具有研发难度大、高风险、高投入、周期长的特点。由于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的差异化创新成为我国创新药企业发展的方向。在此行业背景下,聚焦创新研发,加大创新药物研发投入,提高核心竞争力是公司保持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的基础。

(二)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和营销三位一体的创新型制药企业,以全球医药市场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为导向,专注于肿瘤治疗领域,以开发出首创药物(First-in-class)和同类最佳药物(Best-in-class)为目标,致力于研发和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安全、有效、惠及大众的创新药物,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18,182,563.1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5.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4,174,819.2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3.54%;研发投入3.1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3.26%。当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需要持续保持较大的研发投入,以提升产品竞争力和技术壁垒。因此,公司需保持较为充裕的现金流以应对经营风险并满足持续发展需要,从而保障股东长期利益的最大化。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2023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发展,支持公司日常经营、研发项目推进及流动资金需要等,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公司未分配利润相关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会始终坚持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之路,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五)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在本年度报告披露之后、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会积极召开公司业绩说明会,就利润分配相关事项与广大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公司将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时将提供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并对中小股东对本次利润分配事项的投票结果进行单独统计并公告。

(六)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

若公司2024年上半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拟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时增加一次中期分红,预计公司2024年上半年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4年上半年利润分配方案,并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具体执行相关利润分配方案。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出席本次会议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后续发展中的资金需求,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和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要,所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预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时,该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利润分配对公司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4-013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

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以及《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前后具体内容对照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上述变更涉及的章程备案等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订和制定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具体明细如下表:

上述修订及制定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第1项至第5项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已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4-014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杜锦豪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选举祁菊女士担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严骏先生(主任委员)、阳佳余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4-015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6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凌霄花路26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6日

至2024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杜锦豪、JEFFREY YANG GUO、JENNIFER GUO、上海乔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艾祥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海艾耘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上午9:30-11: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凌霄花路268号1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信函或邮件以抵达公司或公司邮箱(ir@allist.com.cn)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邮件内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或扫描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参会报名”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80423292

传真:021-80423291

电子邮箱:ir@allist.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