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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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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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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9-63355307

传真:029-63355332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敬请自理。

(三)相关附件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3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1286;投票简称:陕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注:

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收电话登记。

3.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致: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意见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有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附注:

1.对上述表决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或“反对”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自然人股东请签名,法人股东请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公章。

3.请填写上持股数,如未填写,将被视为以委托人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

4.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5.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 58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于2023年3月29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75,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9.60元。截至2023年4月4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7,2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365,441,397.11元,募集资金净额6,834,558,602.89元。

截至2023年4月4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17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509,051,166.50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524,601,903.03元;于2023年4月4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984,449,263.4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377,124,239.21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1年第一届第十五次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第二届第十一次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开立1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3年4月14日,公司与中信证券、西部证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4月14日,公司与中信证券、西部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4月14日,公司、子公司陕西清水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清水川能源电厂三期项目(2×1,000MW)”实施主体)与中信证券、西部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2023年4月14日,公司、子公司陕西能源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主体)与中信证券、西部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投资建设陕投商洛电厂二期2×660MW项目的议案》。2024年2月27日,公司、子公司陕西商洛发电有限公司(“陕投商洛电厂二期2×660MW机组项目”实施主体)与中信证券、西部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前述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西部证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5,00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总额的20%的,公司及开户银行应当在付款后2个工作日内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中信证券、西部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收入累计形成的金额。

注2: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相关银行约定了市场化利率,存款利率按照协定利率执行。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001286 证券简称:陕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5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上午9时在陕西投资大厦十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话、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1名),董事长赵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副董事长王栋先生出席并投票表决。会议由王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牟国栋先生、刘黎先生、房喜先生向董事会分别提交了《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经营计划》。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预算金额769,582万元;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股权投资计划,预算金额630,220.73万元。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融资及内部授信计划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融资及内部授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全面预算方案的议案》

《2024年度全面预算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3,750,000,000股。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为1,35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后续年度。

本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2.82%,占2023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比例为58.39%。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审议时公司独立董事牟国栋、刘黎、房喜已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银行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权属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3.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保函、信用证、固定资产贷款、以票质票、票据贴现、票据质押贷款、存款质押贷款等。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为本议案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银行授信额度预计的公告》。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和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审议时公司关联董事赵军、王栋、王建利已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本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向麟北煤业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本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赵军、王栋、王建利已回避表决。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陕西麟北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发展,同意公司本年向陕西麟北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9亿元的财务资助,用于其置换本年到期委托贷款,借款期限12个月,借款年利率3.6%(不低于公司上年度对外融资平均贷款利率及被资助对象外部融资平均贷款利率)。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陕西麟北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陕西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审议本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赵军、王栋、王建利已回避表决。

《关于陕西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议案》

根据新一轮国资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要求,结合陕西省《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陕西省国资委印发的《关于支持鼓励“科改企业”“双百企业”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公司研究制定了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及工作台账。

董事会同意公司研究制定的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创建一流企业行动方案的议案》

按照陕西省国资委《关于开展一流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司发展实际,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制定了《创建一流企业行动方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研究制定的《创建一流企业行动方案》。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本议案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公司全体董事应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安懿女士为公司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的公告》。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通过《关于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省属企业总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通知》(陕国资发〔2024〕10号),公司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同意薪酬按照公司经理层副职标准执行。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审议通过《关于对高管成员发放上市激励补助的议案》

根据榆林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榆林市促进金融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榆金融发〔2023〕21号)第八条的规定,拟在榆林市给予的上市补助中(补助已发放至公司)向公司高管成员发放上市激励补助。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放上市激励补助,总金额不超过38.74万元。

王栋作为利益相关方,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14:00在陕西投资大厦4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其他事项

本次董事会会议还听取了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审计委员会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四、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86 证券简称:陕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6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上午11时在陕西投资大厦十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话、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截至2023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3,750,000,000股。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为1,35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后续年度。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分配。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资金状况,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和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内及 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所需要的交易活动,交易事项均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了审议。公司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充分的论证,关联交易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了关联交易的表决;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允性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向麟北煤业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向麟北煤业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核,为支持控股子公司陕西麟北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发展,同意公司本年向麟北煤业提供29亿元委托贷款,用于其置换上年发放本年到期的委托贷款,委托贷款即财务资助借款年利率为3.6%,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审议本事项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决策程序合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陕西麟北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陕西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评估审查,陕西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经营,经营业绩良好。同时,财务公司制订了风险控制制度,以保障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积极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存款风险。公司监事会同意,根据公司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财务公司在风险管理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存在风险问题的可能性极低。后续公司仍将持续关注财务公司,并按照《陕西能源在陕西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相关规定,不断识别和评估风险因素,防范和控制风险。审议本事项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决策程序合法。

《关于陕西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本议案因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公司全体监事应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86 证券简称:陕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4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颁布了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等的规定,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2023 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17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的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解释第16号、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解释第16号的影响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解释第16号,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第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解释第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根据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

根据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单位:元):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解释施行日(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第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本公司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解释第16号的规定,本公司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单位:元):

根据解释第16号的规定,本公司对合并利润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单位:元):

(二)执行解释第17号的影响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解释第17号,根据解释第17号的规定,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86 证券简称:陕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8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555,693,443.09元,2023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2,437,837,944.63元。(见下表)

单位:元

根据《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往年的利润分配情况,在考虑公司经营业绩与投资计划合理安排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制订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3,750,000,000股。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为1,350,0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24年度。

本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2.82%,占2023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比例为58.39%。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分配。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公司未来12个月内若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应当首先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的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往年的利润分配情况和公司2024年度资本性支出计划,为实现股东回报,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比例的规定和要求。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资金状况,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86 证券简称:陕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9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4年度银行授信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银行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4年度公司及权属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3.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保函、信用证、固定资产贷款、以票质票、票据贴现、票据质押贷款、存款质押贷款等。

授信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的十二个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各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为本议案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特此公告。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下转5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