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326 证券简称: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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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电子精密功能件及结构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一体机电脑、智能家居等消费电子领域。公司能全程参与大客户新产品导入过程,具备研发驱动生产的一站式综合服务能力。同时,公司在精密功能件及结构件业务基础上,开发出在力学、导电等方面有相对优势的碳纳米管产品,主要应用于锂电池领域,可提升锂电池的能量密度及改善循环寿命。
1、消费电子领域
公司精密功能件及结构件产品已实现多种材料精密复合,实现了散热、连接、保护、防干扰、防尘、绝缘、标识、遮光、减震、缓冲、密封、导电、支撑、屏蔽、紧固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公司已深度融入了终端品牌厂商产业链,全程参与终端品牌厂商的新产品导入全过程,能够从设计理念开始完成其精密功能件及结构件开发设计任务,能够为客户提供包括产品设计研发、材料选型验证、模具设计、试制、测试、量产等一系列服务。
目前公司直接客户主要为富士康、精元电脑、比亚迪、广达集团、向隆电子及立讯精密等知名制造服务商或组件生产商,产品最终应用于苹果、谷歌、亚马逊、SONOS等知名消费电子终端品牌。苹果在2021年5月、2022年10月、2023年5月和2024年4月分别公告了其2020财年、2021财年、2022财年和2023财年的主要供应商名单,公司均为苹果对应财年的主要供应商。
2、新能源锂电池领域
在锂电池领域,公司已开发出在力学、导电等方面有相对优势的碳纳米管产品,该产品能够提升锂电池的能量密度及循环寿命。公司目前已经取得宁德时代、比亚迪、亿纬锂能、孚能科技、正力新能、鹏辉能源、多氟多等客户的合格供应商代码。部分客户已实现量产交货,宁德时代已开始少量交货,比亚迪根据项目及产品的不同,处于产品验证或商务谈判阶段,尚未量产供货。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精密功能件及结构件
(1)采购模式
公司设立了专门的采购部门,由其负责原材料、模具及生产设备等主要采购事项。公司精密功能件及结构件产品主要原材料包括单/双面胶、五金、保护膜、石墨、泡棉、导电胶、离型膜等,总体上采购实行“以产定购”模式,根据销售订单及客户给予的需求预测数量,结合原材料的库存情况、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
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对采购申请与审批、采购实施、采购验收、供应商管理、供应商评价等环节有着严格管控。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能够保证原材料、模具、生产设备等的及时供应。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销售订单及客户给予的需求预测数量安排生产。
公司在综合考虑订单交货期、需求数量及运输周期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生产能力、原材料备货情况合理制定生产计划。公司制造管理部根据生产计划,具体组织协调生产过程中各种资源,对质量、产量、成本、良率等方面实施管控,保证生产计划能够顺利完成。
(3)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销的销售模式,公司与主要客户签订产品销售的框架协议,对供货方式、结算方式、质量保证等条款进行约定;客户在实际采购时向公司发出订单或供货计划,约定产品规格、数量、价格、交期等信息,供需双方根据框架协议及订单约定组织生产、发货、结算、回款。
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积极与客户和终端品牌厂商进行技术交流和沟通,获取相关需求,实现快速响应。在多年来与客户和终端品牌厂商合作的过程中,公司在技术、工艺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在终端产品更新换代的同时能够不断满足客户和终端品牌厂商的产品需求,增强了客户粘性。
2、碳纳米管产品
(1)采购模式
公司碳纳米管产品原材料总体上实行“以产定购”模式,根据销售订单及需求预测的方式,结合原材料的库存情况、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
(2)生产模式
公司碳纳米管产品采取以销定产结合需求预测的生产模式,以保证生产计划与销售情况相适应。
(3)销售模式
公司碳纳米管产品主要采用直销模式,产品主要应用于锂电池领域。下游的动力、数码、储能锂电池厂商对供应商有严格的考核标准及品质控制要求,需要对候选供应商进行较长周期的评估认证,并经过多轮的样品测试才能成为其合格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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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该准则解释的衔接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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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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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注:鉴于“银华基金-农业银行-银华基金蓝筹精选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未在中登公司下发的期末前200大股东名册中,公司无该数据。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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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的《2023 年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