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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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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13版)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资金需求,高效合理利用银行的信贷服务,构建公司运营资金保障体系,同时协调母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和子公司2024年度拟合计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短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票据贴现、保函等业务,授信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各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间等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担保义务等以银行与公司签订的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公司融资效率,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有关融资业务手续,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依据其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有利于补充流动资金、促进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债券代码:127077 债券简称:华宏转债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进行的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6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9亿元。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宏科技”或“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流动资金需求,公司为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6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9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短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票据贴现、保函等综合信贷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

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的具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实际担保金额确定以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活动为依据,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或该控股子公司自身提供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担保额度预计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注1:吉安鑫泰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鑫泰科技”;吉水金诚新材料加工有限公司简称“吉水金诚”;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江西万弘”;浙江中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浙江中杭”;宁波中杭实业有限公司简称“中杭实业”;宁波中杭时代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中杭时代”;山东烁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山东烁成”;赣州华卓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简称“赣州华卓”。

注2:中杭实业、山东烁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中杭的全资子公司,中杭时代为浙江中杭的控股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吉安鑫泰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005892240577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刘卫华

(4)注册资本:6,803.4092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2年02月09日

(6)住所: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吉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凤鸣大道6号

(7)经营范围:荧光粉废料、钕铁硼废料的综合回收利用;金属及其合金、金属材料的生产、销售、采购(以上项目涉及国家前置许可的除外);矿产品采购、销售;稀土材料、磁性材料、非晶态材料、晶硅材料、机电设备的研发、销售;新材料技术的推广服务;进出口业务;太阳能发电,电力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公司持股比例:100%

2、吉水金诚新材料加工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25865812354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刘卫华

(4)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1年12月15日

(6)住所: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城西工业园区

(7)经营范围:磁材废料、废旧金属、钕铁硼废料、氧化物、金属、熔盐渣、莹光粉废料、收购、加工、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8)公司间接持股比例:100%(吉水金诚是鑫泰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3、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80564450170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夏禹谟

(4)注册资本:14,285.71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2年11月23日

(6)住所: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工业园二期

(7)经营范围:综合回收利用废旧磁性材料;矿产品(除混合氧化稀土、钨、锡、锑、金、银、盐及放射性矿产品)、稀土废料及回收后的矿产品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公司间接持股比例:100%(江西万弘是鑫泰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4、浙江中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5612870567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徐嘉诚

(4)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0年9月27日

(6)住所:余姚市临山镇凤栖西路17号

(7)经营范围:稀土材料、磁性材料、非晶态材料、晶硅材料、电机的研发、批发、零售;钕铁硼的制造、加工;钕铁硼废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公司持股比例:60%

5、宁波中杭实业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C1F82N49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徐均升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2年10月21日

(6)住所:浙江省宁波前湾新区众源路39号7#、8#、9#标准厂房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稀有稀土金属冶炼;磁性材料生产;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机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磁性材料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公司间接持股比例:60%(中杭实业是浙江中杭的全资子公司)

6、宁波中杭时代新材料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2MA2J6MWR5K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徐嘉诚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1年5月6日

(6)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横河镇龙泉村梅川西路155号B#1幢1-3层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公司间接持股比例:30.60%(中杭时代是浙江中杭的控股子公司)

7、山东烁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32MA3T3BKQ5W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楼永华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0年5月20日

(6)住所: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马营镇芦里村文化西路南樱花路西侧4幢

(7)经营范围:稀土材料、磁性材料、磁铁器材、非晶态材料、晶硅材料、电子电器配件的研发、批发、零售及网上销售;钕铁硼加工与销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公司间接持股比例:60%(山东烁成是浙江中杭的全资子公司)

8、赣州华卓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7MA39U44197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刘卫华

(4)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1年2月2日

(6)住所: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工业园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公司持股比例:45%

三、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1、被担保人截止2023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实际担保金额确定以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活动为依据,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具体协议为准。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各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单位签署的合同来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该担保行为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04,2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8.11%。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1

债券代码:127077 债券简称:华宏转债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买方信贷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买方信贷额度的议案》。因对外销售产品的需要,公司拟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信贷额度,为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公司客户因购买公司产品而向银行发生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项业务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授权管理层在不超过5,000万元的额度内具体实施。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符合条件的公司客户,包括最终使用者(非自然人)、经销商。

二、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对购买公司产品的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金额累计不超过5000万元。符合条件的信誉良好的公司客户(借款人)可以在上述买方信贷额度内向银行申请贷款。贷款金额、利率等具体内容以银行与借款人签署的具体借款合同为准。银行在上述买方信贷额度内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由公司提供担保。

具体业务发生时,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不超过5000万元的额度内具体实施。

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上述5000万元人民币买方信贷额度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1、该信贷额度仅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公司经营层的授权额度,具体合作银行及业务操作流程尚未确定,公司相关部门将根据此授权额度与相关金融机构进行接洽合作。

