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经2024年3月14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对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管、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合计23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42.93万元,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贝肯能源A股普通股股票,计划受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382.86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20,098.76万股的1.9%,受让价格为4.0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2024年4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公司股票的382.86万股已于2024年4月9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4.0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陈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忠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美平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陈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忠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美平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1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及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及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和决策效率,公司将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8名调整为6名,其中非独立董事由5名调整为3名,独立董事为3名。
二、调整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
基于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调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对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杨庆理先生(主任委员)、王忠军先生、李尧先生
提名委员会:李尧先生(主任委员)、陈东先生、杨庆理先生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事宜,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治理情况,有利于 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调整后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关于董事会组成人数、任职要求的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成员调整事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2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和注册地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和注册地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拟变更情况
1、变更前
公司中文名称: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XinJiang Beiken Energy Engineering Co.,Ltd
公司注册地址: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门户路91号
2、变更后
公司中文名称:贝肯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Beiken Energy (Group) Co.,Ltd
公司注册地址: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平安大道2500-1号
另,公司证券简称“贝肯能源”、证券代码“002828”保持不变。
二、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拟变更原因
为了更好地发挥集团公司资源集中优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与公司战略发展更为匹配。变更后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利用变更公司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况。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变更不涉及公司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的变动。
2、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和注册地址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能否取得相关批准存在不确定性,亦存在修改、调整的可能性,因此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司名称变更有关的事项,包括办理《公司章程》和其他所有的公司制度、证照等各类文件中涉及公司名称的变更工作以及对外投资企业投资方名称变更登记、房地产权利人名称变更、知识产权权利人变更登记等在内的全部相关变更登记、审批或备案手续。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3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以上变更事项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管理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它内容保持不变。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最终经核准的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及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三、本次变更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变更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和长远规划,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模式 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能否取得相关批准存在不确定性,亦存在修改、调整的可能性,因此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司名称变更有关的事项。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4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10: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9日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发布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4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投票,本次应选监事1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公司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乘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4日(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投资部。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8”,投票简称为“贝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郭倩
联系电话:0990-6918160
传真:0990-6918160
联系邮箱:guoqian@beiken.com
2、与会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加。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填写票数或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5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杜洪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杜洪凌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杜洪凌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杜洪凌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前,杜洪凌先生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洪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杜洪凌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杜洪凌先生担任监事会主席、非职工代表监事期间的辛勤工作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改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王相磊先生(简历见附件)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任职的相关规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相磊:男,196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2年7月至2003年5月历任中原钻井二公司司钻、助理工程师、钻井工程师、带班队长、平台经理(正科级);2003年6月至2008年7月在中国石油集团(CNPC)中油长城钻井公司历任伊朗GW107队、利比亚GW121队平台经理、钻机管理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08年7月至2023年2月历任海隆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2023年2月至2023年11月任海隆石油工业集团高级副总裁;2023年12月至今任贝肯能源北京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王相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公司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或本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王相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6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吴云义先生和公司董事、副总裁杨凡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吴云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吴云义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公告日,吴云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689,000股。吴云义先生辞职后仍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杨凡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杨凡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公告日,杨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杨凡先生辞职后仍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吴云义先生和杨凡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吴云义先生和杨凡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公司及董事会对吴云义先生、杨凡先生在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7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持有人份额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转让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股计划简述
1、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均出具了相关意见。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4月9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全部过户至“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
2、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召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余美平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3、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转让的议案》,同意将原监事会主席、非职工代表监事杜洪凌先生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转让给符合购买资格的员工。
二、本次持股计划调整情况
经友好协商及管理委员会认定,根据《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拥有“依据本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以及被取消资格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决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及对应收益分配安排”等权利。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原监事会主席、非职工代表监事杜洪凌先生离职,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离职人员未解锁的150,000 股,并将上述收回股份授予给符合购买资格的员工,每股转让价格为4.03元。本次调整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持有股数的情况如下:
■
三、持股计划的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本次调整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备查文件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9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正式文本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及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和决策效率,公司将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相应调整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及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和注册地址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发挥集团公司资源集中优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和注册地址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5月15日10: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0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中午12: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正式文本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洪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王相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相关人员简历见附件)。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选举王相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决议通过的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产生,届时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表决。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相磊:男,196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2年7月至2003年5月历任中原钻井二公司司钻、助理工程师、钻井工程师、带班队长、平台经理(正科级);2003年6月至2008年7月在中国石油集团(CNPC)中油长城钻井公司历任伊朗GW107队、利比亚GW121队平台经理、钻机管理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08年7月至2023年2月历任海隆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2023年2月至2023年11月任海隆石油工业集团高级副总裁;2023年12月至今任贝肯能源北京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王相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公司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或本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王相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