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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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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65版)

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公司2023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8.13亿元,同比减少30.80%;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51亿元,同比增加3.45%。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ESG报告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XX装备研制保障条件和XX车辆动力自主创新发展项目申报国拨资金专项能力建设并同意接收军工固定资产投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议案》。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投资理财产品资金可循环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理财,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度发生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发生情况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4-005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金额: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七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拟使用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择机投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等风险,从而可能对委托资产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货币资金的管理效率。公司拟使用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择机投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本投资风险低、安全性高,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委托理财金额

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用于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方式

1.投资方式:公司预计在100,000万元人民币限额内,根据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择机购买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收益合理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确保流动性好,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议授权使用期限,且不得超过12个月。

2.投资品种

(1)受托方的情况:预计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均为公司主要合作银行、国有及央企独资或控股的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2)投资产品类型及收益类型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安全性高,收益合理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二是流动性好,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议授权使用期限,且不得超过12个月。

(五)投资期限

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议授权使用期限,且不得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和七届八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议案》,公司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投资的理财产品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等风险,从而可能对委托资产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

(二)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采取止损措施并予以披露。

2、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在批准的额度及理财期限内决定具体投资理财方案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总会计师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金融部为理财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可实现保本固定收益且可通过SPPI现金流测试的券商理财产品本金在“其他流动资产”列示,银行结构性存款本金在“货币资金”列示,取得的收益在“投资收益”列示;其他不可通过SPPI现金流测试的理财产品本金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取得的收益在“投资收益”列示。

公司是在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的前提下,积极对资金进行管理,以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的投资理财业务,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回报。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4-003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333,355,791.47元。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851,380,069.78元。经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02,636,73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25,659,184.2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和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4-004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产品种类: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七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拟投资的产品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不可抗力等风险,从而可能对委托资产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本年预计投入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发展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二)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暂时闲置的2016年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资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2016年9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4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770,571股。2016年12月26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 147,503,78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3.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49,999,998.04元(以下简称2016年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54,736,680.3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95,263,317.66元。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投入、置换、划拨情况

2017年6月21日,公司五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970,257.80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2021年初,根据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2016年募集资金投资节能减排改造项目节余5,629,522.20元及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募集资金的使用及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16年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361,622,137.75元(含补充流动资金和支付对价),本年项目投入82,881,335.04元,资金余额743,238,984.341元。

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委托理财方式

1.投资方式:2024年,公司预计在70,000万元限额内根据资金暂时闲置期限的情况择机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的理财产品,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收益水平合理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质押式报价回购、收益凭证等保本固定收益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2.投资品种

(1)受托方情况:预计2024年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均为公司主要合作银行、国企及央企独资或控股的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2)投资产品类型及收益类型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质押式报价回购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二是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三是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议授权使用期限,且不得超过12个月。

(五)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议授权使用期限,且不得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七届八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本次拟投资的产品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不可抗力等风险,从而可能对委托资产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

(二)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投资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尽管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为确保理财产品投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公司财务金融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是公司审计部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保荐人对闲置募集资金的理财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是公司财务金融部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四是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五是公司董事会将持续跟踪证券投资的进展和风险状况,如发生较大损失等异常情况的,立即采取措施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可实现保本固定收益且可通过SPPI现金流测试的券商理财产品本金在“其他流动资产”列示,银行结构性存款本金在“货币资金”列示,取得的收益在“投资收益”列示;其他不可通过SPPI现金流测试的理财产品本金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取得的收益在“投资收益”列示。

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对资金进行管理,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投资理财业务,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回报。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认为: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中信证券同意上市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7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4-008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期监管要求的变化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七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为:一是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要求,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履职内容;二是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明确了年度股东大会可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三是根据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要求,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股份总数由1,704,251,817股减少至1,702,636,737股,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变化情况进行调整。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予以披露。

附件: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6日

附件

章程修正案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4-007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编制了《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2年10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377号),批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600万股(含5,600万股)A股股票。2012年12月12日公司发行股份,每股价格为人民币15元,发行股数55,333,33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29,999,995.00元(以下简称2012年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30,290,333.1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99,709,661.82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2年12月13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2〕363号)。2015年,公司将“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由799,709,661.82元调整为499,5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00,209,661.8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2012年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88,780,698.10元(含项目验收后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43,520,339.00元),该募集资金项目已于2022年6月28日完成验收,未付金15,121,082.68元,本年支付项目应付款3,678,793.74元,资金余额12,500,092.20元(为项目应付款及利息收入)。

(二)2016年9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4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770,571股。2016年12月26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147,503,78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3.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49,999,998.04元(以下简称2016年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54,736,680.3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95,263,317.66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6年12月26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6〕001239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16年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361,622,137.75元(含补充流动资金和支付对价),本年项目投入82,881,335.04元,资金余额743,238,984.34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2012年12月24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1月23日公司与中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一)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2012年募集资金存放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的余额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2016年募集资金存放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的余额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经公司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七届六次董事会、七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7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2016年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如下表:

三、2023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2012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6月,公司利用2012年募集资金投资的“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水平提升建设项目”已完成全部建设内容,由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的验收组完成了现场竣工验收,项目的环保、消防、安全设施、职业卫生、建安工程质量和项目档案等已于前期按规定和要求通过了地方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组织的专项验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2012年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88,780,698.10元(含项目验收后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43,520,339.00元),本年支付项目应付款3,678,793.74元,资金余额12,500,092.20元(为项目应付款及利息收入)。

