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78版)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纪要;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纪要;
5、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6、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及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4-027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通知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会议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创新经济走廊食品城西一街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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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它相关规定,议案11需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议案6、7、8、9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证券部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登记以在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有效。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9:00-12:00及13:30-17:30。
3、登记地点: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4、联系方式:
登记联系电话:023-62910742
登记联系传真:023-62980181
联系邮箱:zqb@tszy.com.cn
登记联系人:王琴
5、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72
2、投票简称:天圣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4年5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提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提案在同意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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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受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股
委托日期: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方式自制均有效。
2、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致: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5月9日下午收市时,我单位(个人)持有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姓名或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4-017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2024年4月12日,以电话及邮件的通知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余建伟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梅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地执行,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之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薪酬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公司治理”“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