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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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修订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理班子具体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4年4月)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4-28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拟定于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15:00-17:00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举办,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交流。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孟岩先生,董事会秘书翟雄鹰先生,财务总监杨庆女士以及独立董事侯水平先生。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4-29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及集团化管控需要,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职能,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通过对组织机构的优化调整,以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本次调整后公司的职能部门共11个,分别为董事会办公室、审计监察部、总部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中心、信息中心、安全技术中心(锂业技术中心)、物资供应中心、企业文化部、雅锂建设项目部、矿山事业部(矿山技术中心)。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4-30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14名激励对象全部符合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21,05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2%;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尚需在相关部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在手续办理完成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或“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10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任职公司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3月4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2年4月25日为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2年5月16日,公司发布《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14人,授予的股票总数为12,042,100股,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2年5月16日。
6、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条件进行了审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21,05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2%,具体如下:
(一)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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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2年5月16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3年5月15日届满并于2023年5月16日上市。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4年5月15日届满。
(二)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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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14名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次解锁条件,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为6,021,05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2%,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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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售股份解锁后,其所持股份锁定及买卖股份行为,应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
五、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14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满足公司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绩效考核要求,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14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6,021,05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我们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名单进行了核实,本次可解除限售的14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等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在对应的限售期内的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等考核结果满足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4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共计6,021,05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可根据《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记录
4、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4-31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总裁及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总裁高欣先生目前主要负责集团在津巴布韦卡玛蒂维矿山的工作,近日已向董事会书面提交了辞去总裁职务的报告,卸任公司总裁后,高欣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Kamativi Mining Company(Private) Limited(卡玛蒂维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高欣先生的职务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截至2024年4月25日,高欣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4,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辞去公司总裁职务后,高欣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中关于离任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管理层工作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提名与薪酬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提名孟总先生为公司总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孟岩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裁,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聘任孟岩先生为公司总裁后,孟岩先生将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公司董事会对高欣先生在担任总裁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诚挚的感谢!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孟岩先生简历
孟岩,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年7月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2001年9月至2003年3月,任华润雪花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职员。2006年5月至2015年8月,历任宝洁(中国)营销有限公司客户经理、区域经理和高级市场经理。2015年10月至2018年6月,任本公司副总裁。2018年6月至2021年6月,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2021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公告披露日,孟岩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652,1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处罚或惩戒,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是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孟岩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4-32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2024年度银行贷款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4年度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因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公司经营效益,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资金安排,公司2024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1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有保证金业务的授信额度为敞口部分),授信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进出口押汇、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各种贷款及融资等有关业务。授信期限及各银行审批的授信额度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授信额度可在授信期限内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贷款事项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具体办理。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4-33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品种: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滚动累计金额不超过15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可能存在政策风险、市场波动、操作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稳健的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财务总监具体组织实施。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以及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收益。
2、投资金额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批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累计金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根据资金情况和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合理理财阶段,择机购买中短期理财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
在确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计划安排的前提下,利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对拟投资理财产品都执行严格的风险评估,购买标的为稳健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按照审慎原则,公司董事会认为,该事项仍然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防控措施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防控: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严格执行《雅化集团资金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所规定的理财原则、理财方式、理财审批流程及收益的账务处理;
3、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稳健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出合理安排,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控制度加以管控,既能较好地防范风险,也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将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稳健的理财产品,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做好合理安排,经公司严格的内控制度控制,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4-34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或“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投资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11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8,700万股新股。2020年12月3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保荐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999,997.8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87,127,347.63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31日汇入公司设立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中,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0CDAA800200)。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控制办法》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143,854,529.41元,其中:投入二期“新增年产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项目”626,801,434.85元,三期“高等级锂电新能源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中3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使用84,387,438.24,公司补流项目使用432,665,656.32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22,303,629.51元(含利息收入4,300,767.74元)。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前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根据前述授权,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截止2024年3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41,6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范围。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带来更好的投资回报。在保证募投项目运作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地购买安全性高的现金管理产品。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继续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投资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现金管理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关联关系
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关联交易。
5、实施方式
在投资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保证本金安全,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货币、财政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所发行的现金管理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的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独立董事、监事会可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产品相关情况。
五、对公司募投项目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运作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地购买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投资收益,能为公司及股东带来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雅化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4-35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基本情况:为有效防范因生产经营活动中原材料和产成品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保证金金额不超过2亿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审议程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风险提示: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固有的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及技术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新能源材料业务,主要产品为氢氧化锂、碳酸锂等锂盐产品。近年来,锂盐产品价格波动巨大,为降低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拟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降低产品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障主营业务稳步发展。
(二)交易品种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品种仅限于国内商品交易所场内上市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期货、期权品种。
(三)交易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交易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按照公司制定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及管理。
(五)交易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六)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降低产成品、原材料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
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临近交割期时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趋于回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如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相背离等,会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政策风险
