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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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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26 证券简称:拓山重工 公告编号:2024-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徐杨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勇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徐杨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勇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 001226 证券简称: 拓山重工 公告编号: 2024-029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杨顺先生召集,并于2024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徐杨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均同意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 001226 证券简称: 拓山重工 公告编号: 2024-030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玉明先生召集,并于2024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10: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玉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