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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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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29版)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337.5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46.0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02%;营业收入为65.17亿元,同比增长35.03%;利润总额为26.12亿元,同比增长64.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52亿元,同比增长48.4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4-026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证监会批准从事证券业务,依法开展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与保荐等有关业务,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广泛并且具有不确定性,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包含公司的关联方。为做好关联交易管理工作,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对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梳理确认,并对2024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关联交易情况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3.关联租赁支出

4.自关联方取得的利息净收入

5.自关联方取得的投资收益

6.存放于关联方款项

注:本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在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国债冲抵保证金业务取得相关账户非货币充抵的客户权益金额为人民币403,316,048.00元。

7.与关联方进行衍生品交易的余额

8.购买关联方发行的金融资产余额

9.关联方持有由本集团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基金份额

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需要,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在2024年度及至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如下: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

1.控股股东

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浙江金控”)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29.16%。浙江金控注册资本1,200,00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金融类股权投资、政府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与资产管理业务。

2.其他关联方

(1)关联法人

除上述控股股东外,其他关联法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以及由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由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司的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关联自然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四、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得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五、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属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2.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参考了市场价,定价合理、公平,未发现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

3.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3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监事回避了表决,待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 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4-027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二)人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34人,注册会计师112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三)业务规模

毕马威华振2022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80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4.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2022年年报审计客户中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五)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黄小熠先生,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黄小熠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楠女士,201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5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张楠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金乃雯女士,199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金乃雯女士199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金乃雯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份。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四)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1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9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23万元。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合同。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 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4-029

债券代码: 113043 债券简称: 财通转债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财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4年4月25日,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可转债转股价格的80%之情形,触及“财通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财通转债”转股价格,且在未来6个月内(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10月8日),如再次触及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4年10月9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财通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财通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27号)核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了3,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38亿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425号文同意,公司38亿元可转债已于2020年12月2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财通转债”,债券代码“113043”,存续期限6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财通转债”自2021年6月16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3.33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11.34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因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财通转债”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7日起调整为 13.13元/股。

2.因公开发行配股,“财通转债”转股价格自2022年4月13日起调整为11.69元/股。

3.因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财通转债”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20日起调整为11.49元/股。

4.因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财通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19日起调整为11.39元/股。

5.因实施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财通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年10月20日起调整为11.34元/股。

二、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股价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之情形,已触发“财通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截至目前,“财通转债”距离6年的存续届满期尚远,且近期公司股价受宏观观经济、资本市场情况等因素影响较大,未能真正体现公司长远发展的内在价值。公司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6个月内(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10月8日),如再次触及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的,则公司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4年10月9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财通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财通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

目前,“财通转债”已处于转股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4-030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2日 9 点 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1102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2日

至2024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4年4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9、10、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台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会议审阅事项(非表决事项)

1.董事会关于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上述审阅事项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提交。

四、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六、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 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16日,具体为每工作日的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二)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宜飞、何干良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2101室

邮政编码:310007

联系电话:0571-87821312

传真:0571-87823288

(三)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亲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七、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通过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3.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4-025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12月第二次修订)》和《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之要求,编制了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27号)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由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共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8,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9,433,962.26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3,790,566,037.74元。上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790,566,037.74元已于2020年12月16日全部存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已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健验[2020]603号的验资报告。上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收募集资金另扣除其他公开发行费用(包括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登记服务费、信息披露费及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手续费等外部费用)人民币2,126,415.10元(不含税)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实际净额为人民币3,788,439,622.64元。

2020年度,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687,192,325.25元;2021年度,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712,807,674.75元;2022年度,公司未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2023年度,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600,000,000.00元,产生利息人民币15,319,009.52元,支付对公账户维护费人民币90.00元,收到对公账户维护费退回人民币90.00元,募集资金结余人民币203,758,632.16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的规定,本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公司于2022年5月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4月4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经本公司于2023年4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公司于2023年4月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3年12月26日,公司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00.00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并投入资产管理业务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结余合计为人民币203,758,632.16元,其中未到归还期限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0元,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758,632.16元。

