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4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营业务概述

公司是一家拥有核心技术和关键产品的综合安防解决方案和运营服务提供商,以智能技术和物联网平台技术为引领,坚持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应用创新和服务创新,聚焦行业应用,为用户提供智能化、数字化的综合安防解决方案和安防运营服务。

(2)综合安防解决方案

公司拥有音视频智能分析、人脸识别、表情识别、禁限带品识别等人工智能技术;X射线成像、离子迁移谱、微波传感、金属探测、TOF传感、拉曼光谱分析、无人机反制等检测传感技术;大数据、云平台、物联网、数字孪生、空间定位等数字平台技术。

安防集成平台系统架构图

公司通过整合报警、视频、门禁、安检、周界等安防子系统,建立了“前端有感知,中间有智能,后端有平台”的AIOT综合安防系统,可实现全面、立体的安全防护。通过实时监控、智能分析和协同响应,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安全隐患,极大提升整体安防效能,保障各类应用场景下的安全防护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基于“关键核心+大协同+专业化”的业务模式,致力于满足不同行业客户的定制化需求,可以为其提供精准的综合安防解决方案。公司的综合安防解决方案在城市轨道交通、金融、医院、危险品管理、教育等领域有着非常广泛的应用。

1)轨道交通智慧安检解决方案

针对轨道交通大客流场景下安检效率低、乘客安检体验差、缺乏信息化管理等痛点难点问题,公司经多方调研、持续研发形成了成熟轨道交通智慧安检解决方案。该方案主要由智能化精准检物系统、智能化快速检人系统、集中判图系统和安检信息化管理系统组成。

公司在智慧安检领域完成了全系类产品布局,拥有安检探测领域关键技术,形成完善安检产品谱系,能自研生产适用“精准物检”、“快速人检”场景下的全品类安检设备及系统。

轨道交通智慧安检解决方案

安检产品列表

2)轨道交通综合安防解决方案

公司的轨道交通综合安防解决方案由:安防集成管理平台、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乘客求助及告警系统、周界报警系统、安检系统组成,可以通过对各系统联动与集成控制,实现轨道交通综合安防管理与服务功能。

公司自2008年以来,在全国致力于轨道交通综合安防系统建设,为北京、深圳、上海、长沙、宁波、南昌、福州等城市20多条线路提供综合安防解决方案。方案核心技术“大规模智能视频监控新技术及应用”荣获了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轨道交通综合安防平台

3)金融单位综合安防解决方案

公司的金融单位综合安防解决方案,集成了视频监控系统、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语音对讲系统、智能安检系统系统、保卫日常管理信息化系统,可以通过对各系统的智能化升级、联动与集成控制,实现银行安保工作的全面升级。

金融单位综合安防解决方案

4)智慧医院综合安防解决方案

公司智慧医院综合安防解决方案构建了医院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三防系统,可以为用户提供“高清化、智能化、集成化”的先进安防综合监管系统,满足医院对综合安防稳定高效的迫切需求,有效提升医院安防管理水平,实现院区的全局监管指挥及智能化应用水平,为医务人员以及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良好保障。

该解决方案已在北京、上海、深圳、云南、湖北、湖南等全国多个省市近50家医疗机构推广与落地,获得了业界的广泛好评和良好口碑。2022年,该方案获得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智慧城市”建设优秀解决方案及创新技术评价推荐结果(智慧医疗方向)。

智慧医院综合安防解决方案

5)低空安全无人机探测与防控系统

声迅无人机探测与防控系统集态势感知、信息呈现、决策辅助、指挥管理四大核心功能于一体,为无人机安全防控提供全面解决方案。该系统具备侦测、识别、测向、防御、管控等多种服务能力,支持预警区和防御区的灵活设置,同时实现人工干预与无人值守的一键切换,适用于各种低空安全防御场景,可广泛应用于国防军工、航空机场、能源设施、政府部门、大型活动等关键领域,满足反恐、防“黑飞”、防监视监听等多样化安全需求。■

无人机探测与防控系统

6)智慧停车整体解决方案

声迅智慧停车整体解决方案总体架构由智慧停车云平台系统、智慧停车综合管理平台、路内停车管理系统、停车诱导系统、车主手机应用服务等部分组成,该解决方案致力于为城市管理提供以联网管理、数据共享、诱疏导系统及智慧应用等信息化管理为核心的智慧停车服务,助力打造“路内外停车资源全整合、动静态交通相协调、城市治理与市场运营相融合”的智慧停车系统,全面提升城市停车管理效率及现代化治理能力。

智慧停车综合管理平台

(3)安防运营服务

公司基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了迅安云物信融合数据平台,可为客户提供7×24小时“线上+线下”远程值守监控服务,包括信息接收与处置、数据分析与应用、风险管理与控制、设备运行状态监测与巡检维护、系统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公司可实现“报警有响应,处置有预案,事件可追踪,运行有保障”的在线式专业化联网运营服务。