如期货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公司审批的方案下单操作时,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
4、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2、合理设置公司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在董事会批准的权限内办理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
3、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性高的期货品种,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可用资金充裕;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有效规避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四、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是为防范因生产经营活动中原材料和产成品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增强公司财务的稳健性,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针对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相关制度并编制了可行性分析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4-36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的有关资产确认了相应的减值损失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包括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经测试,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的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17,694.41万元,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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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以及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规定,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金融工具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本期应收款项及票据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35.66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损失金额1,120.14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时,分为直接出售的库存商品和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库存商品跌价准备按该存货的预计销售价格减去预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预计销售价格减去至完工时预计需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根据国家相关会计准则和公司的有关会计政策规定,并结合目前的市场形势及库存产品的品质情况,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并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存货进行了清查,并按照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孰低的原则进行了减值测试。本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16,146.80万元。
2、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以及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规定,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金融工具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减值测试。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损失147.83万元。
3、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在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基础上,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按照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孰低计量,对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固定资产,按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15.30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17,694.41万元,预计将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114.35万元,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13,114.35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4-18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或“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书面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九名,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郑戎女士主持,会议对通知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1、关于审议《董事会2023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23年年度工作报告》,并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董事会2023年年度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侯水平先生、郑家驹先生、罗华伟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拟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
2、关于审议《总经理2023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总经理2023年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3、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
4、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编号:XYZH/2024CDAA6B0055)。2023年公司主要经济指标如下(合并报表口径):资产总额1,460,915.50万元,比年初减少3,707.04万元,下降0.25%;负债总额381,200.35万元,比年初增加49,421.67万元,增长14.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033,907.02万元,比年初减少55,175.91万元,下降5.07%;营业收入1,189,525.69万元,比上年减少256,158.10万元,下降17.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21.47万元,比上年减少449,804.32万元,下降99.11%,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0349元,同比减少3.90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5、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的相关精神,经董事会研究,就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提出以下预案:
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按照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总股本1,152,562,520股,扣除已回购的股份数10,000,054股的总股本1,142,562,466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2023年度派发现金红利的总额为3,998.97万元,实际分红金额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计算的为准。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进行分配,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6、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公司委派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关联企业的董事、监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奥博”)、凉山龙腾爆破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龙腾爆破”)、凉山立安科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立安科爆”)、四川能投锂业有限公司(简称“能投锂业”)四家企业与公司形成关联方,其交易构成了与该公司的关联交易,经测算: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金奥博在2024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1,0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龙腾爆破在2024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立安科爆在2024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能投锂业及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0,000万元。
2023年度公司与金奥博的日常关联交易中运输服务的预计金额是50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1,187.83万元,实际发生金额超过预计金额687.83万元,主要因金奥博并购了天津泰克顿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而该公司亦为雅化集团硝酸铵供货商,预计时未考虑到与天津泰克顿的交易金额,而2023年度总的授权额度为7,00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6,175.26万元,总体实际发生金额未超过预计金额,属于预计范围内。董事会认为这是基于金奥博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差异,同意上述超过额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经全体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高欣、翟雄鹰、梁元强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7、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标准的议案
参考本公司所处区域经济水平,结合行业及本区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研究,提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标准如下:
(1)董事长:200-400万元/年;副董事长、总裁:150-300万元/年;副总裁、总监、董事会秘书:50-200万元/年。具体执行标准按照公司目标任务考核和个人履职考核结果,在上述标准范围内予以确定并兑现。
(2)为强化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作用,提高公司经营业绩,从2024年起三年内(2024年~2026年),公司每年利润总额与上一年利润总额相比,增长部分可按不超过10%的比例作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奖励。具体执行由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根据个人履职情况研究确定。
本议案由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讨论提出,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议案。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标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郑戎、高欣、孟岩、梁元强、翟雄鹰、杨庆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8、关于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津贴标准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参考本公司所处行业上市公司、辖区上市公司以及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经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研究,提出独立董事2024年度津贴标准为10万元人民币(含税);独立董事因公司事务所产生的费用,据实报销。
本议案由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讨论提出,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议案。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津贴标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侯水平、郑家驹、罗华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9、关于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合理、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能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同时也能保证了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整体运行效果良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出具了雅化集团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编号:XYZH/2024CDAA6B005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0、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按照《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规定,公司通过公开邀请招标的方式,经资质审查、标书评价等环节,最终确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11、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汇率波动风险,规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授信额度开展总额不超过60亿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交易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和《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1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山西金恒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恒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为全资子公司雅化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国际”)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5亿美元。上述担保期限均为三年,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在公司提供担保时,金恒公司及其子公司和雅化国际将出具反担保函,以其全部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13、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1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原《公司章程》进行了适应性修订。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批准了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章程〉(2024年4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15、关于修订《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行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效地保护全体股东及潜在投资人的根本利益,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拟对原执行的会计政策进行适当变更,并同步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管理办法》部分内容进行适应性修订,本次修订新增露天矿表层土剥采成本、递延剥采成本、复垦费和弃置费预计、矿产储量及矿产资源相关会计政策。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批准了修订后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管理办法(2024年4月)》。
1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对原《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适应性修订。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批准了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4月)》。
17、关于设立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暨选举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为践行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增强公司发展韧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风险的有效管控,进一步提高公司环境(Environment)、社会(Social)及管治(Governance)水平(以下简称“ESG”),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新设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督导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可持续发展体系运行,统筹推进ESG管理工作,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水平,并推选郑戎女士、孟岩先生、郑家驹先生(独立董事)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其中郑戎女士任委员会召集人,各委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8、关于制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为明确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特制订《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批准了《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19、关于审议《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为响应利益相关方期望,展示公司服务于环境、社会、公司治理及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理念、管理、行动和成效,公司组织编制了《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ESG管理现状,有效回应了社会各利益相关方对公司ESG情况的关注,同意对外发布《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20、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及集团化管控需要,公司对集团总部组织机构进行了优化调整,调整后公司的职能部门分别为董事会办公室、审计监察部、总部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中心、信息中心、安全技术中心(锂业技术中心)、物资供应中心、企业文化部、雅锂建设项目部、矿山事业部(矿山技术中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公告》。
21、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14名激励对象全部符合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21,05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2%。
董事高欣、孟岩、梁元强、杨庆、翟雄鹰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下转6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