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026 公司简称:胜华新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2,6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股利0.4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8,107,200.00 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3.29%。
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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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新能源汽车锂电行业
2023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3016.1万辆和3009.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6%和12%,产销量连续15年稳居全球第一。其中,新能源产销分别完成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市场占有率达到31.6%。
2023年的锂电产业链在“消化库存”的主旋律下,依靠动力与储能两大需求市场的支撑,表现依旧可圈可点。根据鑫椤锂电数据,2023年全球锂电池产量为1210.0Gwh,同比增长14.2%,其中动力与储能电池产量分别为879.3Gwh和220.1Gwh,同比增长6.7%和57.3%,占据锂电池下游应用90%以上的市场份额,数码消费(含3C、小动力、电动工具及其他)的领域的锂电池产量为110.6Gwh,同比增长15.4%。
2.甲基叔丁基醚行业
根据卓创资讯统计数据,2023年国内甲基叔丁基醚总产能2440万吨,同比增长3.4%,2023年甲基叔丁基醚产量1467.84万吨,同比增长9.1%,全年行业开工率60.2%。受烷基化油(异辛烷)按照汽油征收消费税政策出台影响,MTBE装置盈利能力有所提高,同时国内MTBE保持一定的出口量,缓解了部分供需过剩矛盾,在装置盈利能力提升带动下,MTBE厂家生产积极性有所提升,国内新建MTBE装置的热情再度升温。据卓创资讯不完全统计,预计2023-2026年国内意向新增的MTBE装置总产能超过600万吨,多为大炼油装置配套下游产能,从装置预计投产时间来看,2024年预计新增产能约260万吨。
3.丙二醇及乙二醇行业
2023年国内丙二醇处于集中扩能期,截至年底行业总产能提升至84.4万吨,产能增速达27.11%。年内新增产能14.5万吨,工艺路线以PO酯交换法、HPPO工艺PO副产为主,截至年底PO酯交换法工艺占比最高达65.4%,未来国内丙二醇生产工艺仍以此为主。
近年来随着炼化一体化项目的扩张、煤化工项目的投建,中国乙二醇行业经历了一轮快速的产能扩张,截至2023年底中国乙二醇行业产能提升至2877.2万吨,较2019年增长超过167%。在产能快速扩张的情况下,乙二醇供需增长出现了持续性的错配,此阶段乙二醇市场低迷、价格维持低位、利润被明显压缩,生产企业逐步降负荷、转产甚至停产,行业开工水平伴随产能的提升呈现出明显的持续下降趋势。
1.电解液行业
EVTank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出货量达到131.2万吨,同比增长25.8%,其中中国电解液出货量为113.8万吨,同比增长27.7%,中国电解液出货量的全球占比继续提升至86.7%。
从价格方面来看,2023年对于电解液行业而言是出乎意料的一年。回顾2023年,电解液市场整体从年初的5万元/吨一路下行至年末2.2万元/吨,价格波动区间同去年相比降幅达56%,市场呈现行情疲软、利润收窄、心态悲观的特征。其中主要原因在于2020年新能源发展迅速,电解液及相关原材料市场供应紧张,利润丰厚,吸引众多企业加入,2021年开始电解液及相关主材料生产企业不断扩产,而这些规划在近两年逐渐落地,电解液及相关主材产能增长加快,行业持续扩张,但下游需求明显跟进不足,供需失衡加剧,价格逐步走低。
公司东营基地30万吨电解液在2023年2月顺利投产并成功交付第一批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动国内锂电池企业开展审厂及样品测试工作,借助完整产业链、装置自动化、管理标准化及服务高效化等优势,同国内头部锂电池企业建立了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同时对部分客户实现产品的持续性交付。公司装置产能逐步释放,目前已成功生产用于动力、储能及消费类锂电池的高品质电解液产品,满足不同客户的产品需求。公司将持续进行品质提升、技术创新、管理高效、服务优化等方面的努力,为客户提供更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
2.碳酸酯行业
碳酸酯系列产品主要包括碳酸二甲酯、碳酸丙烯酯、碳酸甲乙酯、碳酸二乙酯和碳酸乙烯酯,与六氟磷酸锂、添加剂一起用于生产锂离子电池(以下统称“锂电池”)电解液。
2023年下游电解液增速有限,加之场内电解液溶剂产能急速扩能,市场呈现供大于求的态势,整个溶剂市场氛围较为悲观。此外,受其余主材供应影响,排产量受阻,对电解液溶剂需求造成一定限制,2023年电解液溶剂市场价格较难抬头,普遍出现下滑趋弱走势,新产能投放速度随之减缓,截至年底电解液溶剂新增产能已投放175万吨,累计产能增长同比53.19%,截止到2023年底,据隆众资讯监测,电解液溶剂产能利用率较去年下滑近20%。同时供应量过剩给市场价格带来巨大冲击,电解液溶剂整体步入下行通道,屡屡刷新历史最低价位。
报告期内,公司溶剂在满足自身电解液自用的情况下,仍以积极销售为主,在今年溶剂行业竞争十分激烈的情况下,公司各溶剂装置仍保持着高负荷开工率,重点核心客户销量稳中有涨,整体保持在行业头部水平。
3.甲基叔丁基醚行业
甲基叔丁基醚主要出口及销售给周边固定合作客户。2023年上半年,在MTBE装置集中春季检修以及疫情后需求缓慢好转支撑下,MTBE价格先扬后抑,二季度异辛烷征收消费税从发酵到落地,间接提升MTBE需求量,叠加MTBE出口量始终延续高位,三季度供应阶段性偏紧,MTBE市场先强后弱,进入四季度MTBE装置开工率高企,供应充裕,供需失衡下市场步入下跌态势,且跌势明显。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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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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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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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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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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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35 亿元,同比减少32.2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0.19 亿元,同比减少97.90%;每股收益0.09元。
2023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 72.76 亿元,同比增长 13.59%;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8.91 亿元,同比减少1.27%;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48%,同比减少 24.82 个百分点;归属 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19.20 元,同比减少1.23%;资产负债率 39.73%,同比增加 9.24个百分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胜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026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胜华新材办公楼A325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郭天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2,6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股利0.4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8,107,200.00 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3.29%。
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胜华新材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8)。
二、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三、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四、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胜华新材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五、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胜华新材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六、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七、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八、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借款及授信额度预计情况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2024年集团公司借款最高额度为448,970.00万元,最高授信额度(含项目贷款授信额度)为750,000.00万元。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九、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确认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易符合商业惯例,定价公允合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天明、于相金、于海明、姜伟波、陈伟、李蓉蓉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6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胜华新材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9)。
十、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集团公司内部借款及担保情况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2024年各子公司对集团公司借款需求为480,000.00 万元。借款利率:根据同时期集团公司融资利率确认。借款期限:借款有效期1年,额度内循环使用。集团公司可根据公司资金情况统筹、调配集团内各公司资金。
同意2024年公司对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共为665,000.00万元。担保事项:担保有效期1年,额度内循环使用,各企业之间额度可调剂使用。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胜华新材关于公司2024年度集团公司内部借款及担保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0)。
十一、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对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董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胜华新材2023年年度报告》《胜华新材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十二、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胜华新材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具体审计费用为:财务审计费用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一致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胜华新材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1)。
十四、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胜华新材关于2024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2)。
