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048 公司简称:长光华芯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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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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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聚焦半导体激光领域,始终专注于半导体激光芯片的研发、设计及制造,主要产品包括高功率单管系列产品、高功率巴条系列产品、高效率VCSEL系列产品及光通信芯片系列产品等,逐步实现高功率半导体激光芯片的国产化。公司紧跟下游市场发展趋势,不断开发具有领先性的产品、创新优化生产制造工艺、布局建设生产线,已形成由半导体激光芯片、器件、模块及直接半导体激光器构成的四大类、多系列产品矩阵,成为半导体激光行业的垂直产业链公司。公司产品可广泛应用于:光纤激光器、固体激光器及超快激光器等光泵浦激光器、直接半导体激光输出加工应用、激光智能制造装备、国家战略高技术、科学研究、医学美容、激光雷达、机器视觉定位、智能安防、消费电子、3D传感与摄像、人脸识别与生物传感等领域。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动。
公司牢记“中国激光芯,光耀美好生活”的企业使命,保持对半导体激光芯片的持续研发投入,不断强化技术创新,努力打造自主研发的核心能力。经过多年的研发和产业化积累,针对半导体激光行业核心的芯片环节,公司已建成覆盖芯片设计、外延生长、晶圆处理工艺(光刻)、解理/镀膜、封装测试、光纤耦合等IDM全流程工艺平台和2吋、3吋、6吋量产线,应用于多款半导体激光芯片开发,突破一系列关键技术,是少数研发和量产高功率半导体激光芯片的公司之一。同时,依托公司高功率半导体激光芯片的技术优势,公司业务横向扩展,建立了高效率VCSEL激光芯片和高速光通信芯片两大产品平台,另外公司业务向下游延伸,开发器件、模块及终端直接半导体激光器,上下游协同发展,公司在半导体激光行业的综合实力逐步提升。
2.公司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核心产品为半导体激光芯片,并且依托高功率半导体激光芯片的设计及量产能力,纵向往下游器件、模块及直接半导体激光器延伸,横向往VCSEL芯片及光通信芯片等半导体激光芯片扩展。主要产品包括高功率单管系列产品、高功率巴条系列产品、高效率VCSEL系列产品及光通信芯片系列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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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半导体激光芯片及其器件、模块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过向下游客户销售半导体激光芯片系列产品实现收入和利润。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均来源于半导体激光芯片及其器件、模块等产品的销售。
2.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对接下游厂家及终端用户,国内市场主要以直销方式进行销售,海外市场以代理商经销商销售为主。
对于成熟且有明确行业标准或规格的产品,公司主要通过现有客户推荐、参加国内外展会、学术会议、客户拜访、邀请客户来访、行业媒体、客户经理对业务领域及渠道的拓展等方式寻求新客户。
对于新产品,公司在客户拓展过程中存在产品导入期。首先,公司根据客户需求进行产品设计、材料选型、样品制造等,对于芯片、器件类产品,由于涉及的性能参数较多,公司先行实施内部可靠性测试。然后将样品送至客户处做性能测试。性能测试通过后,客户会对公司产品实施可靠性测试。可靠性测试通过后,客户会向公司下单采购。公司开始对客户小批量供货,多批次同时合格后,会转入批量供货阶段。
在产品定价策略上,公司结合市场供求状态、产品的技术先进性、制造工艺的复杂程度、产品制造成本等因素,经过与客户谈判协商后,确定产品价格。
3.采购模式
公司制定了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选定程序、价格、控制机制、跟进措施进行了规定。根据公司对生产材料的需求,采购部通过展会、行业介绍等方式寻找潜在的供应商,收集供应商资料,组织对供应商的能力进行调查,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送技术部门进行测试和验证。根据供应商资料、测试或验证结果,综合进行判定并确定合格供应商,加入合格供应商目录。
公司根据生产计划,综合考虑产品定价、产品质量、付款方式、供货能力等诸多因素,经审批后与相关供应商订立采购协议。为确保主要材料品质的稳定性,公司主要以其行业地位及市场占有率为考虑因素选择行业内知名供应商。对于部分主材,考虑外部环境的变化、价格的波动及生产用料的安全性,适当保证一定的库存量。
对于交期短且单价低的材料,以月或周为单位,向供应商下具体订单采购。对于交期长且成本高的材料,以年度或半年度合约招投标的模式进行采购。同时,公司持续监控及评估现有及潜在供应商能否满足公司的要求及标准。公司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考核,综合考虑原材料质量、交货期、后期服务、价格等因素,进行动态管理。
4.研发模式
公司以行业发展、应用需求及国家科研项目需求为基础,确定研发方向,新产品从概念设计开始先后经历6个阶段,满足各阶段的要求之后才能进入下一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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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念设计阶段(项目立项)
由市场销售部牵头,根据客户的要求、市场调研及预测的信息等内容,提出新项目导入申请,填写《产品阶段审批表》报评审委员会审批。经评审委员会指定项目负责人,会签《产品阶段评审表》后交由品质部存档、受控、发行后,新产品由概念设计阶段转入技术开发阶段。
(2)技术开发阶段
根据概念设计阶段的资料,项目负责人牵头展开技术开发阶段各项工作,包含:确定技术开发性质,明确客户需求,明确参与人员、预算、工作计划,进行可行性分析、参数性能分析、环保分析、产品特性分析,评估风险及对应的控制措施等。
(3)α样品阶段
研发项目团队在试产前应进行成本分析、安全和环境评估、可靠性实验分析,制定工作计划、质量保证计划,确定外观指标,进行供应商开发评审,并开始试制。样品试制完成后,项目负责人整理产品验证的相关技术资料,并根据样品情况更新原理草图、设计方案,完善技术指标。
(4)β样品阶段
β样品生产前,研发项目团队根据市场销售部识别的信息,适时依:①原理草图、设计方案、外观指标;②质量保证计划、研发预算、成本分析;③安全和环境评估、测量系统分析、设备和夹具分析、人员分析等,制定关键控制点控制计划、材料清单、材料标准、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文件,制定正式生产工作计划并实施。β样品生产完成后,研发项目团队对产品进行可靠性实验分析、单道工艺认证分析及寿命分析等。
(5)小批量阶段
初步作业标准化试生产前,研发项目团队总结β样品生产过程中的问题点并予以优化,进一步进行产品的初始能力分析、成本分析、风险分析和评估、设备和夹具分析、人员分析、可靠性实验分析、寿命分析、环保分析等,依据β样品试产的技术资料和过程试验报告,制定试生产工作计划并实施。试生产完成后,进行客户认证。
(6)量产阶段
通过客户认证后,制造中心对产能进行评估,对设备投入实施管理,对人员、潜在失效模式及后果、安全和环境评估等进行分析,确认已具备量产能力,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5.生产模式
公司外延片、晶圆、芯片、器件、模块及直接半导体激光器的生产模式属于垂直一体化的IDM模式,覆盖芯片设计、外延片制造、晶圆制造、芯片加工及器件封装测试全流程,设计、制造等环节协同优化,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掘技术潜力,有助于公司率先开发并推行新技术。
由于公司生产工序较多,生产周期较长,公司实行“订单式”生产为主,结合“库存式”生产为辅的生产方式。“订单式”生产主要表现为以客户订单为标准,采用客户订单及全年预计的销售意向进行排产安排,及时更新客户需求及排产计划。“库存式”生产是指公司根据需求预测进行合理的库存备货,以备生产高峰期产能不足的情况。此综合模式可以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及满足客户日益提升的差异化要求。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聚焦半导体激光细分行业,主营业务为半导体激光芯片、器件及模块等激光行业核心元器件的研发、制造与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门类“C制造业”中的大类“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C3976光电子器件制造”,指利用半导体光一电子(或电一光子)转换效应制成的各种功能器件制造。
半导体产业是现代信息产业的基础,广泛应用于计算机、网络通信、消费电子、智能化工业设备等领域,是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战略性产业。
