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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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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6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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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季景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十节 财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5、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对应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因行权条件未达成,公司将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对应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8、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51号文《关于核准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4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0.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4,519,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6,436,912.71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8,082,687.29元。

针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11月24日进行了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京永验字(2020)第210039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368号文《关于核准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2.8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280万张,期限6年。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28,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527,010.43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3,472,989.57元。

针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1月9日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永证验字【2023】第210002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上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信息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由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另行聘请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担任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中邮证券承接原保荐机构西部证券尚未完成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于2022年5月27 日与西部证券、北京银行上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协议》,并与中邮证券、北京银行上地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前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与湖南声迅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关村银行”)、中邮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与湖南声迅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银行、中邮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北京中关村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前述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注1:募集资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信息路支行”专户,已于2021年8月24日完成销户,注销日余额842.20元(含利息收入)已转入公司基本户。公司与原保荐机构西部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信息路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注2:募集资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行”专户,已于2024年4月18日完成销户。公司与保荐机构中邮证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20,917.43万元,其中159.98万元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具体见上表),17.45万元存于募集资金临时指定账户(该金额为募集资金存放临时账户所产生利息,截至目前已经转至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20,740.00万元,系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中相关内容。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024.43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含增值税)104.21万元,合计置换资金为4,128.64万元。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邮证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关于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永证专字(2023)第310236号),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验和确认。详见公司在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1、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2、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营服务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939.68万元(含现金管理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再使用,公司已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未发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按计划实施完毕,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对相关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项后实际节余资金合计1,939.68万元(含现金管理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再使用,公司已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或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作其他用途。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运营服务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本身并不直接产生利润,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本项目建成后,公司的销售、服务能力将进一步提高,有助于整体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提升。

(2)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利润,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本项目建成后,公司整体研发实力和创新能力将大幅提高,有利于公司开发新的产品,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提高公司资金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降低财务风险。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声迅华中区域总部(长沙)建设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收益。通过本项目的实施,能够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对于公司保持持续研发优势及提高核心竞争力具有积极的意义。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有关资产计提了相应的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2023年度,公司计提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并确认相关减值损失15,999,700.23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合同资产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损失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本公司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且具备以下特征的上述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等。

(2)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上述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按组合方式实施信用风险评估时,根据金融资产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以预计存续期基础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确认上述资产的损失准备。

(3)公司长期应收款项目在建期间以及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前,不计提损失准备。合同约定的收款日作为账龄的起始日,按应收款项的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考虑前瞻性信息,确定损失准备。

三、本次计提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度,公司计提各项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15,999,700.23元,相应减少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总额15,999,700.23元。本次计提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出现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财务报告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067,399.4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56,845,426.54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32,556,438.96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2,556,438.96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截至2024年4月24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24,400股,按公司截至2024年4月24日总股本81,850,153股扣减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81,225,753股为基数进行测算,现金分红总金额为16,245,150.6元(含税)。

如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要求,符合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制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的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

三、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