十五、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胜华新材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六、通过《关于董事会对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胜华新材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十七、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胜华新材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八、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胜华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九、通过《关于审议〈胜华新材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胜华新材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二十、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胜华新材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33)。
特此公告。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胜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027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 198 号胜华新材办公楼 A326室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建宏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规章制度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政策修订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二、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三、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四、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五、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借款及授信额度预计情况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2024年集团公司借款最高额度为448,970.00万元,最高授信额度(含项目贷款授信额度)为750,000.00万元。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六、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确认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易符合商业惯例,定价公允合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七、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集团公司内部借款及担保情况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2024年各子公司对集团公司借款需求为480,000.00 万元。借款利率:根据同时期集团公司融资利率确认。借款期限:借款有效期1年,额度内循环使用。集团公司可根据公司资金情况统筹、调配集团内各公司资金。
同意2024年公司对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共为665,000.00万元。担保事项:担保有效期1年,额度内循环使用,各企业之间额度可调剂使用。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八、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九、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十、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
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具体审计费用为:财务审计费用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十一、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24年第一季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十二、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胜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028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29,318,269.21 元。
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依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四条(三)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2,6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107,2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3.29%。
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基于公司新项目建设的较大资金需求、未来投资规划及长期发展的需要,公司从实际经营角度出发,确保公司拥有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以应对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原因如下: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聚焦新能源、新材料领域;从行业形式与发展趋势看,国家政策不断向好,我国新能源、新材料行业依旧会继续保持增长趋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已经成为我国具备全球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发展潜力巨大。公司已布局多个新建项目主要集中在新能源、新材料领域,新建项目的建成达产,将有利于提升公司在相关领域的市场份额与市场影响力,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分享行业增长红利。
2、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目前,公司处于发展与扩张阶段,主营业务为新能源、新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为锂离子电池材料、电解液及电解液相关材料、化工产品销售等。公司目前正在建设国内新的生产基地,扩大产品布局。研发投入、市场开拓、项目建设等方面资金需求较大。
3、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563,478.83万元,归母净利润1,872.60万元。由于行业竞争加剧等多种因素影响使得公司2023年业绩下滑较大。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项目建设有序推进、研发投入不断增加,公司未来仍有较大的资金需求。并且随着项目的逐步建成,公司未来盈利水平将持续向好。
2024年公司投资总额预计28亿元,其中项目投资24亿元,技改、研发、安全提升及其他项目投资4亿元。公司资金主要投向为新建和续建项目(主要包含锂电及绿色新材料一体化项目、10000吨/年二甲基亚砜项目、22万吨/年锂电材料生产研发一体化项目、20万吨/年电解液项目、44万吨/年新能源材料项目(二期)、1万吨/年硅基负极项目、1万吨/年高端氟材料项目(二期)、3万吨/年硅基负极材料项目等)、装置技改、安全提升、环保提升以及研发支出等项目。
综上,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支持新项目建设、未来投资规划及长期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投资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履行公司的分红义务,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政策,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规章制度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政策修订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程序合法、有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胜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029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
之间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日常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郭天明、于相金、于海明、姜伟波、陈伟、李蓉蓉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郭天明、山东惟普控股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该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3年度日常非合并关联交易情况主要为接受劳务、担保及水电费等,交易价格均按市场定价制定,具有公允性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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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20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淄博宏益与石大胜华协商拟按持股比例对石大宏益提供借款,以支持石大宏益恢复生产。经测算,石大胜华需向石大宏益提供600万元人民币借款,用于恢复正常生产,借款期限5年,借款年利率按6%计算。截止2023年12月31日,拆出资金余额为2,667,506.72元,资金利息192,971.18元。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状况,预计公司2024年度非合并关联交易情况,主要为接受劳务、担保及水电费等,交易价格均按市场定价制定,具有公允性及合理性。非合并关联方主要为联营企业以及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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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1)高化学(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90232402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高佳子
注册资本:400万美元
成立时间:2004年3月2日
注册地:中国(上海)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03号3层D16室
(下转866版)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胜华新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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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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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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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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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郭天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会宝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少山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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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郭天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会宝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少山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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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郭天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会宝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少山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