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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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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3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52,347,052.32元(含税)。该方案拟定的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07%。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现金红利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行业为土木工程建筑业中的岩土工程行业。岩土工程是各种建设工程的前期和基础性工作,在整个建筑行业中占有重要地位。由于岩土工程与复杂多变的自然条件密切联系,随着施工地质条件越来越复杂、建筑规模不断扩大、对施工技术的要求逐渐提高,岩土工程往往成为工程建设中保证工程质量、缩短工程周期、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键要素。从应用领域来看,岩土工程是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道路交通、能源、新能源、水利、机场、港口、矿山、国防工程等各种工程建设的重要基础。随着我国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的稳步推进以及共建“一带一路”政策的逐步落实,我国工程建设领域近些年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1、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推进,岩土工程仍具较大发展空间。

城镇化是扩大内需的重要支撑,根据国务院印发《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 至2035年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远景目标包括城镇化的基本实现,特别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2024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更是强调,要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提高区域协调发展水平。据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6.2%,与发达国家相比,在很多方面还有较大投资空间,投资需求潜力巨大。而岩土工程作为新型城镇化投资的重要基础工程,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2、“稳增长”政策效果显现,基建投资平稳发展。

基建投资仍为经济稳增长的重要抓手,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人均及单位面积基础设施建设资本存量仍处于较低水平,依托现代化建设和城镇化推进,空间上我国还有十余年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增量期。目前,基础设施建设仍保持稳步增长态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5.9%,增速比全部固定资产投资高2.9个百分点。

随着我国建筑业企业生产和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建筑业总产值持续增长。2023年全国建筑业生产总值31591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8%。从基建投资政策来看,2023年以来,中央层面政策清晰,持续释放基建投资支持政策,强调基建的逆周期调节作用。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针对基建投资强调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要有效带动全社会投资,要加快实施“十四五”重大工程,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建设,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3、共建高质量“一带一路”合作倡议为岩土工程行业带来新的需求。

2023年为共建“一带一路”十周年,10年来中国以铁路、公路、机场、电站、港口、管网等大型基建项目为依托,持续推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未来随着东南亚、南亚、中东等地区疫后重振经济的努力,多数沿线国家在铁路、公路、机场、电站、港口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需求,但实际上此类国家缺乏必要的资金和技术支持,而中国基于多年的基础设施发展已拥有足够能力。沿线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的逐步庞大,叠加疫后压制需求的逐步释放,这对服务于海外的国内建筑企业将是重大机遇。

自“一带一路”合作倡议提出以来,中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在沿线市场业务总体规模不断扩大,占比呈上升趋势。2023年随着全球经济持续复苏,共建国家基建发展环境不断改善、发展需求稳步释放、发展热度加速回升,基础设施合作态势进一步好转。根据商务部发布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11338.8亿元人民币,增长8.8%,新签合同额18639.2亿元人民币,增长9.5%。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9305.2亿元人民币,增长9.8%,新签合同额16007.3亿元人民币,增长10.7%。

地区发展上,东南亚地区在人口红利释放和当地资源禀赋下,基建需求正快速攀升。近年来印尼、马来西亚、越南等国纷纷推出中长期基建规划。以印尼为例,根据政府发布的《2020年-2024年国家中期发展计划》明确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优先发展目标,印尼目前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资金需求达4500亿美元。根据惠誉最新发布的报告预测,2023年印度尼西亚基建行业将同比增长4.7%,预计2024年同比增长5.2%,2025-2027年平均增长6.1%。新上任政府将继续推动更广泛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新首都开发,努力改善交通基础设施条件,以消除物流瓶颈,吸引更多外国直接投资进入该国制造业,从而推动经济增长。2023年10月,中国与印尼合作建设的雅加达至万隆高速铁路项目开通运行,雅万高铁成为中印(尼)共建“一带一路”的标志性项目,有望在整个东南亚现代交通体系建设起到良好的示范效应。在双边基建政策的支持下,未来中国与印尼在基础设施领域的合作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中东地区采取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转型等举措,以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和韧性,相关国家资金实力雄厚,但基础设施建设总体滞后,发展较不均衡,整体投资需求旺盛。阿联酋将在2030年前投资约110亿美元建设低碳电力和海水淡化基础设施;埃及提出“新行政首都”规划;科威特提出“新科威特2035愿景”。沙特提出“2030愿景”规划,聚焦油气和矿业、可再生能源、数字经济和物流等关键产业发展,加快推动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区域基建投资景气高涨。 “2030年愿景”将加速推进经济社会的转型,刺激沙特在交通、水务、能源和房建等多领域的基建需求增长。

需求结构上,东南亚区域的软土地占比较高,明显高于全球的软土地占比,城市多分布于河流沿岸及河口三角洲以及沿海平原,也决定了这些国家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更容易遇到软土地基问题,聚焦于软土地基工程企业将迎来可观市场。而中东区域投资多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主,具备资金+技术实力的地基工程企业在此类市场更具优势。

