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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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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23版)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主席蒋耀钢先生代表全体监事,对2023年监事会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体现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在总结2023年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制作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9,528.52万元,实现营业利润5,133.56万元,实现利润总额5,246.42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04.5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90,407.0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27,467.46万元。监事会审核后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情况和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比较全面、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能够有效保证公司规范管理运作,健康发展,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决策均有效执行相关制度,未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上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在日常支付中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各项募集资金的审批、支付,跟踪资金流向,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严格按照监管制度执行,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鉴于监事蒋耀钢先生、刘辉先生、曾利刚先生为本议案审议事项的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监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监事须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董事、监事薪酬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并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进行了备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的发表了独立的财务审计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的有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未成就及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应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进行调整,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配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正式实施,监事会一致同意,经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后,公司对17名激励对象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100.842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344元/股。

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修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业绩考核指标,并相应修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涉及的相关内容,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的工作热情,更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修订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关于修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92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4-014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4,084,374.03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316,718,727.82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408,437.40元,扣除2023年度实施的以前年度利润分配316,718,727.8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503,116,113.11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9,549,689.46元。

经审计合并报表后2023年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5,916,115.3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69,743,478.40元,扣除2023年度实施的以前年度利润分配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512,454,729.36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9,535,583.62元。

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以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基数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根据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并综合考虑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以报告期末总股本444,149,505股为基数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共计39,973,455.45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拟转增177,659,802股;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报告期末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期间可分配股份总数由于股份回购、增发新股、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登记、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送红股比例、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

报告期末,母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为496,074,021.77元,董事会经过充分考虑并确保未来股本变动后的分配总额不会超过财务报表上可供分配的范围。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综合考虑了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股本规模、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成长性相匹配,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一致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92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4-015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尔”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详细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041,66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20元,共计募集资金499,999,987.2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9,999,999.74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89,999,987.46元,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外的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1,703,812.9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8,296,174.5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70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2023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5,921.2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8,569.18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20,260.44万元,累计收到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934.05万元,募集资金2023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22,194.4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373.35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余额16,821.14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市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为了更好地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电机与驱控系统建设项目”的建设,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增设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5月17日,该议案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10月26日,公司会同公司全资子公司科力尔电机(惠州)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第七工业区9栋整栋”变更为“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聚汇模具工业园3栋301、501”;“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白花社区第二工业区11号汇得宝工业园1号二层”变更为“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融汇路与同观路交汇瑞丰光电大厦7层706房和708房”;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湖南祁阳经济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5栋南面2楼”。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允许公司按实际情况进行额度分配,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允许公司按实际情况进行额度分配,资金可以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5,373.35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16,821.14万元。本年度公司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576.79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尚在建设期,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并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同时公司将其中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以进行现金管理。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892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4-016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完成2023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业务,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 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自律处分1次。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黄绍煌、签字注册会计师朱爱银、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珊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复核人胡乃鹏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上述人员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预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5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人民币30万元)。最终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具体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及相关信息,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完成2023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并出具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一致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等信息。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92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4-022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力尔”)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者“本次股东大会”),并将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提供便利。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9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3座5楼运营中心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于2024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议案投票要求

(1)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5、6、7、8、9、10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董监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2)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5、9、10为特别提案,即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的提案。

(3)公司股东聂鹏举、聂葆生、宋子凡、蒋耀钢、曾利刚、刘辉为第6项议案的关联股东,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同时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公司股东聂鹏举、聂葆生、宋子凡为第7项议案的关联股东,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同时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出席者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材料复印件须自然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以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于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或之前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8日(星期三)至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法定假期除外)。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3座5楼科力尔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子凡、李花

电话:0755-81958899-8136

传真:0755-81858899

电子邮箱:stock@kelimotor.com

5、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半日,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一: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如下:

投票说明: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若无指示,则本人/本公司之受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表决。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份性质: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二: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所载一致) ;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连同参会登记材料以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于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或之前送达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892”,投票简称为“科力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采用非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892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4-023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变更相应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文”),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的适用日期

2024年1月1日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92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4-024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并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6日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为了让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拟定于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举办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就对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分红情况、风险与困难等投资者关心的内容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届时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聂鹏举先生,独立董事杜建铭先生、徐开兵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宋子凡先生及相关工作人员将在网上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有调整)。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

一、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互动易”平台

1、参与时间: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

2、参与方式:投资者可以登录“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易董价值在线

1、参与时间: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

2、参与方式:投资者可以访问网址https://eseb.cn/1dIXARWPBHq或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前进行提问:①访问http://irmcninfo.com.cn进入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②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3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dIXARWPBHq或扫描上方小程序码,打开互动交流进行会前提问。

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92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4-025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了更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6,850,661.11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850,661.11元,预计将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16,913.98元,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316,913.98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款项

公司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金融资产等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预期信用损失率或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此计提方法,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减值准备143,799.54元、应收账款坏减值准备797,094.01元、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13,191.32元、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8,555.76元。

(二)存货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本公司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此计提方法,公司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888,020.48元。

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