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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4-032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珠医疗”)股票于2024年4月23日、4月24日、4月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截至2023年度期末,因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尚未解决,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业绩亏损的风险: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7,240.00万元。

● 业绩承诺兑现的风险:因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未完成承诺业绩,补偿方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一体正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藏金益信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尚未兑现补偿。目前,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处于破产清算阶段,公司及子公司合计持有其债权总额为313,335,013.80元。

● 相关诉讼的风险:1、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中珠俊天(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弘洁润众咨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再审裁定,驳回中珠俊天(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2、中珠俊天(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起诉北京弘洁润众咨询有限公司缔约过失责任纠纷一案,已经立案尚未开庭。

● 资金占用的风险:截止2023年度期末,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为56,798.84万元(其中,本金49,689.23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利息为7,109.61万元,尚未统计后期利息及相关费用)。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朗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地科技”)发函问询核实,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截至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珠医疗”)股票于2024年4月23日、4月24日、4月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有关规定的,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1、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第一大股东朗地科技,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朗地科技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2、公司已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了《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号)。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3、公司已于2024年4月24日披露了《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号)。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597,1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购买的最高价为1.36元/股、最低价为1.3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801,485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朗地科技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的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23日、4月24日、4月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8月修订)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截至2022年度期末,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余额为56,798.84万元。公司股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第9.8.1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上海证券交易所自2023年4月20日起继续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号)。截至2023年度期末,上述资金占用仍未解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业绩亏损的风险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7,240.00万元。

(四)业绩承诺兑现的风险

公司与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体集团”)、深圳市一体正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更名深圳市新正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体正润”)、西藏金益信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益信和”)于2015年9月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以及于2016年1月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鉴于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未完成承诺业绩,补偿方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应补偿公司股份数为17,423,025股,需返还给公司的分红收益合计为435,575.63元。为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公司采用司法途径向一体集团、一体正润、金益信和提起诉讼赔偿,公司均胜诉且申请进入执行阶段。2022年7月28日,广东省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1)粤03执210号之三),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一体集团被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目前处于破产清算阶段,公司及子公司合计持有一体集团债权总额为313,335,013.80元。

(五)相关诉讼的风险

1、公司下属公司中珠俊天(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俊天”)于2024年4月17日通过法院专递电子邮件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高院”)于2024年4月12日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4)京民申170号),北京高院就再审申请人中珠俊天与被申请人北京弘洁润众咨询有限公司(原弘洁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洁润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再审裁定,驳回中珠俊天(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号)。

2、2024年2月4日,公司收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丰台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4)京0106民初3145号),因公司下属中珠俊天起诉弘洁润众缔约过失责任纠纷一案,经审查符合法定起诉条件,丰台法院决定登记立案,诉讼金额402,052,874.37元,截止本公告日,该起诉讼尚未开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号)。

(六)资金占用的风险

截止2023年度期末,中珠集团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为56,798.84万元(其中,本金49,689.23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利息为7,109.61万元,尚未统计后期利息及相关费用)。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继续与中珠集团沟通,除不断积极督促中珠集团履行还款义务外,公司不排除继续通过司法途径就欠款进行追偿。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