公司为全球客户提供集勘察、设计、施工、监测于一体的岩土工程综合服务,主要包括地基处理、桩基工程等岩土工程业务。公司工程业绩遍布境内、东南亚、中东、南亚、拉美等地区,涉及机场、港口、公路、铁路、电厂、市政、石油化工、国防工程、围海造地等领域。公司凭借充足的技术储备、专业创造价值的能力和丰富的项目经验,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完成境内外大中型岩土工程项目700余个,包括上海浦东机场2号跑道、新加坡樟宜机场、印尼雅加达国际机场、印尼雅万高铁、南海岛礁构筑岛屿工程、沙特吉赞机场、迪拜棕榈岛、世界岛等标杆项目。目前公司业绩遍布全球15个国家,公司构建了一支包含高层次境内外优秀人才的专业队伍,已成长为一家具有一定行业地位的全球岩土工程企业。

2023年,面对复杂的内外部形势,公司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在海内外市场持续巩固互联互通合作基础,形成了多点开花、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经营质效和发展规模稳步提升。国内方面,公司紧跟国家政策引导方向,利用自身技术和品牌优势,以客户为中心,持续挖掘客户需求,提升客户粘性。国际方面,公司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充分利用海外的先发优势,持续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做深做实海外市场,在印尼、沙特、阿联酋等国家与地区扩大市场影响力,努力成为“一带一路”的排头兵。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77,448,163.59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095,012.27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代码:605598 公司简称:上海港湾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以“推动高质量发展、铸就新质生产力”为主题,坚定实施全球化市场战略,把握行业与重点市场发展趋势,充分利用出海15年的先发优势,紧盯重点区域、重点国家,重点布局东南亚区域和中东区域,提高了市场深度、拓宽了市场广度,构建了海外发展新格局。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8,774.78万元。新签订单58,097.25万元,其中境外新签订单占比为99.55%。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士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Vivienne Zhang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雯烨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徐士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Vivienne Zhang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雯烨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士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Vivienne Zhang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雯烨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资产池业务,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一)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协议银行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协议银行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二)合作银行

公司本次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资产池业务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进行选择。

(三)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业务开展期限以银行最终审批期限为准。

(四)实施额度

公司(含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资产池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新增或新设子公司及二级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但总额不得超过资产池业务额度。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发展,公司与子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使用票据结算承兑金额不匹配以及持有量与用票量不均衡的情形。同时,公司及子公司的大额存单、理财等资产除了获取固定的收益外,无法再次利用盘活。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开展资产池,实现以下几个目的:

1.通过存单、理财产品等有价金融资产的入池,可以在保留金融资产配置形态、比例不变的前提条件下,有效地盘活金融资产占用的企业经济资源,实现收益、风险和流动性的平衡管理;

2.经过票据、信用证等有价票证入池,公司可以通过资产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3.经过银行认可的应收账款入池,使得公司将部分应收账款转为流动资金,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质押取得的资金可以用于业务扩展,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可降低企业机会成本和融资成本;

4.公司可以利用资产池的存量金融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工程款等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一)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由于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易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在合作银行开具的承兑汇票保证金账户,可能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以入池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对外支付,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从而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资产池业务的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情况

(一)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二)授权公司集团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公司集团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不能入资产池。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提升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

率和收益,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资产池业务,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业务开展期限以银行最终审批期限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

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范围内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1.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优化资本结构,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含合并范围内子公司)2024年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保函及备用信用证、保理、外币贷款和分期付款业务等额度混用。授信起始时间、授信期限及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该综合授信事项有效期为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授信期限内,以上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期限内自行调整确定申请融资的金融机构及其额度,并签署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开户、销户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并授权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相关金融机构办理有关授信融资等手续。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含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3年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并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薪酬并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并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2023年度监事薪酬并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关联董事、监事已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于公司领取薪酬的情况

单位:元

注:

1.李仁青先生、金哲先生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统计周期为2023年12月;

2.刘亮亮先生、李建先生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统计周期为2023年4月至12月;

3.陆家星先生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统计周期为2023年1月至11月;

4.朱亚娟女士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统计周期为2023年1月至11月;

5.董海翔先生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统计周期为2023年1月至3月。

二、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标准按其所担任的职务执行,不另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津贴为7万元/年(含税)。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其他重要职务的监事,其薪酬标准按其所担任的职务执行,不另领取监事薪酬。

(2)未在公司任职且无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领取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薪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职位或岗位的津贴和补贴等(不包括股权激励等非现金薪酬);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基本工资、职位或岗位的津贴和补贴将按照岗位及实际工作月数计发,绩效工资将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三、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特此公告。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及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4,095,012.27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3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45,760,84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3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2,347,052.32元(含税)。该方案拟定的现金分红总额占2023年度本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既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符合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方案是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的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并统筹考虑后续发展资金需求制订的,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监事会主席刘亮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主要经营管理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完整、准确、真实地介绍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和2023年末财务状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介绍了2023年度监事会任职及运作情况、日常监督情况、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重点等。公司监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5598 证券简称:上海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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