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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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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05版)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4-016

债券代码:127091 债券简称:科数转债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

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孙公司

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本次担保部分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孙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在2024年度为控股子/孙公司的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并拟同意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互相为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2024年度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60亿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7.3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9.30亿元,以上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10亿元。上述担保额度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的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以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互相为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担保具体用途为对被担保方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保函、保理、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和融资租赁等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具体明细如下:

以上担保额度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除了以往申请的担保根据合同约定继续执行外,剩余担保申请有效期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具体担保有效期以担保协议约定为准。在授权期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超出上述额度和情形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概况: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状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此次议案是确定年度担保的总安排,《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申请主要是为了更好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降低财务成本。被担保的控股子/孙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对上述被担保控股子/孙公司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10亿元。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2024年4月2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实际担保总额为137,9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33%。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137,9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3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4-025

债券代码:127091 债券简称:科数转债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对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公司副董事长、总裁陈四雄先生不再担任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陈成辉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陈成辉先生与张国清先生(主任委员、独董)、阳建勋先生(独董)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26日

附件:陈成辉先生简历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生,福建平和人,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教授级电气工程师,公司自主培养的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劳动模范,福建省劳动模范,福建省优秀专家,中共福建省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八届福建省政协委员,福建省第二届信息产业专家委员会委员,首届中国电源学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历任漳州科龙电子仪器厂副厂长,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等职务。2010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科华数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漳州科华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漳州科华电气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漳州科华新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康必达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科华众生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成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7.06%的股份,持股总数为78,723,124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60.56%的股份,担任董事长职务;陈成辉先生和董事陈皓先生为父子关系。除上述情况外,陈成辉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审计委员会成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4-017

债券代码:127091 债券简称:科数转债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因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二)投资金额: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额度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以委托理财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前述投资额度。资金来源为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方式: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适当投资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稳健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四)投资期限:上述决议的有效期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五)资金来源: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次《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已获得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可能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投资的实际收益仍具有不确定性,极端情况下投资仍有可能存在亏损的风险。

2、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产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实施部门财务部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应对其进行核查。

5、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 002335 证券简称: 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4-020

债券代码: 127091 债券简称: 科数转债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国债逆回购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品种。

2、投资金额: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即在投资期限内的任一时点的国债逆回购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目的:由于国债逆回购利率远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国债逆回购投资具有明显的收益性,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优化资产结构,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即在投资期限内的任一时点的国债逆回购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三)投资品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品种。

(四)投资期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五)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批程序

本次《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已获得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投资行为。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国债逆回购的投资收益率在成交时即已确定,成交后不承担国债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开展的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系采用标准券方式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不存在履约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控措施

为最大程度的规避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风控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操作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且资金仅由公司付款账户向证券账户划转;财务总监需及时跟踪和分析投资产品的情况,并每月向公司董事长和总裁汇报运行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负责人负责对国债逆回购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投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如有异常,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国债逆回购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是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优化资产结构,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目前,国债逆回购交易共有 1、2、3、4、7、14、28、91、182 天 9 个品种,由于其具有周期短、安全性高、收益较高的特点,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入于国债逆回购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且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另外,公司也会根据自身实际需求适时寻求良好的交易时机以及回购品种,保证收益的同时也能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不被占用,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 002335 证券简称: 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4-021

债券代码: 127091 债券简称: 科数转债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概述

因业务发展的需要,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深圳市科华恒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科华”)、佛山科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科恒”)及思尼采实业(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尼采”)存在部分必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主要涉及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采购商品及接受服务、厂房租赁等,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520万元。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成辉先生、陈四雄先生、陈皓先生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深圳科华、佛山科恒及思尼采在采购/出售销售商品、接受/提供劳务等方面预计将产生关联交易,交易情况如见下表: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深圳市科华恒盛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麻岭社区深南大道9988号大族科技中心1601

