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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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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13版)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登记时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信函封面、传真资料首页顶端空白处、电子邮件标题应当注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资料”字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出席股东大会时应向本公司提交相关资料原件。

(二) 登记时间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 13日至 5月13日期间工作日的上午9:00 至11:00和下午1:00 至 5:00。

2、以用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登记资料应当于2024年5月13日下午 5:00 之前送达。

(三) 登记地点

会议登记处地点:山东省曲阜市崇文大道6号

邮编:273100

联系电话:0537-4640989 传真:0537-4640989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四)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寻金龙;电话:0537-4640989;传真:0537-4641788

邮箱:zqb@dhguanye.com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四、其他说明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00-16:30

● 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8日(星期三)至5月14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b@dhguanye.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5月15日下午15:00-16:3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通过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时间、地点

(一)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00-16:30。

(二)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倪立营先生,总裁、财务总监倪奉尧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寻金龙先生,独立董事孔祥勇先生,副总裁孔令彬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15日下午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8日(星期三)至5月14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b@dhguanye.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寻金龙

电话:0537-4640989

邮箱:zqb@dhguany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倪立营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非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中,该事务所恪守执业准则、勤勉尽职,体现出较高的执业水准。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3年度合并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1,127,848.82元,扣除母公司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8,397,824.77元,2023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2,730,024.05元。

考虑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为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本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制订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56,900,600股,扣除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486,000股,即以总股本256,414,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9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8,462,359.4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08%。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孔祥勇先生、鲁昕先生、魏学军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对出席会议情况、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汇报说明。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名独立董事的《东宏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董事会对此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孔祥勇先生、鲁昕先生、魏学军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9票。

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确定依据是综合考虑公司董事、监事的工作情况以及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薪酬水平来确定,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是合理的,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

董事倪奉尧先生、寻金龙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为全面贯彻落实“以市场为核心、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充分释放“营销龙头、计划主线、合同履约”的管理效益,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组织运行效率,结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规划,对公司现行的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关联交易均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购销往来和租赁等服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董事倪立营先生、倪奉尧先生、寻金龙先生、孔智勇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相关交易遵循公平、公允和审慎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进行审议。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整体筹划需要,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含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等)申请不超过5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押汇、出口代付、融资租赁、金融租赁、供应链金融等。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2024年度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计提减值准备。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根据《东宏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的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时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公司董事会决定拟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86,000股,回购价格调整为5.6303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董事寻金龙先生、孔智勇先生、刘勇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的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额度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彭新华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中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其它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致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较好地履行审计业务约定书中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致同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致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决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年末,致同从业人员总数超过5,000人,其中合伙人225人,注册会计师1,364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74亿元。上市公司2022年报审计240家,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9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89万元。

致同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5.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传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宋立新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闫磊

王传顺(先生):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宋立新(先生):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闫磊(先生):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4万元,合计费用为49万元,本次审计费用是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致同协商确定,公司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审计工作量确定最终审计费用,预计和2023年度不会产生较大差异。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该事务所恪守执业准则、勤勉尽职,体现出较高的执业水准。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减资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股份”、“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及《东宏股份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根据《东宏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东宏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公司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的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时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公司将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86,000股。

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份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56,900,600股减少至256,414,6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256,900,600元减少为 256,414,600元。公司将于回购注销完成后履行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减资程序。

二、需通知债权人的相关信息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4月26日起45天内(上午 9:00-12:00;14:00-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2)申报登记地址:山东省曲阜市东宏路1号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电话:0537-4640989

(4)传真:0537-4641788

(5)邮箱:zqb@dhguanye.com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避免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影响,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但套期保值业务仍受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等因素影响,具备一定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为避免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通过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进而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大宗商品原料,如聚乙烯,聚氯乙烯,热轧卷板等。

2、交易工具:包括期货合约,期权,远期等工具。

3、交易场所:公司拟在境内合规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期货交易所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主要包括: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等境内期货交易所。

(五)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规避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期货市场自身存在着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同时套期保值需要对价格走势作出一定的预判,一旦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有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2、政策风险: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导致期货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在合适的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带来损失。

4、操作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的风险和损失。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设立交易的专门组织机构,配备相关人员,按照期货交易需要实施严格分工,分析、决策、交易、风险控制等岗位严格分离,各司其职。

2、期货交易品种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不得开展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期货交易。

3、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4、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5、严格遵守商品期货交易所相关规定,积极配合交易所及期货公司相关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同时,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工作的开展,控制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目的为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对控制生产成本、降低经营风险、保障经营利润等有着积极作用。公司建立了套期保值业务风险控制制度,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3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四、其他说明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股份”、“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以市场为核心、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充分释放“营销龙头、计划主线、合同履约”的管理效益,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组织运行效率,结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规划,对公司现行的组织架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在授权、职能方面更加清晰,管理层级更加扁平高效,突出以合同为基础的“大计划、大调度、大指挥、大管理”的运营管理模式。

具体调整为:

1.营销中心下设山东市场、南部市场、北部市场、工矿市场、济青市场、西部市场、国际市场、新材料和管件事业部、市场部。

2.成立运营中心,下设计划部、生产部、工艺部、设备部、储运部、供应一部、供应二部、供应三部、外采部。

3.成立投资部和融资部,取消投融资部,投资部为董事会直属部门,融资部归属财务中心。

4.成立财管部,和投资部、证券部、审计部为董事会直属部门。

5.风控中心下设合同履约部、质量管理部、安全环保部,取消清欠办公室。

6.成立服务中心,下设办公室、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秘书部、监察部、行政部、教培部、企划部、政策事务部、基建部、法律咨询处。

7.成立管道系统部,研发中心下设技术部、管道系统部、高分子材料研发组、塑料管道研发一组、塑料管道研发二组、金属管道研发组、连接技术研发组、实验室。

调整后主要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如下:

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如附件所示。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均属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购销往来和租赁等服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预计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倪立营先生、倪奉尧先生、寻金龙先生、孔智勇先生回避了表决,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相关交易遵循公平、公允和审慎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进行审议,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下转7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