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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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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10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的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制定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修订了相关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拟修订、制定的公司管理制度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19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更好的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

3.赔偿限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支出: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20,000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自合同生效起1年(后续可续期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等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由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该事项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0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30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1号望京数字创意园1号楼A座16层金科环境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30日

至2024年5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非审议事项: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议案8、议案1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7:张慧春回避表决;议案8:贾凤莲回避表决;议案15:张慧春、贾凤莲、李素益、黎泽华、陈安娜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24日(9:00-17: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二)登记地点: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及股权投资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1号望京数字创意园1号楼A座16层)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相关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5月24日下午17: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金科环境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通讯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签到

1. 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2. 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1号望京数字创意园1号楼A座16层金科环境会议室联系人:陈安娜

联系电话:010-64399965(分机号8003)

传真:010-64392202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13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10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770,893.0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77,536,693.59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公司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1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23,119,025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964,873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以扣除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总额964,873股后参与分配股数共122,154,152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83,202.3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0.7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一一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为813,790.07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因此,上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拟派发的现金分红金额和2023年度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合计为50,896,992.39元,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1.9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14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科环境”)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上述涉及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算,公司2023年度支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如下: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17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2024年度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24日,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在前述授信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他管理层成员决定申请授信的主体及相应担保的措施、授信的银行及使用授信的主体;并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银行授信额度内签署贷款、抵押、开具保函等业务的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1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00-15: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18: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greentech.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00-15:00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慧春先生、独立董事张晶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陈安娜女士、公司财务总监谭婷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为提高交流效率,更好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4年5月20日(周一)下午18: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ir@greentech.com.cn,或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进行提问。公司将于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在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回答。

五、业绩说明会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1号16层1601内A1601

联系电话:+86-10-6439-9965

电子邮箱:ir@greentech.com.cn

会议联系人:刘雯雯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2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3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4月24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共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凤莲女士主持。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及议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2023年年度报告》及《金科环境: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的开展相关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五)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认为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内控制度规范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

(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有良好的诚信水平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公正、客观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和内控状况。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八)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九)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更好的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十一)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监事会议事规则》。

(十二)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