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55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要的,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协议价格和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体现了公平、公允和合理的原则;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24-010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上午9:30在子公司方欣科技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文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同意热处理板块和数字化板块分别作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战略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并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报告期内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徐跃明、张正勇、钱世云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载于2024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计算方法、过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刊载于2024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3)刊载于2024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刊载于2024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0,385.49万元,比上年减少1.30%,实现利润总额-4,259.5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24.62万元,分别比上年减亏84.24%、75.26%。决算报告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客观、真实、准确的陈述与分析。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刊载于2024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4,246,241.20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2,284,295.7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公司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为-2,037,906,497.29元,母公司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为-906,549,598.18元。
鉴于2023年度亏损,董事会提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14)刊载于2024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面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综合分析2024年度数字化和热处理两大业务板块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确定2024年度公司预算目标为:预计2024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左右,其中热处理业务收入实现微幅增长,数字化业务收入预计增长20%左右;公司整体经营业绩预计实现扭亏为盈。
特别提示:上述经营目标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外部市场环境、公司获取市场的能力、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刊载于2024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刊载于2024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①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丰东热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东热技术”)在2024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与关联方东方工程株式会社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的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销售业务和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热处理材料及零配件采购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② 同意丰东热技术及其子公司在2024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与关联方盐城高周波热炼有限公司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销售业务和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热处理材料及零配件采购交易。
因董事长朱文明为盐城高周波热炼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③ 同意丰东热技术及其子公司在2024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与关联方江苏石川岛丰东真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VIF”)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销售业务和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热处理材料及零配件采购交易;同意丰东热技术向VIF租出房产,收取租赁费用(含水电费等)不超过人民币85万元。
因董事长朱文明为VIF的董事长、董事朱小军为VIF的董事,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④ 同意丰东热技术及其子公司在2024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与关联方广州丰东热炼有限公司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的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销售业务。
因董事长朱文明为广州丰东热炼有限公司的副董事长,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⑤ 同意丰东热技术及其子公司在2024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与关联方广州鑫润丰东热处理有限公司累计发生不超过100万元的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销售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⑥ 同意公司上海分公司、丰东热技术分别与关联方上海君德实业有限公司在2024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合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的房屋租赁业务。
因董事长朱文明为上海君德实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执行董事,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⑦ 同意丰东热技术下属公司重庆丰东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与关联方重庆东润君浩实业有限公司在2024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110万元的房屋租赁业务(包含租出和租入,含水电费等)。
因董事长朱文明为重庆东润君浩实业有限公司的大股东和董事,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刊载于2024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刊载于2024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领取薪酬总额为373.57万元(税前),其中基本薪酬为218.57万元,绩效薪酬为155.00万元。与此同时,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薪酬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朱文明先生和刘德磊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领取情况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刊载于2024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
12、向股东大会提交《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
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不进行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刊载于2024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通过公开渠道、公司员工关系名册、股东名册等信息,结合三位独立董事向公司提交的《2023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对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了核查,经核查认为公司三位独立董事2023年独立性情况符合有关规定的独立性要求。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2023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关联董事张正勇、徐跃明、钱世云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刊载于2024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续申请和新增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以信用方式或自有资产抵押方式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或在必要时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如涉及担保事项,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另行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
以上申请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准,银行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额度、信用证额度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刊载于2024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16、向股东大会提交《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购买责任险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不进行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刊载于2024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提交的有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9)刊载于2024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24-019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根据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提议,公司拟定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2024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024年5月17日9:15~15:0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4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属于关联股东回避事项,与上述提案有利害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提案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关联股东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经济开发区南翔西路333号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三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刊载于2024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注:提案8需逐项表决,且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提案5、7、8、9、10、11、12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股东可凭以上有效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11:00,14:00~17: 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信函邮寄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经济开发区南翔西路333号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224100
传真:0515-83282843
电子邮箱:JCHL@jc-interconnect.com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所要求的证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梁 晖
(2)联系电话:021- 39531217
(4)传 真:021- 39531217
(5)电子邮箱:JCHL@jc-interconnect.com
6、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关于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30”,投票简称为“金财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受托人按本公司(本人)的意见进行投票,本公司(本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委托应加盖单位印章。
2、股东应明确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投票意见指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名称(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盖章(签名): 受托人签名: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24-011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微信方式于2024年4月12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上午11:00在子公司方欣科技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伟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刊载于2024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有利于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使会计信息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董事会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适应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实际需要,内部控制体系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能够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合理控制经营风险。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①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丰东热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东热技术”)在2024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与关联方东方工程株式会社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的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销售业务和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热处理材料及零配件采购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② 同意丰东热技术及其子公司在2024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与关联方盐城高周波热炼有限公司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销售业务和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热处理材料及零配件采购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③ 同意丰东热技术及其子公司在2024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与关联方江苏石川岛丰东真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VIF”)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销售业务和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热处理材料及零配件采购交易;同意丰东热技术向VIF租出房产,收取租赁费用(含水电费等)不超过人民币85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④ 同意丰东热技术及其子公司在2024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与关联方广州丰东热炼有限公司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的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销售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⑤ 同意丰东热技术及其子公司在2024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与关联方广州鑫润丰东热处理有限公司累计发生不超过100万元的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销售业务。
