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4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25版)

巫文思:2023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1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1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4)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薛祈明,2000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5家。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90万元(不含价外增值税款),内控审计费用为45万元(不含价外增值税款),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日人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日人数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4-011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短期或中长期理财产品,不涉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风险投资品种。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短期或中长期理财产品,不涉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风险投资品种,即不含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等风险投资。

2、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4、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进行具体投资操作时,公司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确保不会影响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5、具体实施方式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① 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不得购买涉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风险投资品种。

② 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往来和余额,进行实时监控,确保上述资金的安全。

③ 公司财务总监和财务部其他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④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拟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⑤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该类投资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其投资收益存在市场波动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管理层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在甄选投资合作机构时,将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资金运作能力较强的机构所发行的产品;在选择现金管理产品时,将结合自身资金需求实际情况,根据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性和收益情况选择风险相对较低的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将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资金周转,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产生影响。

通过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高于存款利息的投资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了投资决策的审批程序,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4-012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需求,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对公司2024年度的资金需求进行了预测。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计划向银行以及其他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在上述综合授信的申请总额度内,各银行之间的授信额度可作适当调整,并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用于公司商业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等业务品种(以公司和各家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各笔授信有效期限原则上为不超过一年,自签订授信合同之日起算;如公司和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中对授信有效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时,可以公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包括房产、土地使用权、机械设备等)作抵(质)押担保或以公司信用作保证,或商请其他法人和/或自然人为公司提供抵(质)押和/或信用担保。

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洽谈、签署、执行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并办理综合授信项下的商业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等一切相关业务,由此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应按相关合同的约定由公司承担。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占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11.59亿元的比例为172.56%。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进一步满足公司发展与生存经营的需要。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4-013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评估和减值测试,对部分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调查取证后,确认实际形成损失的资产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1、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资产负债表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2023年度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为15,157,535.57元,具体如下: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资产核销的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对部分固定资产、存货、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予以核销。具体如下:

1、固定资产:经公司财务部和相关部门盘点清查,本次核销处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4,767,289.01元,账面净值为705,099.30元,残值收入198,813.12元,合计净损失526,178.22元。具体情况如下:

说明:(1)上表中机器设备、冰柜以及其他设备,已经足额计提折旧并且损耗且无法维修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存货:公司定期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原材料、包装材料、库存商品等存货进行检查,并对超过保质期的和不符合生产需要的存货进行报废处理。经公司财务部和相关部门盘点清查,2023年报废处理的存货合计3,559,118.61元。具体情况如下:

3、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注:上述应收账款所属客户均非公司关联方,公司对上述款项进行坏账核销后,对该部分客户单独建立备查账目,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并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一旦发现对方有偿还能力将立即追索。

二、本次核销资产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资产,预计会减少公司2023年度税前利润19,242,832.40元,本次核销资产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事项在公司预计范围内。

三、本次核销资产履行的审核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核销资产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是出于生产和经营的需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是根据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有利于更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4-014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修订事项发表了意见。

4、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2月22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1年3月2日,公司对外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1年3月5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并对外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6、2021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1年3月15日为首次授权日,向116名激励对象授予1,078.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1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截至2022年3月5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180万份股票期权未在本次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授出,该等权益失效。

9、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因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14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10名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离职对象的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3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每份5.83元调整为每份5.73元。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1、第三期业绩考核未达标的股票期权注销

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2021年、2022年、2023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66.20亿元。公司业绩未达标的,该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累计营业收入为48.88亿元,未达到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因此,公司需对92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266.7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上述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将全部注销。本次注销剩余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注销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了核实确认,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符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其注销原因、依据和数量均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尚需按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4-006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4日通过短信与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非独立董事滕用庄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总经理就公司2023年主要经营成果和2024年度经营规划向董事会汇报《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本议案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刘微芳、吴丹、吴飞美分别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16亿元,同比增长5.82%;综合毛利率19.68%,同比下降2.77个百分点;综合费用率17.86%,同比增长0.16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7.01万元,同比下降96.41%。

2024年度,公司预算营业收入增长5.03%左右,预算销售费用19,000万元,预算管理费用9,337万元,预算财务费用700万元。特别提示:本预算报告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市场行情、行业发展状况以及公司经营管理效益等多种复杂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2024年财务预算。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会计师事务所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审计报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九)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公司总经理滕用严先生2023年度薪酬发放方案,关联董事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2、公司财务总监郑顺辉先生2023年度薪酬发放方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3、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郑铭先生2023年度薪酬发放方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4、公司总经理滕用严先生2024年度薪酬发放方案,关联董事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5、公司财务总监郑顺辉先生2024年度薪酬发放方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6、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郑铭先生2024年度薪酬发放方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会计师事务所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公司董事吴迪年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表决,其余6名董事参与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的公告》。《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议案》,表决结果: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参股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参股公司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表决结果: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2024年4月)。

(二十)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第12项子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第1-6项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1-6项子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制度正式生效施行,现行的相关制度同时废止;第7-12项子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制度正式生效施行,现行的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4年4月)、《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2024年4月)、《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4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4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2024年4月)、《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积极响应监管机构关于加强现金分红,增强投资者回报,增加分红频次等方面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拟在2024年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的,须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中期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中期合并报表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不为负数;

(3)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中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不低于30%(该指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2、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上限及提议期限

公司拟在2024年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的,分红金额上限为相应期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公司应制定具体分红方案与相应期间的定期报告(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同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3、关于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办理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

(1)在满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上限及提议期限,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2)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中期分红方案后的两个月内择期完成现金分红事项;

(3)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4-019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作出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北路150号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3、其他说明

上述提案1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其中提案12需逐项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将采取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北路150号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包括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等,下同)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3年度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24年5月16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之附件2。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

5、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6、会务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北路150号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008

联系人:郑铭、陈丹青

联系电话:0591-88202235

联系传真:0591-8820223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1: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02 投票简称:海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如无作出明确指示,则由本公司(本人)之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2024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4-007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4日通过短信与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为味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作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报告如实反映了2023年监事会的履职情况,同意通过该报告,并表示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16亿元,同比增长5.82%;综合毛利率19.68%,同比下降2.77个百分点;综合费用率17.86%,同比增长0.16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7.01万元,同比下降96.41%。

2024年度,公司预算营业收入增长5.03%左右,预算销售费用19,000万元,预算管理费用9,337万元,预算财务费用700万元。特别提示:本预算报告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市场行情、行业发展状况以及公司经营管理效益等多种复杂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2024年财务预算。

(下转102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