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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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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51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0MA1MHQ184Y

成立日期:2016年4月11日

主要股东:连云港仲米贸易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经营范围:镀膜技术研发;太阳能选择性吸热材料、太阳能高透材料、太阳能采暖板、太阳能集热器及部件、纳米非金属材料、纳米石墨烯材料及相关产品的研发、(不含危化品)生产及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宁工贸园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

3. 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具备充分履约能力。

(二)连云港兴和泡沫制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何仲米

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375641844XY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24日

主要股东:何仲米,连云港兴和泡沫制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模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连云港市东辛农场场部南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具备充分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价格按照合同签署时标的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符合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及市场竞争力,遵循市场化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交易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366 证券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4-008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 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含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孙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增强公司资金运用的灵活性,公司及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含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孙公司)2024年度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函、开立信用证等。

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金额或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含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孙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与银行实际发生的金额确定。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担保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保障 2024年度公司及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含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孙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事项顺利实施,在上述3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内,拟由公司为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含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孙公司)提供担保,包含子公司向孙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预计担保情况如下:

上述额度为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以公司及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含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孙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担保协议由担保人、被担保人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确定,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担保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被担保方为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子公司使用。

(三)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太阳雨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543.93万元

注册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瀛洲南路199号

法定代表人:徐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0553824966N

成立时间:2010年4月15日

经营范围:太阳能热水器、真空集热管、大型太阳能集热工程、太阳能采暖设备、电热水器、电采暖设备、太阳能发电设备及配件、太阳能光伏电器、空气源热泵及相关配件、平板集热器、金属热管管芯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安装、维修服务;机电设备安装;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燃气采暖热水炉、燃气模块炉、商用燃气容积式热水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维修;取暖器、照明灯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水净化设备、空气净化设备、空气调节设备、卫生洁具及相关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太阳能、空气源热泵、水净化设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培训(以上不含化工等须前置审批或许可的项目);热力工程设计、施工、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是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特种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照明器具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电工器材销售;电工器材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特种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照明器具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电工器材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电工器材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储能技术服务;充电桩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截至2023年末,太阳雨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四季沐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皇木厂北街3号院1号楼9层901室

法定代表人:吴典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22667261K

成立时间:2000年12月1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日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五金产品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家具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特种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子产品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销售;企业形象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供冷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品牌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节能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燃气器具生产;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家用电器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照明器具制造;洗涤机械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家用电器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合同能源管理;对外承包工程;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热力生产和供应;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农业机械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充电桩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消毒器械销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设计;供暖服务;电气安装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截至2023年末,四季沐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浙江帅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5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余姚市低塘街道城东北路888号

法定代表人:孙信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251758286

成立时间:2000年12月28日

经营范围:燃气用具、燃气热水器、吸油烟机、空调、家用电器、厨卫产品、净水器、灯具的制造;洗碗机、消毒柜、微波炉、蒸汽炉、烤箱、冰箱、垃圾处理器、橱柜、壁挂炉、供暖供热设备的制造、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控股子公司

最近一年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截至2023年末,浙江帅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日出东方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综合楼401-76号

法定代表人:何秀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91MA273EP276

成立时间:2021年9月17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筑劳务分包;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电力设施器材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储能技术服务;能量回收系统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物业管理;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物联网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充电桩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销售代理;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截至2023年末,日出东方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五)西藏日出东方阿康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0万

注册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B区园区南路5号工业中心6号楼1层

法定代表人:何秀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91MAB02GXF4A

成立时间:2020年7月10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热力生产和供应;电气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节能管理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家用电器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供暖服务;建设工程设计;电气安装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截至2023年末,西藏日出东方阿康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六)江苏日出东方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