公司安防运营服务主要包括:监控报警运营服务、安检运营服务和远程集中判图服务三种安防运营服务。

北京迅安云物信融合数据平台

北京总部运营服务中心

1)监控报警运营服务

监控报警运营服务,基于迅安云物信融合数据平台,为银行、医院、能源、危化品库、学校、化学品库等客户提供以监控报警信息接收与处置、数据分析与应用、风险管理与控制、监控联网设备与系统全生命周期管理为内容的在线式联网运营服务。

监控报警运营服务

2)安检运营服务

安检运营服务,基于迅安云物信融合数据平台,为客户提供安检设备维保、巡检管理、特定日保障、技术培训、设备运行状态监测、信息数据管理、风险管理控制等在线式安检系统运营服务。公司构建了“线上有平台,线下有保障”的高质量保障服务体系,持续为北京、天津、广州、深圳、杭州、石家庄等地铁安检点提供安检设备和系统的运营服务。

安检运营服务

3)集中判图服务

声迅的集中判图服务,基于迅安云物信融合数据平台,可以为全国轨道交通、邮政寄递、公检法司、银行、医院等行业提供7×24小时的专业智能远程集中判图服务,可以打破传统只能本地判图和职业化值守能力不足等限制,从而为客户提高安检效率和安检质量,实现安检业务减员增效的管理目标。

集中判图服务

集中判图服务以先进技术系统、专业核心设备、职业化值守团队和网络化管理为要素,利用云边端结合部署的方式,辅以智能识别技术,搭建了专业化、智能化安检集中判图服务体系,可完成跨省市、跨区域、跨行业的远程集中判图作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注:1 鉴于程锦钰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下发的期末《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201名》股东名册内,公司未知其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2022年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3】跟踪第【716】号01),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声迅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政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声迅转债”)于2023年7月7日进入转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声迅转债累计转股4,815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1,840,000元增加至81,844,815元,公司总股本由81,840,000股增加至81,844,815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详情请见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及其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调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提高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的运作效率,公司决定取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保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职责,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代替。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娜女士不再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为保障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独立董事吴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调整前后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及其成员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由董事长谭政先生担任召集人,委员为独立董事吴甦先生、董事聂蓉女士;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由独立董事丛培红女士担任召集人,委员为独立董事庞俊巍先生、董事王娜女士;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由独立董事庞俊巍先生担任召集人,委员为董事长谭政先生、独立董事丛培红女士;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由独立董事吴甦先生担任召集人,委员为独立董事丛培红女士、董事聂蓉女士。

调整后: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由独立董事丛培红女士担任召集人,委员为独立董事庞俊巍先生、独立董事吴甦先生。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3年11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就“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三方面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准则解释第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

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对应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对应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确认,公司授予的2021年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行权条件,全部18名激励对象对应的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55.2万份(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注销份额为准)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述

1、2021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38万份,行权价格为21.40元/份;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8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介机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2、本激励计划相关文件对外披露后,公司于2021年6月3日至2021年6月14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钉钉办公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6月2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公司对激励对象在2020年12月4日至2021年6月3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2021年6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中介机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5、2021年7月13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向18名激励对象以21.4元/份的行权价格授予股票期权138万份,期权简称:声迅JLC1,期权代码:037152。

6、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对应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授予的2021年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行权条件,全部18名激励对象对应的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41.4万份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7、2022年4月6日,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8、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对应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授予的2021年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行权条件,全部18名激励对象对应的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41.4万份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9、2023年5月29日,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10、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对应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授予的2021年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行权条件,全部18名激励对象对应的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55.2万份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1、行权条件的说明

激励计划在2021年至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注:上述业绩考核年度“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后的数值为计算依据;上述指标均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说明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公司合并口径营业收入为279,777,844.68元,较2020年减少9.16%,2023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067,399.41元,较2020年减少62.11%,均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3、未达到行权条件注销股票期权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为授予数量的4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138万份,涉及激励对象共18人,因第三个行权期条件未达成,所有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55.2万份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无剩余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因行权条件未达成,公司将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对应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五、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出具日,本次注销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注销手续。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股票期权注销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谭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与“第四节 公司治理”。

公司独立董事吴甦先生、庞俊巍先生、丛培红女士、齐铂金先生、谭秋桂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十节 财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6、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对应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对应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专项法律顾问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审计机构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审计机构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9、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6票。

1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谭政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聂蓉女士、董事兼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王娜女士薪酬,谭政先生、聂蓉女士、王娜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议案》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的议案》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修订情况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议案》

为提高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的运作效率,公司决定取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保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职责,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代替。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娜女士不再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为保障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独立董事吴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关于调整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及其成员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上午11:00 在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4、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5、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股票期权注销的法律意见;

6、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鉴证报告和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上午11: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除上述提案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上述提案中,提案 6.00、提案 7.00 涉及董事、监事薪酬,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议案进行投票。

6、上述提案中,提案 8.00 为特别决议提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送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来电确认但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三)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公司会议室。

信函请寄: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声迅股份,收件人:王娜,邮编100094(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

电子邮箱:ir@telesound.com.cn

电话:010-62980022

(四)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04

2、投票简称:SXGF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投票指示如下:(下转76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