因监事季祥先生兼任广州鑫润丰东热处理有限公司的董事,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⑥ 同意公司上海分公司、丰东热技术分别与关联方上海君德实业有限公司在2024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合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的房屋租赁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⑦ 同意丰东热技术下属公司重庆丰东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与关联方重庆东润君浩实业有限公司在2024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110万元的房屋租赁业务(包含租出和租入,含水电费等)。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协议价格和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符合定价公允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刊载于2024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有关审计与沟通工作。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向股东大会提交《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该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24-014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4,246,241.20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2,284,295.7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公司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为-2,037,906,497.29元,母公司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为-906,549,598.18元。
鉴于2023年度亏损,董事会提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本预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
二、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1、2023年度经营亏损,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2、从内、外部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政策环境看,2024年度仍不容乐观。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时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提议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未来公司将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投资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专门会议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决议如下:公司董事会提议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当前外部经济形势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董事会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24-018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及其他责任人权益,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全体董监高及其他责任人购买责任保险。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监高及其他责任人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及全体董监高及其他责任人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监高及其他责任人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和全体董监高及其他责任人购买责任险事宜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24-012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
及资产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公司的相关经营现状,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2023年度对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概况
(一)整体情况
2023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349.32万元,其中计提坏账准备2,072.44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415.67万元,冲回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38.79万元.
(二)各项资产项目计提具体情况
1、本次计提坏账准备情况说明
本次计提坏账准备2,072.44万元,其中应收票据坏账准备247.14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01.93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393.89万元,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129.48万元。列表说明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1.1公司本年末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258.51万元,期初余额为11.37万元,本期应计提坏账准备247.14万元。
1.2公司应收账款期末应计提坏账准备10,495.44万元,抵减年初坏账准备余额 10,300.92万元,加上本期核销坏账准备107.41万元,应补提坏账准备301.93万元。
1.3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应计提坏账准备4,429.05万元,抵减年初计提坏账准备7,414.95万元,加上本期核销坏账准备4,379.79万元,应补提坏账准备金额1,393.89万元。
1.4公司对长期应收款期末应计提坏账准备186.57万元,抵减年初计提坏账准备57.09万元,应补提坏账准备金额129.48万元。
2、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说明
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415.67万元,列表说明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根据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单个存货项目对同类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本期减值测试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为4,989.55万元,抵减存货跌价准备的年初余额1,672.22万元,加上本期转销98.34万元,本期应补提存货跌价准备3,415.67万元。
3、本次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本次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38.79万元,列表说明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对合同资产期末应计提减值准备112.11万元,抵减年初计提减值准备250.90万元,应补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138.79万元。
二、本期核销资产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共计4,487.20万元予以核销。核销后,公司财务和业务部门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备查账,继续全力追讨。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对不再继续维护,无法使用的无形资产予以核销。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42,712.92万元,累计摊销22,010.12万元,减值准备20,702.80万元,净值为0。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2023年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5,349.32万元,将减少2023年利润总额 5,349.32万元;资产核销不影响2023年度的利润总额。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说明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2023年度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能更加客观公允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决议如下:本次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计算方法、过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有利于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使会计信息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合理性的说明;
3、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24-020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已于2024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为方便广大股东和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经营管理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4月30日(周二)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朱文明先生,董事徐正军先生,财务总监褚文兰女士,副总经理杨墨先生,独立董事张正勇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德磊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11:3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24-016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请的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顺利完成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事项。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报审计工作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3年末合伙人人数为65人,注册会计师共35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50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8,278.9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5,825.2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5,981.91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0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062.18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雅博科技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未实际承担赔偿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1案中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3)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富控互动虚假陈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3名原告起诉富控互动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金融法院已就其中1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该案原告不符合索赔条件为由,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尤夫股份虚假陈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1名原告起诉尤夫股份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刚泰控股虚假陈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158名原告起诉刚泰控股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和行政监管措施12次(涉及20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郑珮,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顾训文,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严臻,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95.70万元(不含税,下同),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55.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
经协商,2024年度审计费用不高于人民币200万元(年报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近年来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的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根据其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建议继续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支付其相应的报酬,聘期一年。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审计服务费合计不高于200万元(不含税)。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