注册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瀛洲南路199号

法定代表人:鲁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6MA27R78T1U

成立时间:2022年9月21日

经营范围:电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能量回收系统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合同能源管理;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截至2023年末,江苏日出东方储能技术有限公司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授信及担保为拟发生事项,截至目前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项事项,在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全公司及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含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孙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将在具体发生担保业务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次预计担保事项。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含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孙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及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含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孙公司)的良性发展,被担保方均系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担保风险可控。融资款项主要为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公司及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含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孙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963.71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963.7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366 证券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4-013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出东方”或“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陈安生先生的辞职报告,陈安生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对陈安生先生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为公司所做的各项工作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曹静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各项职责,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证券事务代表曹静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8-85959992

传真号码:0518-85807993

电子邮箱:caojing@solareast.com

办公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宁工贸园瀛洲南路199号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个人简历:

曹静,女,199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16年7月起先后任职于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董事会办公室。

截至目前,曹静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03366 证券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4-014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西藏日出东方阿康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出东方阿康”)不属于公司的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日出东方阿康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06.89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含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孙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5日、2023年6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公司及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含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孙公司)在28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不超过25亿元的担保。担保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2024年1月27日,公司与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开区分行(以下简称“西藏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就日出东方阿康与西藏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务本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

本次对外担保金额及本次担保后的累计担保金额均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西藏日出东方阿康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91MAB02GXF4A

成立时间:2020年7月10日

注册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B区园区南路5号工业中心6号楼1层

法定代表人:何秀洁

注册资本:4,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热力生产和供应;电气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节能管理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家用电器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供暖服务;建设工程设计;电气安装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许可证件为准)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与公司关系:日出东方阿康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西藏日出东方阿康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5,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备用信用证项下,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期还款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分别计算,自每期贷款到期日起,计至最后一期贷款到期日后三年止。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债权人宜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确定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反担保情况:无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日出东方阿康公司经营需要,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且被担保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情况,并在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963.71万元(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963.7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亦无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366 证券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4-015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2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连云港海宁工贸园瀛洲南路199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2日

至2024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涉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由独立董事穆培林女士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详细会议资料公司将于本通知发出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发布。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与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9:00一11:00、14:00一16:00)。

(三)登记地点:连云港海宁工贸园瀛洲南路199号。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8-85959992 联系传真:0518-85807993

联系邮箱:zqb@solareast.com 联系人:曹静

联系地址:连云港海宁工贸园瀛洲南路199号 邮编:222243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66 证券简称:日出东方 证券编号:2024-006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8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存在差异化分红,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年12月31日,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91,371.727.81 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8元(含税),不存在差异化分红。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13,974,00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3,489,972.0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2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的决策程序,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366 证券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4-009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出东方”)拟向控股子公司浙江帅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帅康电气”)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帅康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帅康营销”)、宁波帅康热水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帅康热水器”)提供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借款,借款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一年,借款利率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为控股子公司帅康电气及其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分别对其实施有效的经营业务及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整体风险可控。公司将积极关注帅康电气、帅康营销及帅康热水器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与偿债能力,并就可能发生的债务风险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借款事项概述

日出东方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帅康电气及其全资子公司帅康营销、帅康热水器的经营发展,拟向帅康电气、帅康营销及帅康热水器提供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借款,该借款将用于生产经营或偿还银行贷款,借款期限一年,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可在一年内滚动使用,借款利率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本次借款以公司转账至帅康电气指定账户之日起,按照实际借款天数计息。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帅康电气及其全资子公司帅康营销、帅康热水器的经营发展,本次借款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借款方的基本情况

(一)浙江帅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251758286

2.注册地点:浙江省余姚市低塘街道城东北路888号

3.法定代表人:孙信兵

4.注册资本:5500万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00年12月28日

6.经营范围:燃气用具、燃气热水器、吸油烟机、空调、家用电器、厨卫产品、净水器、灯具的制造;洗碗机、消毒柜、微波炉、蒸汽炉、烤箱、冰箱、垃圾处理器、橱柜、壁挂炉、供暖供热设备的制造、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8.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帅康电气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9.截至本公告日,帅康电气信用等级良好,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10.因其他股东不参与帅康电气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故未按其持股比例向帅康电气提供相应的借款。

11、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对帅康电气提供财务资助中不存在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二)浙江帅康营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780437376P