法定代表人:梁舒展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88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合同能源管理;新能源汽车及其核心部件系统集成、研发、销售、维护;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及装备系统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电子产品、电源配件、不间断电源、配电设备、配电箱、配电柜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及提供相应的系统集成和上门安装、维修、工程施工、技术咨询;新能源汽车充电及装备系统集成、研发、生产与销售;清洁能源系统、储能电站系统集成、研发、销售;充电站设计、建设施工、咨询、场地租赁、运营。(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经营)。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深圳科华的资产总额278,854,302.85元,负债总额 166,661,512.94元,净资产 112,192,789.91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375,997,651.12元,净利润 32,243,666.53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3、关联关系:深圳科华为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4、履约能力分析:深圳科华经营状况正常,现金流稳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双方均具备履约能力。

5、上述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佛山科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一路115号华南创谷五座一层至二层

法定代表人:蔡汉波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合同能源管理;新能源汽车及其核心部件系统集成、研发、销售、维护;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及装备系统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电子产品、电源配件、不间断电源、配电设备、配电箱、配电柜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安装、维修、施工、技术咨询;新能源汽车充电及装备系统集成、研发、生产与销售;清洁能源系统、储能电站系统集成、研发、销售;充电站设计、建设施工、咨询;电气设备、电力自动化设备及安防系统、能源管理系统、智慧城市系统、LED照明产品及节能系统、工业控制自动化、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的生产、研发、销售;电力工程总承包;计算机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力电子产品、精密配电产品、蓄电池产品、安防产品、节能产品的生产、研发、销售、租赁、安装、调试、维修、技术咨询;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机房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防雷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机械设备、电子设备、计算机及软件、电机、办公设备、五金交电、化工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的销售;物业租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建筑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国内贸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佛山科恒的资产总额76,983,725.30元,负债总额 69,237,398.93元,净资产 7,746,326.47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37,935,088.97元,净利润954,288.93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3、关联关系:佛山科恒为深圳市科华恒盛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履约能力分析:佛山科恒经营状况正常,现金流稳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双方均具备履约能力。

5、上述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思尼采实业(广州)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区环岭路16号

法定代表人:蔡汉波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391.484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通用设备修理;软件开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电器辅件制造;电器辅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建筑劳务分包。

2、财务数据: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思尼采资产总额48,896,236.06元,负债总额3,707,044.00元,净资产45,189,192.06元; 2023年度营业收入15,196,666.11元,净利润4,550,567.8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思尼采为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根据本公司与该关联方历年来的商业往来情况,大部分交易类型为公司向思尼采购商品、接受服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双方均具备履约能力。

5、上述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坚持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参照发生交易时向其他客户采购或销售同类产品及服务的价格确定,以确保关联销售交易价格公允。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发生交易时具体签署。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业务实际需要,交易各方业务合作关系较为稳定,遵循公开公平、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市场原则,符合市场化定价规则,通过合理利用关联企业的供应链平台、采购渠道,有利于降低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以3票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行为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该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求,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情况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4-027

债券代码:127091 债券简称:科数转债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 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4-023

债券代码:127091 债券简称:科数转债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了真实、准确、客观的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测试后,公司 2023 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14,167.3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以上资产减值计提数据为公司经审计核算数据。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包含2023年前三季度已计提的减值准备。2023年前三季度减值准备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1、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承兑人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承兑人为除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3 信用证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货款

应收账款组合2 其他客户货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3 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往来款、贷款及利息、数据中心机房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4 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 应收账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1 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工程施工项目

合同资产组合2 未到期质保金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4、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5、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2023年,公司按照上述方法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978.04万元,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967.28 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4、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023年,公司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5,621.82万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做相应的调整,以使该固定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023年,公司对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3,600.16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167.30万元,减少2023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更加公允、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4-029

债券代码:127091 债券简称:科数转债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及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15:00一17: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举办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情况安排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相关安排

1、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15:00一17:00。

2、召开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

3 、 参 与 方 式 : 投 资 者 可 登 陆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 互 动 易 ” 平 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4、公司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陈成辉先生,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陈四雄先生,独立董事阳建勋先生,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汤珊女士,公司董事会秘书林韬先生。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本公司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或通过邮箱 002335@kehua.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 002335 证券简称: 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4-019

债券代码: 127091 债券简称: 科数转债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票据池业务是集票据池质押融资、票据托收、票据托管、票据贴现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产品。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将所持有的商业票据质押给合作银行,并形成对应的票据池额度,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可以开展具体融资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所质押的票据到期后,合作银行进行托收,票据托收款项进入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中,形成票据池保证金,并入票据池额度继续为票据池业务项下具体融资业务提供担保。

