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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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9月末,总资产548874万元,净资产26610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428848万元,净利润4260万元。
28. 江苏海企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海企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2月30日,法定代表人杨剑鹏,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Ⅱ类、Ⅲ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体外诊断试剂及植入体内医疗器械),预包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服装、服饰配件、纺织品、家纺用品、床上用品、家具装饰品的制造和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食品添加剂的销售;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9月末,总资产39077万元,净资产715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50288万元,净利润616万元。
29. 江苏海企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海企长城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13日,法定代表人姜德杰,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农药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招投标代理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食用植物油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木材销售;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棉、麻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辅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农业机械服务;农业机械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仪器仪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9月末,总资产58186万元,净资产1541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01424万元,净利润778万元。
30. 江苏紫荆华美实业有限公司
江苏紫荆华美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31日,法定代表人董平子,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批发(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宠物食品、宠物用品、食品添加剂、化工产品及原料、纺织品及原料、煤炭销售,农药销售,初级农产品的加工,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儿幼儿配方乳粉)的批发和零售,生物技术的开发(非研制)、咨询、交流,化工技术的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9月末,总资产77316万元,净资产874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69717万元,净利润2513万元。
31. 江苏海企利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海企利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0月16日,法定代表人董平子,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经营;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产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科技中介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9月末,总资产12075万元,净资产156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74888万元,净利润162万元。
32. 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10月16日,法定代表人黄宏亮,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向境外派遣工程、生产及服务行业的劳务人员,危险化学品的批发(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内经营),国有资产的投资、经营、管理;纺织品、轻工产品、电子产品、土畜产品、工艺品、五金矿产、化工、机械、仪器仪表、机械设备、技术及原材料的进出口;对原苏联和东欧国家易货贸易;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转口贸易,小额寄售业务;国内贸易,技术服务,咨询服务,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9月末,总资产1212042万元,净资产37490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606799万元,净利润9468万元。
33.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1年10月15日,法定代表人吴盛,注册资本27359.26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批发(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煤炭批发经营,证券投资及实业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内贸易,人才培训,仓储,燃料油、钢材和化肥销售,有色金属销售,汽车销售,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销售,石油制品的销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品销售,生鲜类、初级农产品销售,家用电器、厨房、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销售,珠宝金银首饰的销售,商品的网上销售,农药经营,I类、II类、III类医疗器械销售,专业设计与咨询服务,招标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9月末,总资产429082万元,净资产8159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544572万元,净利润5354万元。
34.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锦控股有限公司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锦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10月10日,法定代表人温成刚,注册资本129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业务,承办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业务,开展补偿贸易业务,经营转让贸易,易货贸易,为本公司出口商品生产企业组织原辅材料,服装及纺织品的生产,国内贸易;实业投资,实物租赁,仓储(危险品除外),物业管理,室内外装饰,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招标代理;农药销售;初级农产品,粮油销售、食品经营;化妆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9月末,总资产206584万元,净资产31535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40071万元,净利润4759万元。
35.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10月13日,法定代表人陈述,注册资本224243.3192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国内外投资,纺织原料及制成品的研发、制造、仓储,电子设备研发、安装、租赁,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及网络工程设计、安装、咨询与技术服务,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仓储。危险化学品批发(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批发,燃料油销售,粮食收购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9月末,总资产2572058万元,净资产574221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413353万元,净利润9089万元。
36.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
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10月16日,法定代表人郭灏舟,注册资本27418.4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Ⅱ类、Ⅲ类医疗器械销售(按医疗器械许可证经营);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批发和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工程设备销售、安装,仓储,室内外装饰设计施工、咨询服务,招投标代理业务,建筑工程安装,黄金制品、通信设备和通讯器材的销售。各类工具的包装、组装、加工及设计。煤炭批发与零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代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代理报关,货物的搬运、装卸、仓储,包装服务;物流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专用设备修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9月末,总资产184298万元,净资产27624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39023万元,净利润3533万元。
37.江苏舜天国际集团经济协作有限公司
江苏舜天国际集团经济协作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4月20日,法定代表人张玉道,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开展省际间技术、人才、企业管理协作提供服务;电器机械及器材、普通机械、金属材料、木材、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纺织品、石油制品、润滑油(脂)、变压器油、农副产品、水产品、汽车、摩托车销售,电缆料、电线电缆及附件的研发制造与销售,计算机网络工程、互联网接入技术、宽带信息网络、计算机、通信系统工程的技术开发、转让,技术服务,投资咨询,涂料涂装施工,弱电工程施工,承办省政府委托的经济技术协作项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9月末,总资产26407万元,净资产1062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2612万元,净利润132万元。