详见附表1“2012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2016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2“2016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截至2012年12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计人民币3,723.2340万元。2013年1月14日,公司五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723.2340万元。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3】000011号),截至2012年12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3,723.234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认可意见,公司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2.截至2017年5月31日,公司子公司山西北方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2016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计人民币13,970,477.80元。2017年6月21日,公司五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970,477.80元。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7〕002608号),截至2017年5月31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3,970,477.80元。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认可意见,公司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16年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361,622,137.75元(含补充流动资金和支付对价),本年项目投入82,881,335.04元。公司2016年募集资金投资5个项目,已完成1项,为节能减排改造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3,970,477.80元;已开工3项,为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其中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使用资金156,309,829.02元,综合技术改造项目使用资金209,051,341.37元,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使用资金86,030,969.32元;未开工1项,为4×4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5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使用募集资金465,362,617.51元,除已完成建设的节能减排项目外,其余4个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420,000,000元,其中募集资金420,000,000元,建设周期为2016年12月-2025年6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使用募集资金156,309,829.02元。建设期内,为保障股东权益,控制投资风险,公司根据外贸客户对高端军贸装备技术先进、性能优良、可靠耐用的需求以及国际局部地区冲突出现的新形势、新变化,围绕装备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深入融合发展和建设智能化、性能优、规模化、成本低的研制生产能力,不断引进行业先进制造技术,升级迭代技术方案并推进整机呈交、涂装生产线、产品电装调试生产线等项目建设。目前,该项目正按计划积极推进,预计2025年6月完成验收。

2.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204,820,000元,其中募集资金143,370,000元,自筹资金61,450,000元,建设周期为2016年12月-2025年4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使用86,030,969.32元。建设期内,为保障股东权益,控制投资风险,公司顺应外贸客户提出的单一火炮融合多种火炮功能特性要求,围绕拓展装备功能性能、提升产品质量及制造效率等需求,并结合建设地城市规划变更因素,引进符合智能化、信息化特征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对建设方案进行了迭代完善,进一步打造规模化低成本生产能力,从而保障外贸装备战技指标实现。目前,该项目正按计划积极推进,预计2025年4月完成验收。

3.综合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总投资363,510,000元,其中募集资金359,400,000元,自筹资金4,110,000元,建设周期为2016年12月-2024年6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使用209,051,341.37元。建设期内,公司根据国家、行业最新绿色安全发展要求,围绕节能减排、配套基础设施、安全技术改造等建设方向,采用先进、绿色的工艺技术开展特种钢精密铸造、化学表面处理、动力能源设施改造、管网设施安全改造等项目的方案优化并积极推进实施。目前项目主体工程、设备已基本完成建设,正在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单项验收,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环境保护等专项验收,审计决算等工作。预计2024年6月完成验收。

4.4×4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50,000,000元,其中募集资金77,000,000.00元,自筹资金73,000,000元,建设周期2016年12月-2024年6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未启动。由于近年来受国家经济及外部环境影响,特种车辆市场持续低迷,公司4×4战术车产品市场一直未扩容,现有生产能力已足够满足生产任务。为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审慎开展投资,未启动项目建设。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为更好的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顺利推进2012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2017年6月22日公司召开五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五届二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进行部分调整,新增包头北方创业有限责任公司为该项目实施主体。

(二)2018年公司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变速器系列产品产业化建设项目、环保及新能源配套设施生产建设项目。新型变速器系列产品产业化建设项目原拟投入募集资金231,000,000元,环保及新能源配套设施生产建设项目154,400,000元,合计拟投入募集资金385,400,000元。该项目的变更已经公司五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和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

(三)2018年公司调整外贸车辆产业化项目和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外贸车辆产业化项目由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280,000,000元增加至420,000,000元,增加140,000,000元;综合技术改造项目由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14,000,000元增加至359,400,000元,增加245,400,000元。上述两个项目合计增加募集资金投入385,400,000元。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和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金额不变,原计划自有资金投入部分由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所增加募集资金投入代替,综合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总金额不足的4,110,000元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该项目的变更已经公司五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和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

(四)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六届四次董事会和六届四次监事会和2019年5月22日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将募投项目“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由2018年12月延期至2021年6月30日,将“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延长建设期3年,至2021年12月,将“4×4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延长建设期3年,至2021年12月,将“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延长建设期3年,至2021年12月。

(五)2019年8月23日,经公司六届五次董事会、六届五次监事会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综合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期3年,至2022年6月。

(六)2021年4月23日,经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募投项目“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由2021年6月30日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

(七)2021年12月2日,经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六届十九次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将“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由2021年12月延期至2023年10月,“综合技术改造项目”由2022年6月延期至2024年6月,“4×4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由2021年12月延期至2024年6月,“外贸车产业化建设项目”由2021年12月延期至2023年12月。

(八)2023年10月25日,经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七届七次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将“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由2023年10月延期至2025年4月,“外贸车产业化建设项目”由2023年12月延期至2025年6月。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情况。

附表:1.2012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2016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6日

附表1

2012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

注1:该项目主要建设了铁路车辆底架、侧架、轮轴等自动化生产线,为公司铁路货车系列产品柔性化生产、可持续创新及研制提供了装备保障,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和行业技术地位,提高了公司市场竞争力。本年度重载快捷生产线承担了C80型铝合金运煤敞车、C70E型敞车和X70型集装箱专用平车等多种车型的生产任务,为公司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

注2:本年度投入金额系支付该项目的应付未付款。

附表2

2016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2024-009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3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民主路公司二楼视频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3日

至2024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13经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七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9、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北方机械控股有限公司、北方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可以是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是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持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包头市青山区民主路本公司证券与权益部

(四)联系电话:0472-3117182

(五)传 真:0472-3117182

(六)联系部门:本公司证券与权益部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内蒙一机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内蒙一机七届八次监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 2024-006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2024年

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关联董事李全文先生、王永乐先生在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上回避了对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 本次关联交易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下转66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