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24-011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的风险提示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齿轮传动设备:产品包括专用齿轮、非标齿轮、标准齿轮的传动设备,营销模式以直销和经销并重,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产品广泛应用于冶金、矿山、建材、环保、电力、水利等行业。
2、电驱动设备:产品包括高效电机和冶金、起重、辊道、变频、制动、防爆、永磁等特种电机,营销模式以直销和经销并重,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产品广泛应用于冶金、起重、建材、化工、煤炭等行业。
3、门控系统:产品包括手术室自动门、通道自动门、防辐射自动门、病房自动门、紧急疏散门、自动重叠门等自动化门控装置,营销模式以直销和经销并重,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产品应用于医院、药企、写字楼等行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并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的主要影响如下:
合并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注:根据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公司仅掌握报告期末前200名股东信息,母刚先生、卢新杰先生、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陈军毅先生未在前200名股东名册中,公司不掌握其持股信息。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3年12月,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东力传动设备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东力电驱科技有限公司与宁波东力重型机床有限公司续签《厂房租赁合同》,具体详见《关于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号:2023-022)。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24-013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有关通知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变更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的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该解释“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于本年度实施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二)会计政策的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24-014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分配利润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420,252.74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2,256,486.7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30,432,735.4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51,721,407.93元。鉴于公司2023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考虑到公司经营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一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考虑到公司经营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董事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一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兼顾全体股东的未来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24-016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00一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宋济隆先生、总经理宋和涛先生、董事会秘书许行先生、财务负责人周伟民先生、独立董事楼百均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9日(星期四)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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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24-009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24年4月13日以专人送达及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宋济隆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和分析”和“第四节 公司治理”相关内容。
2023年度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楼百均先生、蒲一苇女士、章勇敏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420,252.74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2,256,486.7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30,432,735.4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51,721,407.93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一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考虑到公司经营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逐项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制定情况如下:
6.1 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不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岗位津贴标准为96,000元/年(含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2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根据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结合实际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责任目标完成等情况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宋和涛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2024年度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5亿元,授信的有效期限为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该期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4年一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一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拟定于2024年5月20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24-015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00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江北区银海路1号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
特别说明:
上述所有提案,公司将对中小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公司2023年度在任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 年5月1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宁波市江北银海路1号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行、金雁
电话:0574-88398877
传真:0574-87587999
地址:宁波江北工业区银海路1号
邮编:315033
5、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64
2、投票简称:东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全部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本人(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三、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为委托人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24-010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24年4月13日以专人送达及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徐俊杰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420,252.74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2,256,486.7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30,432,735.4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51,721,407.93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一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考虑到公司经营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4年度公司监事的薪酬方案制定情况如下:
在公司担任实际岗位职务的监事,根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岗位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4年一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一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24-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加290.17%,主要系公司加强费用管控,管理费用同比下降所致。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57.93%,主要系本期以现金方式结算货款和缴纳税费减少等共同所致。
(3)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同比减少,系本报告期净利润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宋济隆先生计划自2024年2月19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60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截至2024年3月31日,宋济隆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0.1879%,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为396.1719万元(不含手续费)。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宋济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伟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光秀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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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宋济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伟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光秀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宋济隆
2024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