38.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1年10月21日,法定代表人高松,注册资本43884.7974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统一组织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开展“三来一补”、进料加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国内贸易,服装及纺织品的生产、加工,仓储,房屋租赁,室内外装饰,咨询服务,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批发兼零售,生鲜类、初级农产品及副产品销售。危险化学品批发(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内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9月末,总资产374098万元,净资产194025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58308万元,净利润8851万元。
39.江苏舜天信兴工贸有限公司
江苏舜天信兴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8月6日,法定代表人刘晓云,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服装及其辅料、纺织品、包装材料和其他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与经营,仓储及仓储、普通货运的相关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内贸易,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9月末,总资产27186万元,净资产978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63639万元,净利润4047万元。
(四)南京市河西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
南京市河西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持有本行股份不足5%但对本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主要股东。本行监事蒋兴舰系该公司提名委派的股权监事。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本行将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作为自身的关联方进行管理。
1.南京市河西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市河西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6日,法定代表人侯峻,注册资本3666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土地整治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农业园艺服务;智能农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9月末,总资产9593729万元,净资产335831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12351万元,净利润47450万元。
2.南京紫金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紫金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3月25日,法定代表人姚一志,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认证服务;网络文化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施工专业作业;食品经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集贸市场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市场营销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柜台、摊位出租;食用农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房地产咨询;品牌管理;创业空间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住房租赁;停车场服务;家政服务;房地产经纪;房地产评估;家具销售;财务咨询;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文具用品零售;纸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卫生洁具销售;养老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办公服务;日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9月末,总资产103307万元,净资产5064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3555万元,净利润-83万元。
3.南京东南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东南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11日,法定代表人井深,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城市功能项目和产业转型升级载体(含持有型物业)的投资、运营、管理;土地开发整理;资产经营;股权和基金管理;投融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9月末,总资产20669027万元,净资产6599888万元,实现营业收入755758万元,净利润76766万元。
4.南京东南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东南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7日,法定代表人顾文鑫,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公寓管理、酒店管理、房屋出租、场地租赁;企业营销策划;票务代理;商务信息咨询;物业管理;物业信息咨询;公司礼仪服务;餐饮服务;后勤管理服务;酒店用品销售;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销售;住房租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9月末,总资产174032万元,净资产8894万元,实现营业收入7024万元,净利润-3363万元。
5.南京金融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金融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26日,法定代表人贺华,注册资本250585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宿服务;理发服务;生活美容服务;酒吧服务(不含演艺娱乐活动);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广告发布;办公服务;住房租赁;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停车场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餐饮管理;日用百货销售;棋牌室服务;健身休闲活动;建筑物清洁服务;洗染服务;礼仪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
截至2023年9月末,总资产1231792万元,净资产568436万元,实现营业收入40909万元,净利润20576万元。
6.南京市科技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市科技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22日,法定代表人付汝伟,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科技中介服务;创业空间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9月末,总资产4151002万元,净资产125059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85701万元,净利润10639万元。
(五)南京飞元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南京飞元实业有限公司系持有本行股份不足5%但对本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主要股东。本行董事侯军系该公司提名委派的股权董事。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本行将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作为自身的关联方进行管理。
1.南京飞元实业有限公司
南京飞元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7月27日,法定代表人侯军,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机械设备、电力设备、环保新材料研发、生产、销售;网络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房地产投资;汽车配件、日用百货、针纺织品、电子产品、电子器材、服装、鞋帽、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销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房屋租赁;出租车客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1月末,总资产33483万元,净资产26746万元,实现营业收入7832万元,净利润753万元。
2.江苏欣元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欣元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11日,法定代表人侯兵,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从事环保技术、清洁能源、再生资源领域内的技术开发;环保设备研发、制造、销售;污水处理工程、废水废气处理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设计、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塑料制品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1月末,总资产6178万元,净资产4664万元,实现营业收入4966万元,净利润300万元。
(六)南京汇弘(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南京汇弘(集团)有限公司系持有本行股份不足5%但对本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主要股东。本行监事刘瑾系该公司提名委派的股东监事。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本行将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作为自身的关联方进行管理。
1.南京汇弘(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汇弘(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0月28日,法定代表人周瑞祥,注册资本851.8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服装、辅料加工、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9月末,总资产6368万元,净资产280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244万元,净利润49万元。
