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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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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3年,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严肃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严谨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改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进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全力保障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努力构建和谐社区关系。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2023年,面对生产原料涨价、天然气供给不足、产品价格下行、重污染天气管控等不利因素影响,公司按照“降本提质、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工作思路,以内部精益管理的确定性,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奋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取得成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03.90亿元,净资产64亿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64.18亿元,同比下降14.81%;利润总额2.84亿元,同比下降60.32%;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0亿元,同比下降59.15%。

此外,公司位列2023中国石油和化工企业500强排行榜(独立生产经营企业)第69名,获得“四川省最具影响力诚信示范企业”殊荣。

二、董事会决策及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时间、届次及审议议案如下表:

(二)股东大会召集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召集两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主要内容及审议议案如下表: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一次,各委员认真审核了拟提请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拟为子公司四川泸天化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拟为子公司九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拟为孙公司泸州九禾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就以上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经研究,各委员对以上议案均无异议,同意提请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2.审计委员会

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3年度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4次会议,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内审工作总结等事项召开会议,各委员出席了全部会议,各项议案均经全体委员审议通过。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审核了公司2022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和2023年度独立董事薪酬,并出具审核意见。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核实公司年度报告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4.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委员选择标准、程序,并依照该标准、程序及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正、透明地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候选人。2023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发起《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1次,提名傅利才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候选人。并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地履行应尽职责,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一方面,公司独立董事严格审议董事会议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及内控建设、薪酬激励、提名任命、战略规划等决策事项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可能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事项。报告期内发布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50项,实现了上市公司以促进信息对称为出发点、以强化合规为切入点、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为落脚点的要求,认真、高效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内容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公司严格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工作,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切实防范内幕交易;报告期内,公司未受到监管部门的任何监管警告或处罚。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董事会持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提升公司透明度,确保投资者有平等机会获取公司信息,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保持良好互动关系。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通过投资者交流会、深交所互动易、接听投资者电话咨询等方式积极协调投资者关系,回应投资者关切;公司全年回复深交所互动易投资者问询60项、接听投资者来电13人次,参加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等活动,以公平真诚高效的方式加深了公司与投资者的相互了解与信任,有力维护了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三、2024年生产经营重点工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有效融入新发展格局,夯基固本,锚定产业发展“三新”战略目标,坚持以项目建设为支撑,以提质增效为目标,以园区发展为载体,以改革创新为手段,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发展再上新台阶。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守法运作、持续支持与推动经理层重点做好安全环保、生产运行、市场拓展、科研创新、项目建设、依法治企、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维护等方面的工作,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将公司治理水平转化为公司经营业绩。

(一)聚焦本质安全,筑牢发展基石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二是探索建设有公司特色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持续开展安全培训空间建设运营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和安全标准化班组提升。三是优化和提升安全生产清单信息化建设,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四是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数字化转型,切实提升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质效。五是开展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申报和年度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六是强化大修、抢修、日常检维修作业安全环保管控。

(二)聚焦生产管理,实现提质增效

一是抓好节能降耗。持续推进节能减碳工作,最大化地优化资源利用,降低装置能耗,加快推进甲醇与氨的产能协调改进。二是抓好生产稳定运行。严格落实《高质量长周期运行方案》各项举措,确保装置长周期运行目标的顺利实现。三是抓好天然气、煤炭、供电等生产要素的综合协调配置。做好与中石油、供电公司等要素保障单位的协调,积极争取量的保证和价的优惠,力争实现“价价联动”合作机制。四是抓好产品质量管理。落实尿素产品质量稳定措施,做好新造粒塔的投运协调工作。五是抓好设备更新管理。对装置综合性评估,编制未来3~5年设备更新计划,对影响装置长周期运行的设备逐步更新换代,确保装置本质化安全。六是抓好装置大修组织和实施,重点做好检维修费用专项管控。七是夯实“双基”,强根固本。在硝区试点推行“双基”管理提升行动,力争打造“标杆示范区”,最终以点带面,起到学有标杆、行有示范、赶有目标的作用。