2、公司在实际为客户因购买公司产品而向银行发生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时,将根据公司相关内控管理制度规定,要求客户提供反担保等保证性措施,以降低此项业务风险。

本次公司申请的买方信贷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买方信贷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信贷额度,为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公司客户因购买公司产品而向银行发生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管理层在不超过5,000万元额度内具体实施。本次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买方信贷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申请的买方信贷额度,是为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公司客户因购买公司产品而向银行发生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事项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余额合计为0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债券代码:127077 债券简称:华宏转债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实际投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资金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品种为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现金管理理财产品。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不得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4、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10亿元,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二、前十二个月内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现已到期。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以保障资金安全,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现金管理,并将加强对相关产品标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标的投向,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本项授权投资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谨慎决策,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管理层已进行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并且做好了相关的资金安排,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

2、通过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节省财务成本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3

债券代码:127077 债券简称:华宏转债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主要涉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存货,减值准备明细如下: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为2023年度。该事项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确认在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说明

(1)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2)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所有应收账款根据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提坏账准备。在以前年度应收账款实际损失率、对未来回收风险的判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预期损失率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如下:

期末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在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时,基于账面余额与按该应收账款原实际利率折现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中,账龄分析法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比例如下:

(3)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采用一般模型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程度,将其坏账准备划分为三个阶段中的一个,不同的阶段对应不同的预期信用损失计算方式。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划分为阶段一,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划分为阶段二,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并且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划分为阶段三,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023年,根据公司的会计政策,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8,225,550.89元,计提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329,656.93元,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转回1,435,973.45元。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说明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可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2023年,根据公司的会计政策,计提存货跌价损失56,030,279.72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合计金额为6,314.95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6,314.95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债券代码:127077 债券简称:华宏转债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该解释“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内容要求,执行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执行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五)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

债券代码:127077 债券简称:华宏转债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大型智能化再生金属原料处理装备扩能项目”的实施期限进行延期,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投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21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1,500万元,期限6年,每张面值100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8,688,679.28元(不含增值税)及持续督导费用56,603.77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506,254,716.95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到账,并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苏公W[2022]B14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401.92万元,少于募集说明书中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51,500.00万元,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决定根据可转债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本次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为“大型智能化再生金属原料处理装备扩能项目”,虽公司已签订了相关合同并有序推进,但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部分定制化设备的购置和安装调试等多方面出现不同程度放缓。因此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公司决定将“大型智能化再生金属原料处理装备扩能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预计的2023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实施。受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环境变化及核心设备选型复杂、采购周期延长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部分定制化设备的购置和安装调试等出现不同程度放缓,项目推进以及付款进度有所延迟。为了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全面、稳步推进,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将“大型智能化再生金属原料处理装备扩能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

四、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继续加强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确保项目按照新的计划顺利实施。

五、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对募投项目“大型智能化再生金属原料处理装备扩能项目”实施期限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程审慎研究的决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

(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华宏科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华宏科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债券代码:127077 债券简称:华宏转债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

暨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收到了独立董事戴克勤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戴克勤先生因在境内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家数超过三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慎重考虑,戴克勤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戴克勤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章程》等有关规定,戴克勤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因此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戴克勤先生仍将继续履行其作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戴克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戴克勤先生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戴克勤先生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吉书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吉书成简历如下:

吉书成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律师。2014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中国一汽无锡柴油机有限公司党群管理职务;2018年1月至今任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律师。

吉书成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吉书成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后续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承诺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变动,为保证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能够顺利高效开展工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董事会同意在选举吉书成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事项获得股东大会通过的前提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组成委员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吉书成先生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将在股东大会选举其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生效,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调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1、戴克勤先生的《辞职报告》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债券代码:127077 债券简称:华宏转债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宏科技”)于2024年4月24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的20%(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类型、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在中国证监会做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8、限售期安排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对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全部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后续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1

债券代码:127077 债券简称:华宏转债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15:30一16:30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出席人员有:董事长胡品贤女士;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朱大勇先生;财务总监曹吾娟女士;独立董事刘斌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8日(星期三)17:00前访问“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公司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债券代码:127077 债券简称:华宏转债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14日以书面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品贤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胡士勇先生、胡品贤女士、胡品龙先生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2024年度每位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本议案独立董事杨文浩先生、戴克勤先生、刘斌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和子公司2024年度合计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8亿元的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有关融资业务手续。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流动资金需求,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买方信贷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信贷额度,为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公司客户因购买公司产品而向银行发生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申请买方信贷额度的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15、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总裁办理对外捐赠事项的议案》

为履行社会责任、弘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裁,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范围内,根据公益需求,在上述总额度内有计划地开展对外捐赠事项。授权有效期,自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1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18、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

20、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21、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2、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暨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暨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修订《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修订《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修订《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3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债券代码:127077 债券简称:华宏转债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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