2.南京永弘制衣有限公司
南京永弘制衣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7月28日,法定代表人周敏,注册资本151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服装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1月末,总资产1004万元,净资产188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000万元,净利润8万元。
(七)南京兰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南京兰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系持有本行股份不足5%但对本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主要股东。本行监事刘大林系该公司提名委派的股东监事。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本行将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作为自身的关联方进行管理。
1. 南京兰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兰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4日,法定代表人刘大林,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普通运输、货物专用运输(罐式);混凝土研发、制造、销售;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研发;预拌(干拌、湿拌)砂浆研发、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1月末,总资产174899万元,净资产133084万元,实现营业收入41634万元,净利润3075万元。
2.南京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
南京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28日,法定代表人毕可良,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品、混凝土砌块及其他混凝土制品、混凝土添加剂、干混砂浆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1月末,总资产424359万元,净资产10682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71563万元,净利润5214万元。
3. 南京一民医院有限公司
南京一民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28日,法定代表人刘大林,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医疗服务;医院管理、咨询;医疗技术咨询、服务;健康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停车场服务;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1月末,总资产20266万元,净资产705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4541万元,净利润-282万元。
(八)吴家莉及其近亲属重大影响的法人或组织
吴家莉为本行行政保卫部副总经理、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成员,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将吴家莉近亲属重大影响的法人或组织纳入本行关联方管理。吴家莉及其近亲属重大影响的法人或组织包括南京江宁商务商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江宁商贸有限公司、南京元润食品有限公司、南京牛首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和南京天阙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
1.南京江宁商务商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江宁商务商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9日,法定代表人笪永松,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粮油机械、五金交电、化工原料、建筑材料、钢材、塑料制品、橡胶制品、日用百货、服装鞋帽、办公用品、通讯器材销售;实业投资及管理;房屋租赁;场地租赁;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9月末,总资产1085980万元,净资产668308万元,实现营业收入65533万元,净利润-36万元。
2.南京江宁商贸有限公司
南京江宁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4月13日,法定代表人袁洪锁,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食品、粮油机械、五金、交电、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建筑材料、钢材、塑料、橡胶制品、日用百货、服装鞋帽、办公用品、通讯器材、电脑、工艺礼品、电子产品、玩具、体育用品销售;商业开发及服务;实业投资及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9月末,总资产258754万元,净资产164934万元,实现营业收入7767万元,净利润0.44万元。
3.南京元润食品有限公司
南京元润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2月24日,法定代表人陈军,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肉制品(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生产;畜禽屠宰、鲜(冻)畜禽肉销售;生猪屠宰;道路货物运输;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9月末,总资产46702万元,净资产27751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879万元,净利润-1200万元。
4. 南京牛首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牛首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12日,法定代表人项宗羽,注册资本293875.21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零售;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及旅游设施投资经营;酒店投资建设和管理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投资及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9月末,总资产3036233万元,净资产632726万元,实现营业收入51203万元,净利润28448万元。
5. 南京天阙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天阙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30日,法定代表人许昌陵,注册资本81421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零售;文艺表演;文化学术交流,市场推广宣传服务,大型礼仪庆典活动策划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多媒体设计、动漫及衍生物设计、美术图案设计及相关专业化设计服务;工艺美术品、收藏品、百货销售;旅游产品开发与销售;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及旅游设施投资经营、配套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旅游资源和文化创意产业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酒店投资建设和管理咨询;摄影扩印服务;商务服务;食品零售;餐饮服务;停车场服务;卷烟、雪茄烟零售;场地租赁;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餐饮管理;洗染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9月末,总资产1169843万元,净资产2190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49472万元,净利润6577万元。
(九)江苏溧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江苏溧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18日,法定代表人端淳华,注册资本80570.064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险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9月末,总资产3363200万元,净资产29180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00500万元,净利润21200万元。
2.关联关系
本行对该公司持股20%。
(十)江苏高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江苏高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15日,法定代表人史小兵,注册资本48409.1213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劵;买卖政府债劵;金融债劵;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9月末,总资产2345007万元,净资产217916万元,实现营业收入74354万元,净利润16193万元。
2.关联关系
本行对该公司持股20%。
(十一)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22日,法定代表人刘元庆,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9月末,总资产3938180万元,净资产25861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75775万元,净利润23260万元。
2.关联关系
本行董事岑赫在该公司任职监事。
(十二)关联自然人
本行关联自然人包括:
1. 本行的自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
2.持有或控制本行5%以上股权的,或持股不足5%但对本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自然人;
3.本行的董事、监事、总行和重要分行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具有大额授信、资产转移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权的人员。其中,重要分行包括具有授(用)信审批权限的分(支)行;总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本行行长、副行长、行长助理、董事会秘书、总监和董事会确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分(支)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分(支)行行长室成员;具有大额授信、资产转移的审批或决策权的人员,包括授信管理委员会、财务管理委员会、不良资产管理委员会、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及上述各委员会专家库成员,以及5000万元以上大额授信有权审批人;