(二)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8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本公司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方式,实际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54,713,25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72,050,147.6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23,233,355.46元(其中,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为人民币21,918,259.87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人民币1,315,095.59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7,148,816,792.14元。上述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人民币7,148,816,792.14元已于2022年4月12日全部存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已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健验[2022]135号的验资报告。上述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实收募集资金另扣除其他公开发行费用(包括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登记服务费、信息披露费及与配股直接相关的手续费等外部费用)人民币2,774,029.56元并考虑上述可抵扣进项税的影响后,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募集资金实际净额为人民币7,147,357,858.17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募集资金人民币7,162,058,447.32 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147,357,858.17元,孳生利息人民币14,087,381.60 元,减免发行费用人民币613,207.55元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免收2022年度相关费用的通知》(上证发[2022]40号文),上海证券交易所免收上市费用人民币650,000.00元(不含税上市费用为人民币613,207.55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人民币36,792.45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

),募集资金结余人民币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各募集资金账户均已销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已设立专项账户,公司和可转债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20年12月17日与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1年7月26日,公司因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项目更换保荐机构,与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的保荐协议终止,中信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承接。公司和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和中信证券与上述相关银行签订了〈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终止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

公司对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募集资金已设立专项账户,公司和配股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于2022年4月12日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注:经本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公司于2022年5月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4月4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经本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公司于2023年4月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3年12月26日,公司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00.00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并投入资产管理业务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结余合计为人民币203,758,632.16元,其中未到归还期限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0元,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758,632.16元。

2. 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各募集资金账户均已销户。

三、募集资金2023年度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披露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约定如下: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含3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发展主营业务;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补充公司资本金。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用于经纪业务;

(2)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用于信用业务;

(3)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用于证券投资业务;

(4)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用于资产管理业务;

(5)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用于投资银行业务;

(6)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用于信息技术、风控、合规;

(7)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用于另类投资子公司;

(8)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用于国际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披露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约定如下: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支持业务发展,提升风险抵御能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从而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用于发展投资与交易类业务;

(2)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用于发展资本中介业务;

(3)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用于发展投资银行业务;

(4)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用于加大信息技术及风控合规投入;

(5)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用于补充其他营运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本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批准,本公司于2021年1月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1,712,059,488.03元置换2018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15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 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

不适用。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本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本公司于2022年5月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3年4月4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经本公司于2023年4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公司于2023年4月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3年12月26日,公司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00.00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并投入资产管理业务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到归还期限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0元。2024年4月1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00.00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 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

不适用。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均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结余人民币203,758,632.16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为国际业务。

经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本公司于2022年5月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4月4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经本公司于2023年4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公司于2023年4月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3年12月26日,公司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00.00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并投入资产管理业务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到归还期限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0元。其他相关募集资金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营业部的专项账户中。

2. 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附表:1.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表1: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1: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续)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

注1:募集资金净额系根据可转换债券面值和发行数量并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得出。

注2:公司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所投入的资金均包含公司原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

注3: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88,439,622.64元,承销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1,560,377.36元调整国际业务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附表2: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净额系根据配售股票数量和发行价格并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得出。

注2:公司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所投入的资金均包含公司原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无法单独核算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

注3: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47,357,858.17元,承销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4,692,289.43元调整投资与交易类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信息技术及风控合规投入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注4: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人民币14,087,381.60 元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免收配股发行上市费人民币613,207.55元的合计金额。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4-022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总部11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董事方敬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陈丽英女士和独立董事高强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章启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年度报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授权2024年中期分红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本次分红派息之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分红派息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实施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因公司于2020年12月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1年6月16日进入转股期,A股股东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时公司总股本目前尚无法确定。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

公司拟开展2024年中期分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盈利状况进行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制定具体的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分红金额不超过2024年相应期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2023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2023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2023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2023年下半年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与ESG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中文版英文版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董事薪酬及考核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章启诚、黄伟建、方敬华、支炳义、陈丽英、高强、韩洪灵、贲圣林、胡宏文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及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总经理黄伟建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九、审议通过《2023年度信息技术管理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章启诚先生、黄伟建先生、方敬华先生、郑联胜先生、支炳义先生、陈丽英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章启诚先生、黄伟建先生、方敬华先生、郑联胜先生、支炳义先生、陈丽英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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