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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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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37版)

(3)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本公司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作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符合编制规范,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003 证券简称:众望布艺 公告编号:2024-005

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1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1、拆迁补偿大幅增加净利润;2、新建项目后续资金需求较大。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主要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81,294,294.6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1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5,1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4.37%。

本次利润分配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3,902,297.1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5,743,559.16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45,100,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比例为68.6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拆迁补偿大幅增加净利润。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3,902,297.13元,主要为非经营性损益方面的影响:系报告期公司与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崇贤街道办事处签署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并收到相关政府征收拆迁补偿款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45,916,633.23元所致。

(二)新建项目后续资金需求较大。为优化公司产能布局,增加公司核心竞争力,目前公司在中国和越南各有1个新建项目,分别为:(1)杭州沃驰纺织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米高档功能性面料建设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5亿元;(2)沃驰越南年产800万米高档功能性面料建设项目,总投资约2500万美元。上述2个项目资金来源皆为公司自有资金,项目皆处于建设初期,后续仍面临较大的资金需求。

(三)留存收益将主要用于:

1、满足公司日常经营;

2、新建项目投资;

3、未来股东利润分配。

通过上述资金投向,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投资资金需求,提升盈利能力和增强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相适应,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003 证券简称:众望布艺 公告编号:2024-007

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望布艺”或“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情况,决定注销子公司杭州众望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望化纤”),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注销相关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子公司众望化纤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拟注销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众望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望化纤”)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7996507164

3.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崇贤街道沿山村

4.注册资本:6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杨林山

6.成立日期:2007年3月14日

7. 经营范围:涤纶低弹丝生产、销售

8.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9.众望化纤一年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注销子公司的原因

众望化纤已整体搬迁至众望布艺新厂区,为进一步整合及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管理架构,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注销全资子公司众望化纤,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和注销事宜。

三、注销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众望化纤后,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相应减少,但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003 证券简称:众望布艺 公告编号:2024-008

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额度: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该额度可在授权期限内滚动使用。

●投资品种: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

●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额度

根据现有自有资金情况并结合年度经营计划,在确保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四)投资产品范围及有效期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均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信托计划等。

(五)现金管理授权期限

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

(六)实施方式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发行主体、确定金额、选择投资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公司进行现金管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实施,风险可控。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四、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意见

(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特此公告。

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003 证券简称:众望布艺 公告编号:2024-009

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以上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最终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宜。

特此公告。

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003 证券简称:众望布艺 公告编号:2024-011

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而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就“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三个内容进行了明确。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自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一)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企业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并不影响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对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含一年,下同)提前清偿该负债,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该负债,该负债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第十九条(四)对该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

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才对该契约条件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估(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基于资产负债表日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进而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

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后6个月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不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

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该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二)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本解释所称供应商融资安排(又称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或反向保理安排,下同)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仅为企业提供信用增级的安排(如用作担保的信用证等财务担保)以及企业用于直接与供应商结算应付账款的工具(如信用卡)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

(三)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三条至 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不影响公司当年和以前年度的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