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具体的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名义或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产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担保并签署上述担保事宜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在上述范围内以各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上述担保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述涉及被担保的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本次授权有效期内通过新设、收购等方式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详见附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预计新增担保,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在上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文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上述公司与各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主体提供的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各自业务发展和经营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第十四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相互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各自业务发展和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之间、下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4月24日,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累计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261,644.74万元(未经审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73.19%。除公司与下属子公司相互为各自提供的担保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表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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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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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02号)核准,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骏亚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129,975股,发行价格为17.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190,099,973.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6,187,877.3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3,912,095.68元。2021年9月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资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60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的制度。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额度及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593.3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0,813.34万元。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制度,公司及龙南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下称“龙南精密”)已分别于2021年9月9日、2021年10月13日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公司及龙南精密、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及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该两份协议内容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拟定,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7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约财务费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2021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受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在实施项目过程中相对谨慎,减缓了该项目的实施进度,使得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有所延期。根据目前经济环境、市场情况预期及实际建设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的投资节奏进行适当的调整,延长本次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保荐机构已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发生变更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骏亚科技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骏亚科技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4]0011006666号号)。
(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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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对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其中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
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相关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2023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及构成
1、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与应收票据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账款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将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23年度公司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049.93万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984.12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8.68万元,计提应收票据坏账损失57.13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可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对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2023年度公司共计提存货跌价损失2,431.68万元,其中库存商品686.49万元、发出商品1,229.36万元、原材料433.91万元、周转材料81.92万元。
3、商誉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规定,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公司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相关资产评估,出具了《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长沙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深中联评报字[2024]第65号)。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长沙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除商誉外的可辨认资产在合并报表账面金额为23,453.48万元,商誉账面余额为28,814.91万元,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账面价值合计52,268.39万元,商誉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51,139.80万元。根据上述评估报告并综合考虑标的资产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对收购长沙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2023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128.59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度公司因上述事项减值准备计提总计5,610.20万元,均计入2023年度损益,考虑存货跌价准备、信用减值准备的转销或转回2,158.37万元后综合减少公司合并口径利润总额3,451.83万元,减少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934.06万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2.80%。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事项。
(二)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信额度情况: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合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新增及续贷),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 是否有反担保:关联方拟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投资并购等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总体发展规划,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合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新增及续贷),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应付账款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保理业务、信用证、信托提货收据、抵押贷款、贴现、贸易融资、并购贷款等(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批为准)。具体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和业务品种等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各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及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授信额度在授权范围内及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事项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总额度内,办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融资事宜,并签署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金融机构资信状况具体选择。
二、保证担保情况
为支持公司发展,保障上述授信顺利实施,公司可以以自有资产向银行提供抵押或质押保证。同时,根据实际授信情况,公司控股股东骏亚企业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叶晓彬先生及其配偶刘品女士拟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申请的上述授信提供关联担保,关联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质押担保等,该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关联交易豁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8条款相关规定,本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担保事项,可直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3,686,172.7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86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26,322,560股,以此为基数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8,063,740.1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即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0.9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4日以微信、通讯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水波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
3、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有参与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和《骏亚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真实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7.1《关于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刘水波先生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刘水波先生同时任职公司硬板事业部总经办主任,预计2024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为人民币48.33万元,并按照公司相关考核制度进行考核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刘水波先生就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7.2《关于监事彭湘宾女士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彭湘宾女士同时任职公司人力行政中心副总监,预计2024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为人民币52.70万元,并按照公司相关考核制度进行考核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监事彭湘宾女士就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7.3《关于监事潘海恒女士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潘海恒女士同时任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预计2024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为人民币18.26万元,并按照公司相关考核制度进行考核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监事潘海恒女士就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任职情况、行业状况、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公司考核制度进行适当调整并领取薪酬。同时,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监事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4日以微信、通讯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晓彬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和《骏亚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位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友)》《骏亚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梅春来)》《骏亚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朝霞)》,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12.1 关于董事长、总经理叶晓彬先生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叶晓彬先生同时兼任公司总经理,预计2024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为人民币74.89万元,并按照公司考核制度进行考核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董事长叶晓彬先生及董事刘品女士就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12.2 关于董事刘品女士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刘品女士预计2024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为人民币27.21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董事刘品女士及董事长叶晓彬先生就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12.3 关于董事、副总经理李强先生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李强先生同时兼任公司副总经理,预计2024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为人民币147.60万元,并按照公司考核制度进行考核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董事李强先生就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12.4 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朋先生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李朋先生同时兼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预计2024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为人民币144.60万元,并按照公司考核制度进行考核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董事李朋先生就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12.5 关于董事杨志超先生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杨志超先生预计2024年度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董事杨志超先生就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12.6 关于独立董事沈友先生津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沈友先生2024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津贴为人民币9.6万/年,按任职月份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独立董事沈友先生就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12.7关于独立董事梅春来先生津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梅春来先生2024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津贴为人民币9.6万/年,按任职月份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独立董事梅春来先生就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12.8关于独立董事刘朝霞女士津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刘朝霞女士2024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津贴为人民币9.6万/年,按任职月份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独立董事刘朝霞女士就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任职情况、行业状况、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公司考核制度进行适当调整并领取薪酬。同时,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董事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拟定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上接57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