2、合作银行: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财务中心根据具体业务需求对比各银行业务条件后汇报公司董事长审批确定。

3、额度确定: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票据池业务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已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上述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4、业务期限: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5、担保方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票据池额度内,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也可以互为担保,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6、票据质押率:在具体业务开展过程中,根据具体合作银行及票据池业务项下具体融资业务品种的不同而具体确定。

7、业务费用:合作银行收取票据池业务项下开展具体融资业务的相关业务费用。其余费用的收取,根据具体合作银行及票据池业务项下具体融资业务品种的不同而具体确定,或免于收取其余费用。

8、票据的置换、解除:若票据池业务项下具体融资业务已结清,合作银行可解除已结清具体融资业务项下对应的已质押票据及释放对应的票据池保证金。同时,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也可新增质押票据用于增加票据池额度或置换出已质押票据及票据池保证金。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所持有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相应增加。基于此,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将部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办理票据池质押融资、票据托收、票据托管、票据贴现等业务,选择符合条件的应收票据,完成票据入池质押操作。同时,合作银行将依据入池票据及票据池保证金的情况核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的票据池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在征得本公司同意后,可利用此票据池额度开展具体融资业务。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节约公司资源,减少现金支付,降低财务成本,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和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票据池业务项下具体融资业务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上述保证金账户,对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性风险

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将票据先进行质押,然后合作银行依据票据价值、票据质押率及票据池保证金的情况确定票据池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可在上述票据池额度项下开展具体融资业务,所质押的票据及票据池保证金对上述业务形成了初步的担保功能。因此,票据池业务的担保风险相对可控,风险较小。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做好对接工作,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 002335 证券简称: 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4-018

债券代码: 127091 债券简称: 科数转债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场所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有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资格的金融机构。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币种(主要币种为美元、欧元),年累计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2、公司进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的是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汇率波动、内部控制、客户违约、回款预测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主营业务中涉及部分产品需要出口海外,随着公司在海外市场的不断拓展,外币结算业务量也在逐步增加,主要以美元、欧元结算为主。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拟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金额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币种(主要币种为美元、欧元),年累计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

2、资金来源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授权及额度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根据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开展情况和实际需要负责具体实施远期结售汇相关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交易机构、审批日常远期结售汇业务方案、签署合同或协议等。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交易对手

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有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资格的金融机构。

三、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公司通过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因此,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能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交易风险分析及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波动幅度较大时,不仅会影响公司出口业务的正常进行,还可能对公司造成汇兑损失。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以稳定出口业务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专业性较强,可能存在内部控制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已制定《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对远期结售汇的职责和审批权限、操作原则、实施流程等做出明确规定,有利于降低内部控制风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审查。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可能发生逾期,导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的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同时拟加大出口信用保险的办理力度,从而降低客户违约风险。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回款预测的不准确可能导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的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严格控制远期结售汇规模,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五、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

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六、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4-022

债券代码: 127091 债券简称: 科数转债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

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担保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华数据”)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云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云著”)拟通过与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金租”)以直租(联合承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 30,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60个月(含60个月),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等相关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融资租赁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筹资结构、满足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云著科技有限公司拟与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直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60个月(含60个月),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开发区第二大街62号泰达MSD-B1座20层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正华

注册资本:1,8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11-2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710935177L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国务院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交易对方为具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相关资质,并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资租赁机构。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

1、承租人:北京云著科技有限公司、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出租人: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3、租赁物:数据中心相关设备(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4、租赁方式:直租(联合承租)的方式。

5、租赁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

6、租赁期限:不超过 60 个月(含 60 个月)

7、租赁利率、租金及还款方式:按照市场利率,具体按照与工银金租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的还款条款执行。

8、留购价格:租赁期满,公司以留购价 1 元人民币购买此融资租赁资产所有权。

9、租赁设备所属权:在租赁期间,数据中心相关设备所有权归工银金租,租赁期届满,合同履行完毕后并支付上述留购价后数据中心相关设备所有权转移至北京云著。

四、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拟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资金成本,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资金支持。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对用于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使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4-026

债券代码:127091 债券简称:科数转债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

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相关议案,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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