半导体激光行业通常包括激光芯片、激光器件、激光模块及直接半导体激光器等领域,而直接半导体激光器则是半导体激光行业的终端产品,由半导体激光器模块、输出光学系统、电源系统、控制系统及机械结构等构成,在电源系统和控制系统的驱动和监控下实现激光输出。
半导体激光器引领光子时代,具有电光转换效率高、体积小、可靠性高、寿命长、波长范围广、可调制速率高等显著优点,为下游激光器提供不同光子能量,除可以直接使用外,亦被作为光纤激光器和固体激光器等其他激光器最理想的泵浦源,属于其核心器件及关键部件。因此,根据不同的光子类型,其下游激光器类型众多,应用领域较为广泛,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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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发展情况来看,我国激光行业发展呈现以下几个发展趋势:(1)半导体激光芯片等核心部件逐步实现国产化;(2)激光应用领域渗透速度加快、范围变广;(3)向更高功率、更好光束质量、更短波长及更快频率方向发展;(4)用于高功率激光器的光电子元器件需求进一步增长。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作为产业升级的核心技术,激光行业将继续作为国家重点支持领域,并不断扩大应用范围,最终推动我国制造业向“光制造”时代迈进。
作为国内领头的高功率激光半导体公司,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技术研发能力,借助国内广阔的市场应用空间丰富产品应用场景,提升产品性能,提升其在激光行业的整体竞争力。
公司已建成从芯片设计、MOCVD(外延)、光刻、解理/镀膜、封装测试、光纤耦合等完整的工艺平台和量产线,是全球少数几家研发和量产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器芯片的公司。随着全球唯二的6吋高功率半导体激光芯片生产线建成,公司在行业赛道中将处于优势的竞争地位。公司高亮度单管芯片和光纤耦合输出模块、高功率巴条和叠阵等产品,在功率、亮度、光电转换效率、寿命等方面屡次突破,获多项专利,与全球先进水平同步。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在高功率半导体激光芯片方向,公司将陆续推出更高瓦数、更高性能的不同波长、不同应用领域的高功率半导体激光芯片。在激光雷达与3D传感方向,公司的技术也达到领先水平,目前公司激光雷达芯片正在头部客户验证和导入。同时,公司持续研发光通信芯片、光显示芯片,促进市场牵引和成果转化。作为多年深耕高功率半导体激光的头部公司,将继续加大国产替代进程。现在是开拓海外市场的机遇期、窗口期,公司将进一步布局海外市场。
公司重点发展“横向拓展”的平台化力量建设,通过打造多材料体系的制造平台,优化配套研发团队建设,逐渐形成平台化力量。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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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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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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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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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021.0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4.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194.7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77.10%。总资产额为341,586.69万元,较上年末降低2.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10,469.05万元,较上年末降低4.0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48 证券简称:长光华芯 公告编号:2024-021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每年9.6万元(税前);其他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领取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特此公告。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48 证券简称:长光华芯 公告编号:2024-022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经营状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的综合考虑。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194.72万元,母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509.92万元。
为更好的维护全部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公司 2023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公司 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方案是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基于对2023年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2024年经营业务需要做出的客观判断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议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的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48 证券简称:长光华芯 公告编号:2024-025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性
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关联交易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交易原则,按照市场定价方式签订合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闵大勇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与关联方2023年度的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内容和定价客观、公允、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确认公司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与关联方2023年度的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了该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及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交易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定价政策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发表了书面意见: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测情况如下:
