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4-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滕用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顺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上钦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滕用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顺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上钦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6日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4-01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55,76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及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主要业绩驱动因素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主要业务和主要产品:公司主要从事速冻鱼肉制品和肉制品、速冻米面制品、速冻菜肴制品、常温鱼肉制品和肉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主要包括速冻鱼肉制品和肉制品类(火锅丸滑、鱼丸、肉丸、福袋、鱼豆腐等)、速冻米面类(蛋黄烧麦、流沙包等)、速冻菜肴类(鲍鱼、带鱼、鱿鱼串、烤芝士卷等);常温休闲类(蟹柳、鱼豆腐、速食关东煮等)。
(2)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阶段及趋势
近年来,我国速冻食品行业保持了较高速的增长,根据iiMedia Research(艾媒咨询)数据显示,中国速冻食品市场规模不断扩大,2022年中国速冻食品市场规模已达1688.5亿元,预计2025年将达2130.9亿元。餐饮端对半成品食材的需求增强,半成品食材的兴起丰富了速冻食品市场。速冻食品行业呈现出品类多元化、渠道多样化、产品品牌化等明显趋势。
首先,品类多元化。随着速冻食品市场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速冻食品品类、各种不同口味和风味的速冻产品开始出现。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和需求,选择不同品种和口味的速冻食品。
其次,渠道多样化。随着电商和社交媒体的兴起,越来越多的速冻食品企业开始将目光放在电商、社交媒体和私域社团等新兴渠道上,通过线上销售渠道拓展市场。除此之外,一些大型速冻食品企业也开始配套发展冷链物流,通过直营店、特许经营、加盟店等多种销售渠道,覆盖更多的消费者。
最后,产品品牌化。随着消费者对速冻食品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速冻食品企业开始注重品牌建设,推出了更高品质、更有品牌特色的速冻食品产品。一些头部速冻食品品牌,通过产品品质的提升和营销手段的运用,提高了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同时,一些新兴的速冻食品企业也开始注重品牌建设,通过独特的产品设计、营销活动等手段,提升品牌形象和品牌认知度。
总体来说,目前速冻食品行业的未来发展前景广阔,随着消费者需求的多样化和市场竞争的加剧,速冻食品行业将继续保持创新和调整。
(3)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目前,速冻鱼肉制品和肉制品行业内企业众多,不同区域的消费者对产品偏好有差异,市场整体集中程度较低,公司作为行业内首家上市企业,产能、产量、销售规模和市场份额位于行业前列。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4-009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70,128.26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243,726.7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2,037,797.29元,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为392,287,008.34元。经公司董事长滕用庄先生提议,拟进行如下利润分配预案:
以2023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55,576万股为基数,每十股派发现金股利0.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等规定,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二、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定以2023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55,576万股为基数,每十股派发现金股利0.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后续待履行决策程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4-010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大华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
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0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
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5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1次;10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6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曹隆森,2002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4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5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4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曹隆森、李夏凡、巫文思
曹隆森:详见上述项目合伙人的基本信息
李夏凡:2018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9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5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2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下转102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