2.注册地点:浙江省余姚市低塘街道城东北路888号

3.法定代表人:孙信兵

4.注册资本:800万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05年12月1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用电器批发;日用家电零售;厨具卫具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日用电器修理;日用产品修理;家具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日用品零售;卫生洁具零售;日用百货批发;卫生用品批发;电气设备批发;机械设备批发;五金产品批发;金属制品批发;户外用品零售;家用视听设备零售;五金产品零售;灯具零售;销售代理;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消毒剂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8.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帅康营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帅康电气的全资子公司。

9.截至本公告日,帅康营销信用等级良好,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10、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对帅康营销提供财务资助中不存在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宁波帅康热水器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704895893F

2.注册地点:浙江省余姚市低塘街道城东北路888号

3.法定代表人:孙信兵

4.注册资本:4139.4245万人民币

5.成立时间:1998年9月2日

6.经营范围:热水器、壁挂炉、供暖供热设备、净水器、暖风器、换气扇、洗碗机、开水器、水槽、水龙头、皂液器、沥水篮、菜板及配件的制造、安装;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8.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帅康热水器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帅康电气的全资子公司。

9.截至本公告日,帅康热水器信用等级良好,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10、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对帅康热水器提供财务资助中不存在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支持帅康电气、帅康营销及帅康热水器的经营发展,公司拟向帅康电气、帅康营销及帅康热水器提供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借款,该借款将用于生产经营或偿还银行贷款,借款期限一年,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可在一年内滚动使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本次借款以公司转账至帅康电气指定账户之日起,按照实际借款天数计息。

帅康电气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两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公司,并告知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到账时间。帅康电气逾期未清偿借款本息的,公司有权按照年利率24%从逾期之日起要求帅康电气支付逾期利息。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四、本次借款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向帅康电气、帅康营销及帅康热水器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帅康电气及其全资子公司帅康营销、帅康热水器的日常经营管理,密切关注其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动态监管本次借款资金的使用,并就可能发生的债务风险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向帅康电气、帅康营销及帅康热水器提供借款,能够满足帅康电气、帅康营销及帅康热水器开展生产经营业务的流动资金需求。本次借款利率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同意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向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借款,也不存在违规发放借款和逾期未收回借款的情形。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366 证券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4-010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出东方”)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如下表:

一、计提减值准备状况概述

单位:元

坏账准备为按照信用风险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为公司对滞销产品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为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商誉减值损失为对与浙江帅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帅康电气”)商誉相关的各资产组的减值。期末对与帅康电气商誉相关的各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首先将该商誉及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包括在内,调整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然后将调整后的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各资产组(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

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帅康电气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调整后的各资产组账面价值为86,247.64万元,根据公司委托的厦门嘉学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嘉学评估估值字〔2024〕8310019号”《估值报告》可收回金额为73,164.73万元,本期发生减值9,812.18万元。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稳健的会计原则,计入当期损益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以上减值准备共计减少公司2023年利润总额为164,991,048.42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 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说明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本次计提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日出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366 证券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4-011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该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 2次、自律处分 1 次。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潘坤,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经验。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陆遥,201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经验。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邱佳涛,201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经验。

项目质量复核人:朱佳绮,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11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潘坤、签字注册会计师陆遥及邱佳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佳绮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持平。2024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 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4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与容诚事务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366 证券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4-012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短期投资业务授权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委托理财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不排除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障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投资收益。

(二)投资金额

投资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在10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的短期投资,主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投资产品,如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货币基金、银行及券商等金融机构中低风险、流动性保障型理财产品,单次短期投资品种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短期投资业务授权的议案》。本次预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拟委托理财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控措施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内部控制如下:

1.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应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投资部需要每月整理公司的对外财务投资状况,形成月度报告,向董事会成员汇报。

3.审计督察部要定期对公司的每笔投资理财进行审计,确保公司相关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得到切实的执行。

4.公司财务部应对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进行全面完整的财务记录,进行详尽的会计核算,按每个投资项目分别建立明细账簿,详尽记录相关资料。

5.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及相关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周转需要,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