(三)聚焦营销突破,强化品牌建设

一是尿素产品和基础化工产品方面,紧盯市场天然气供应动态、竞品开工动态等信息,深挖中短距离目标市场销售渠道,力争将资源布局的区域优势发挥到极致。利用智能发运物流追溯系统,严控销售渠道管理。抓住造粒塔升级改造契机,打造精品中颗粒工农尿素,实现内在品质、外在包装提升,扭转尿素产品市场口碑,扩宽农业尿素市场覆盖面。根据技术中心研发进度,对新型尿素销售重新布局,预热宣传新产品,促进新型尿素销量增长。二是复合肥产品方面,依托纳溪、江津、南宁、宁夏四大生产基地区位优势,打造“拳头”产品,优化物流辐射区域,做到工厂周边的川渝、两广市场高份额,华东、西北市场保销量。同时不断探索用户、作物、土壤需求,提升农化服务水平,通过夯实“三会一田”为主的营销助农活动,打造一批核心客户、战略客户,不断促进“千吨级”“万吨级”客户的涌现,提升泸天化九禾在全国范围内的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三是贸易业务方面,综合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和经营目标的完成,主要从煤炭、白酒、石化制品等方面拓展业务。

(四)聚焦研发创新,助力转型升级

一是抓机制体系及研发平台建设。以建设科研中试基地为重点,打造集小试、中试为一体,以及科研成果产业化为目标的研发创新体系;以泸天化绿色低碳研发中心产学研平台为载体,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丰富科研资源和科研开发课题库,加大研发投入,产出高质量成果;以建设高素质创新团队为目标,加大研发创新人才引进、发掘和培养,通过公司重大课题研究和重大项目建设培养锻炼一批年轻骨干,加速人才成长。二是抓科研开发工作。推进新型复肥、化工新材料等领域的创新核心技术攻关,力争完成20项科技创新项目立项、10项科技创新结题成果、8项专利申请;待化工园区认定成功后,推动科研中试基地建设工作,并将长碳链烯基高性能精细化学品技术中试项目作为中试基地的首个项目,推动新材料等领域科研成果产业化;围绕现有产业升级,持续加强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应用力度,加快工厂向智能化、绿色化升级,推进电子材料化学品等新产品生产开发,提升装置竞争力;围绕产品质量提升,加快高磷产品、全水溶肥等新产品的研发试制和投产。三是抓产业规划工作。围绕转型发展目标,持续开展天然气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的跟踪和研究,重点做好精细化工产业中长期项目规划和研究。

(五)聚焦项目落地,强化要素保障

一是着力推动转型发展,推进规划重点项目。重点抓好10万吨/年绿色精细化学品项目和50万吨/年新型高效肥料项目建设,保证项目按照计划推进,争取早日具备开工条件;在做好宁夏30万吨/年高效复合肥项目一期竣工收尾工作的基础上,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好二期项目。二是着力深化提质增效,推进技改技革项目。打造东区“智能工厂、绿色工厂”,重点推进绿源甲醇的系统性改造和合成氨节能减碳改造论证、尿素造粒环保升级改造、尿素智能发运系统、尿素高压设备更新等项目落地实施,紧盯储氨系统安全升级改造和运维中心项目的投运。三是继续抓好项目建设、工程服务采购的合规性管理。四是做好项目的竣工验收、后评价,重视项目管理经验总结,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六)聚焦依法治企,激发内生动力

一是公司内控体系建设要上新台阶。要针对亮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以及对子公司监督管控力度不够等问题,系统性地制定内控体系持续优化计划,构建内控监督长效管控机制。二是合规管理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推进企业目标管理、全面预算管理、项目管理、科研开发等专业管理与合规管理体系的融合和优化,坚持以专项督导和审计为抓手,以结果为导向,兼顾风险防控和效率提升,促进风险管控取得实效。三是全面梳理并优化公司全员绩效考核体系,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制订《中长期激励管理办法》,积极探索中长期激励机制。四是强化目标完成情况过程监督。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加大对月度、年度重点指标,以及重点工作单项行动计划完成情况的过程跟踪。五是推进财务信息化建设,通过全集团范围的信息化建设,实现数据共享、业财融合。六是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交流,不断优化资金运作模式。按照公司“十四五”规划,依托化工园区落地,根据各项目规模、资金需求情况,通过定向增发等方式进行证券融资。

