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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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登于2024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别提示事项:
1、提案5.00、7.00、11.00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上述提案的投票结果。
2、提案7.00、11.00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提案14.00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刊登于2024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且需在2024年5月16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公司不接受电话、邮件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一11:30和13:30一16:00。
3、登记地点: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华
电 话:0512-58987088
传 真:0512-58682018
地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大厦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215625
5、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075”,投票简称为“沙钢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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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托 人 签 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 托 人 签 字:
受 托 人 身 份 证 号 码:
委 托 日 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75 证券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0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宾馆4楼6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
4、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连桂芝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年度报告》刊登于2024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4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董事及高管职责履行情况等方面行使了监督职能,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及健康发展。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刊登于2024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刊登于2024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刊登于2024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因公司监事会主席连桂芝女士担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公司监事朱建红女士担任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以上2位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本议案获全体非关联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于2024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刊登于2024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参照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绩效考核标准以及监事的履职情况,制定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公司对2023年度监事薪酬情况进行确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刊登于2024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依据市场公允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同意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调整。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因公司监事会主席连桂芝女士担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属于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本议案获全体非关联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登于2024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登于2024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于2024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75 证券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1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359,286,850.2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3,400,471.93元。2023年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71,091,533.1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96,817,679.13元,减去提取盈余公积7,109,153.31元,减去已分配利润109,691,272.25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1,151,108,786.68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和战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以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93,825,4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09,691,272.25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黄雄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3人,最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事项发表的意见如下:
公司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75 证券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6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调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8日、2024年1月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0亿元,其中:关联采购预计总额为442,920万元;关联销售预计总额为57,080万元。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对2024年度原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由50亿元调整为52.7亿元,其中:关联采购预计总额由原来的442,920万元调整为467,320万元;关联销售预计总额由原来的57,080万元调整为59,680万元。
公司关联董事季永新先生、钱正先生与关联监事连桂芝女士均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调整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调整前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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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调整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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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集团”)
沙钢集团法定代表人沈彬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张家港市锦丰镇,主营业务:钢铁冶炼,钢材轧制,金属轧制设备配件、耐火材料制品、金属结构及其构件制造,废钢收购、加工,本公司产品销售。
截止2023年11月30日,沙钢集团资产总额25,410,098.23万元,净资产11,139,347.29万元;2023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14,528,247.14万元,净利润354,306.70万元(未经审计)。
2、张家港保税区沙钢矿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矿产”)
沙钢矿产法定代表人李向阳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张家港保税区长谊大厦302C室,主营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金属矿石批发;金属材料批发;机械设备批发;金属制品批发;国内贸易代理。
截止2023年11月30日,沙钢矿产资产总额422,469.69万元,净资产-27,600.98万元;2023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1,633,162.98万元,净利润-35,248.51万元(未经审计)。
3、沙钢国际(新加坡)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公司”)
注册资本美金USD 300万元(人民币1,986万元),注册地址为9 Raffles Place, #42-01 Republic Plaza, Singapore 048619,主营业务:WHOLESALE OF METALS AND METAL ORES (EG STEEL PIPES) EXCEPT GENERAL HARDWARE(46620)(金属及金属矿(如钢管)批发,一般用途的五金件除外(46620))。
截止2023年11月30日,新加坡公司资产总额506,403.43万元,净资产202,770.94万元;2023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3,109,443.27万元,净利润47,638.57万元(未经审计)。
4、临沂恒昌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恒昌”)
临沂恒昌法定代表人黄前进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临沂市罗庄区褚墩镇,主营业务:生产、销售甲醇、粗苯、硫磺、煤焦油、焦炉煤气(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焦炭、硫铵等。
截止2023年11月30日,临沂恒昌资产总额165,709.99万元,净资产90,252.36万元;2023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255,094.17万元,净利润393.76万元(未经审计)。
5、盛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隆化工”)
盛隆化工法定代表人杨宝刚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56,880万元,注册地址为滕州市西岗镇,主营业务:生产本公司煤焦化项目的产品甲醇、粗苯、煤焦油、氧气、氩气、氮气等。
截止2023年11月30日,盛隆化工资产总额724,054.29万元,净资产432,555.04万元;2023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297,648.01万元,净利润-7,394.32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沙钢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新加坡公司为同一母公司;沙钢矿产同受母公司控制;盛隆化工、临沂恒昌为母公司联营公司。以上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6.3.3条对关联人的规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方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多年合作伙伴,是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稳定、信用状况良好的公司,在日常交易中能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是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定价按照市场化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同与非关联方交易的定价方式、政策一致;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结算方式,与非关联方交易一致。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经营需要就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各单项合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购销活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与上述关联方的采购和销售优势,将有利于降低公司原辅材料采购成本,促进公司整体经济效益的提高。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不会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黄雄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3人,最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的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导致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依据市场公允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同意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调整。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75 证券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7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董事会拟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8万元/年(税前)调整为每人12万元/年(税前),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后续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市场水平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75 证券简称:沙钢股份 告编号:临2024-025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