(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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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海飞博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2023年12月12日起新增为公司关联方,48.67万元为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预计关联交易额度,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包含了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11日期间关联交易的追认金额。(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三)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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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系与2023年度同类业务发生额比较。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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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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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廖新胜自2023年11月6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在其离任的12个月内仍视为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在过往的交易过程中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4年度关联交易与各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飞博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光纤耦合模块等。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做出,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长光华芯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48 证券简称:长光华芯 公告编号:2024-026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光华芯”)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423号《关于同意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采取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9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0.80元。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39,12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含税)人民币195,935,769.60元后实际到位资金为人民币2,543,184,230.40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于2022年03月29日汇入本公司指定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22)0003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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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1、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公司采用无息借款方式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所需资金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过程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长光华芯半导体激光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履行监管协议,定期对账并及时向保荐机构提供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状况。
2、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设立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金融产业园支行开立了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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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账户仅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得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
(二)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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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形成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形成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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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79,880.02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可使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5,027.96万元及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438.66万元。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2)01050号);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
公司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8903007880160000170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科技城支行(1054890104001601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新区支行(512906530910818)及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城支行(5153100001064)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募集资金共计15,027.95万元用以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从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金融产业园支行(0706678451120100017322)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募集资金438.66万元用以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 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大额存单及其收益的情况如下表示: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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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大额存单共取得收益18,658,930.00元(含税),已到期的理财产品、大额存单本金及收益于到期当日均已转回募集资金账户;截止2023年12月31日,尚有73,000.00万元的理财产品、大额存单未到期。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3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于公司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89030078801800001795)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超募资金35,0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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