(七)强化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关系管理

持续重视公司信息合规披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做好日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多形式、多层次的交流,强化公司与外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理念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的整体形象。同时,加强内部信息管控,完善信息管理制度,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法律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坚持以“公司法人治理、财务和重大事项监督”为工作中心,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重点工作,关注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和公司经营管理活动重点工作开展。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未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十三项议案。会议的召开和议案的审议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法律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有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赋予的职权,通过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列席或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形式,对公司决策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监事全年列席党委会会议3次、董事会1次、总经理办公会8次,通过列席相关会议,重点掌握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过程,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详细地了解,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有重点地对经营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在列席会议中,提出建议9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相关规定,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的决策行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法律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及担保情况

全体监事对公司财务运行体系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与核查,通过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严格审核,及时掌握公司财务现状,同时对定期报告中的重要财务数据进行监督询问和检查。在履行财务监督职责中,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参加或列席公司财务、经营分析相关会议。二是定期审阅公司季度财务报告。报告期内,监事会审阅定期报告4次,并集中审阅公司财务月报、财务半年报、财务年报,关注公司经营收益、财务指标、对外担保等情况,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监督和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监事和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六)加强监事会建设及提升监事会履职能力的情况

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提高监事会成员履职能力,是监事会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因此公司监事会注重成员的学习与充电,不断积累监督理论知识。

在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工作中,监事会工作重点为:一是加强监事会成员学习培训,今年监事会成员根据要求参加上市公司培训,进一步学习掌握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通过学习与考试,顺利取得了上市公司董监高初任培训结业证书;二是监事会全体成员强化责任意识,学习贯彻市国资委下发的《专职外部监事工作指引》《工作报告实施细则》和《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文件,增强履职意识,规范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了专职外部监事职能职责。

三、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继续抓好会议履职监督。公司监事会通过参加和列席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经营分析会等重要会议,加强对外投资决策、融资担保、技改技革等重大经营事项情况的监督检查,发表意见。

(二)继续深入监督检查。坚持以监事会报告为抓手,以财务监督为推手,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向公司了解经营状况,突出重点检查公司资产质量情况、年度重点项目完成情况、招投标合规等情况;检查经营管理方面对法律法规、内控制度等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

(三)继续强化监事会建设。持续完善监事会治理结构,组织公司监事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不断提升监督检查的技能,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不断强化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监事会工作水平和履职效能。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手册》,以及内控体系涉及的相关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现将有关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审计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的内部审计;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室,作为内部审计的专职机构,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和报告工作。

公司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内部控制进行独立审计,并提供内部控制相关咨询服务。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各业务部门,九禾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四川泸天化绿源醇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泸天化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四川泸天化弘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和信息系统;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财务报告、社会责任、全面预算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程序和方法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内控指引》,按照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手册》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将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纳入《2023年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根据计划安排,制定了《关于开展2023年内控自我评价的通知》,由审计室牵头,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工作方法上,采取各单位自评和公司内控小组抽查评价的方式,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分别从制度设计和运行两个层面查找缺陷。通过对发现问题或缺陷的梳理、评价,评判重要性,区分缺陷等级,然后有针对性地制定改进措施,对责任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验证、考核、评价,特别是加大了对整改效果的验证,以确保缺陷及时得到切实整改。同时,根据整改措施的实际情况和实施效果,对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手册》进行修订,完善相应的风险控制矩阵,为后续评价工作质量和评价效果的改进奠定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我们按照《子公司管理制度》,加大对子公司的管控力度。2023年开展了对子公司的专项审计监督,推动和促进子公司的内控体系建立与完善。

评价过程中,我们采用了个别访谈、调查问题、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和整理公司内控控制设计及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将缺陷或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和整改效果纳入相关责任单位和领导班子的绩效考核,从组织层面加大内控体系的不断改进与完善。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详见表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

表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

注:采用孰低原则;这里的利润总额是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利润总额,当出现负数时,按最近两个利润总额为正数年度的利润总额平均数作为计算基数。

①本公司重要性水平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计算;控股子公司的重要性水平,以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计算。子公司的重大缺陷,并不一定是本公司的重大缺陷。

②影响到同一个重要会计科目或披露事项的多个缺陷,以其汇总影响水平按照上述标准进行等级认定。

公司确定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以下缺陷定义为重大缺陷: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公司更正已公布发生重大错报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详见表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

表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

公司确定的定性标准主要根据缺陷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范围等因素确定,主要考虑因素: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详见表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

表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

六、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七、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公司已经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同时,我们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风险水平,以及战略发展方向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未来期间,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和发展情况,重点关注合规风险管理和诚信经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并规范执行,通过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服务、考核和改进,促进公司健康和长远发展。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