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315 公司简称:福鞍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8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20,426,264 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 2023 年度公司拟派发的现金红利为 21,788,985.95 元(含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公司 2023 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个年度。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具体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若股本基数发生变动的,将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公司拟派发的 2023 年度现金红利总额占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0.34%。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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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装备制造板块
高端装备制造业是“十四五”期间我国经济转型的重要方向之一,铸件产业是工业制造体系的重要基础之一。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指导,该目录对铸造、铸造装备、铸造用生铁等相关产品目录进行了增补和修订,主要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鼓励高效、环保、节能的铸造技术和装备,以及能够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的铸造工艺;限制不利于安全生产,不利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生产能力的高污染、高能耗、低效率的铸造工艺和装备;淘汰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安全生产隐患严重,阻碍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推动铸造行业的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2024年铸造行业的发展政策将更加注重环保、节能、高效和可持续发展。公司一直作为国际国内各大制造企业的合格供应商,资质齐全,产品性能稳定,工期保证并且生产工艺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公司主要生产设备产能运行良好,本年度进行了部分设备的升级改造,使现有设备更加数字化、低碳节能化。同时公司作为高端绿色制造企业,将在延续现有产品种类与技术的优势基础之上,加大研发力度,调整产品结构,以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2、环保板块
2024年1月1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正式发布,对新时代新征程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作出系统部署,明确了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点任务,提出要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守牢美丽中国建设安全底线、打造美丽中国建设示范样板、开展美丽中国建设全民行动、健全美丽中国建设保障体系。以美丽中国建设为统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攻坚克难、深化改革创新。
大气污染防治与大气环境治理工作意义重大而深远,设计院多年从事大气污染防治及环境治理,具有丰富的大型项目建设及运营经验,在此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契机中,开拓更多的市场。
3、 锂电池负极材料板块
2024年,国家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巩固扩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领先优势,受益于新能源汽车的需求增长,锂电池负极材料的市场需求也在持续增长。尽管中国锂电产业在个别年份有一定的起伏,但在全球范围内推动清洁能源和低碳经济的背景下,锂电池负极材料的市场规模有望继续保持快速增长。
公司装备制造板块主要从事重大技术装备配套大型铸钢件的生产和销售。产品按照用途可以分为火电设备铸件、水电设备铸件以及其他铸件。主要火电产品有:高/中压内、外汽缸,阀体,叶片环,汽封体,CB2高压内缸,超超临界主汽调节阀,燃机排气缸、透平缸,持环等;水电产品:上冠、下环、转轮体、整铸转轮、活门,阀体,推力头、叶片、增能器、导叶等;轨道交通产品:内燃机车转向架、矿用卡车轮毂、架体等。
环保板块是辽宁冶金设计研究院从事烟气治理工程服务和能源管理工程服务,主要业务涵盖烟气治理和能源管理两大领域。 烟气治理方面,设计研究院主要面向钢铁行业冶金系统球团、烧结、市政供暖公司燃煤锅炉、垃圾焚烧炉、燃煤火力发电厂等提供配套的烟气治理工程设计服务、工程总承包服务、运营服务,主要涉及脱硫、脱硝、除尘等领域。能源管理方面,设计研究院主要面向化工、钢铁等高耗能行业,提供热电联产、余热利用及环保方面的工程设计服务、工程总承包服务。同时,设计研究院面向钢铁、市政、化工、电力等行业提供设计咨询服务。
锂电池负极材料板块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四川瑞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已建成年产10万吨锂电池生产线,2022年5月开始投产,报告期内四川瑞鞍运行良好。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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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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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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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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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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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9,534,339.99元,同比减少3.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805,441.44元,同比增长78.13%。
2、报告期末资产总额2,814,887,686.65元,比上年末增幅0.89%,归属于上市股东的股东权益总额为1,522,421,864.07元,同比上年末增幅5.91%。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计政策变更系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自 2024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现行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按规定的施行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16号》、《解释17号》。对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月 1 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2 年 1月 1 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因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公司追溯调整了2022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递延所得税资产123,934.95元、未分配利润123,934.95元。同时,公司对 2022 年度合并比较财务报表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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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解释17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12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
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定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度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12,275.33万元,较预计减少934.67万元。
● 公司预计2024年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13,110.00 万元。
●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届时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合理的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 日常关联交易并不存在任何附加条件。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审议意见如下:
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公司在 2023 年与关联方已经发生的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4 年将要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常商业行为,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并已按照公司章程及决策程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13,210.00万元。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12,275.33万元,较预计减少934.67万元。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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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天石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系公司董事韩跃海的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公司,韩跃海于2023年5月18日聘任为公司董事,至此,该公司成公司的关联方。公司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时,该公司尚未成为公司关联方,因此,公司未预计与该公司的2023年关联交易金额。
(三)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13,110.00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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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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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各方应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等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本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正常的价格向本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
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为:以当地可比市场价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购买材料,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进行此类关联交易,能够节约和降低采购费用,有利于保证本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或接受关联方劳务,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该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的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2023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934.95万元,计提明细如下表:(下转760版)
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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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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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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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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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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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爱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健 会计机构负责人:游微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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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爱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健 会计机构负责人:游微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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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爱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健 会计机构负责人:游微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