4.本条第1至3项所列关联方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及兄弟姐妹;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 “本行法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 “持有或控制本行5%以上股权的,或者持股不足5%但对本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本行的法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自然人;
8.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本行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本行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等。
本行对个人客户的授信融资包括个人消费贷款、个人房产抵(质)押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信用卡透支、个人经营性贷款等业务品种。截至2023 年12月末,本行对关联自然人授信净额为0.86亿元。
根据正常业务发展需求,本行对关联自然人2024年度的预计授信额度为3亿元,单户预计授信不超过2000万元。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本行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行的影响
本行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有利于充分发挥优质关联方客户资源优势,积极稳妥开展本行业务。
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本行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行独立性,不会对本行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24日
证券代码: 601860 证券简称: 紫金银行 公告编号:2024-019
可转债代码:113037 可转债简称:紫银转债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分配比例: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10元人民币(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本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4.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目前正处于稳步发展阶段,长期资本补充需求较大,综合考虑全体股东利益,维护公司可持续发展,抵御复杂的经济金融环境,兼顾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资本充足率的要求等多方面因素。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本公司实现净利润1,618,684,241.94元,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按照《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经营管理实际,对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作如下分配:
1.按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1,868,424.19元;
2.按10%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161,868,424.19元;
3.按45%比例提取一般准备728,407,908.87元;
4.目前,本行正处于稳步发展阶段,长期资本补充需求较大,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资本充足率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抵御风险能力,促进本行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66,097,946.20元。由于“紫银转债”已进入转股期,公司将以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实际股权数分配。
5.剩余未分配利润将作为内源性资本补充,增强本行抵御风险能力,支持本行发展战略实施。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3年,公司拟派发现金股利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22.62%,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属行业为金融业-货币金融服务业,既承担了经营货币的职能,也承担了经营管理风险的职能。公司的信贷及金融市场等业务始终要应对诸多风险和挑战。因此,公司高度重视风险管理工作,在不断强化风险管理的同时,注重对商业银行资本的积累和补充。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正处于稳步发展阶段,各业务条线坚持“服务三农、服务中小、服务城乡”的市场定位,深化转型创新,着力服务地方经济,不断做强做优。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2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19亿元。2024年,公司将继续坚守定位,落实企业社会责任担当,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做优、做强普惠金融,着力为实体经济、“三农”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助力,积极为地方经济的平稳复苏作出必要的支持,因此公司2024年经营发展需要有力的资金支持。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为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变化,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公司需提升风险应对能力,加强内源性资本补充。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全部用于充实公司资本水平。相关预计收益水平取决于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考虑到公司目前正处于稳步发展阶段,长期资本补充需求较大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资本充足率要求等多方面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对资本充足的要求以及平衡股东短期和中长期利益等因素,且制定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 601860 证券简称: 紫金银行 公告编号:2024-021
可转债代码:113037 可转债简称:紫银转债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一、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
公司将根据监管工作要求和中期经营情况,拟于2024年中期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届时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监管要求和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 601860 证券简称: 紫金银行 公告编号:2024-018
可转债代码:113037 可转债简称:紫银转债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刘晶女士,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曹佳先生,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刘萍女士,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024年度审计收费为122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2万元,与上年费用保持一致。
二、拟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用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聘用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三)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860 证券简称:紫金银行 公告编号:2024-020
可转债代码:113037 可转债简称:紫银转债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 9 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81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听取报告:
(1)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三农金融服务情况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第十三次、第十五次、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的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各议案具体内容将在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中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6、10、11、12、13、14、15、22、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河西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锦控股有限公司、南京飞元实业有限公司、南京兰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汇弘(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股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股权证、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或股权证凭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股权证凭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的,现场出席会议时,应提交上述登记材料原件。
(二)登记时间
2024年5月14-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381号紫金农商银行38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381号紫金农商银行38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19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25-88866792
传真:025-88866676
(二)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出席本次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特此公告。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