2023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
经核算,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获得的薪酬来源于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报酬,公司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
1、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1)适用对象: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确定薪酬待遇;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任职的,不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津贴由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调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2万元(税前)。
(3)监事在公司任职其他职务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确定薪酬待遇;未在公司任职的,不领取薪酬。
(4)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确定薪酬待遇。
三、其他说明
1、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水平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薪酬(津贴)按照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薪酬方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75 证券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32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5月15日(周三)15:00一17:00在全景网举办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季永新先生、总经理钱洪建先生、财务总监张兆斌先生、独立董事黄雄先生、董事会秘书杨华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4日(周二)15: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75 证券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4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具体事宜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东北特钢集团山东鹰轮机械有限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槐荫支行等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46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时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授权控股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综合授信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75 证券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3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交易对方: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额度:不超过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时止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交易额度不超过5亿元,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时止。本次交易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6%,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张家港行8.18%的股权,为其5%以上的股东;同时,公司监事朱建红女士担任张家港行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张家港行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张家港行发生的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季永新先生、钱正先生与关联监事连桂芝女士、朱建红女士均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张家港行法定代表人孙伟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216,964.95万元,注册地址为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66号,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借记卡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见证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9月30日,张家港行的资产总额20,304,198.6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61,644.30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53,101.7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9,803.45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张家港行的理财产品,交易额度不超过5亿元,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时止。公司与张家港行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张家港行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22,050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确保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实施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黄雄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3人,最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意见如下:
为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5亿元人民币购买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75 证券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2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为充分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通过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理财,理财额度为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
一、投资理财概述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3、投资范围:银行理财;证券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外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基金投资;信托产品投资等金融产品投资。
4、投资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时止。
5、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审批程序: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投资理财的决策与管理程序
1、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签署投资理财相关的协议、合同。
2、公司资金财务部负责投资理财项目的运作和管理,并指定专业团队负责投资理财项目的调研、洽谈、评估,执行具体操作事宜。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实施内部监督,并在审计过程中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检查。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与投资事项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了公司投资行为和审批程序,有利于防范公司投资理财风险,实现投资理财收益最大化和投资理财风险的可控性。
2、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理财产品期限。
3、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理财决策、控制投资理财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理财风险。
4、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理财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投资理财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理财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化建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盈利能力。公司对投资理财已做了充分的评估,基本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实施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75 证券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9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前后内容对照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有权审批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刊登于2024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75 证券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8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历史沿革:天衡事务所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首席合伙人:郭澳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85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419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22人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61,472.8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5,444.33万元(含证券业务收入16,062.01万元)。
天衡事务所2022年度为9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客户主要涉及行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等。审计收费总额8,123.04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3年末,天衡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836.89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
3、诚信记录
天衡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6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9次(涉及17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旭先生,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天衡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11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冬秀女士,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天衡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金炜先生,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08年开始在天衡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7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衡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天衡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65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5万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的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天衡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4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认可天衡事务所的独立性、诚信情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天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天衡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纪要;
4、天衡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等。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