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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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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23版)

(1)智慧燃气领域

智慧燃气领域一一物联网智能燃气表为公司核心产品,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一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仪器仪表制造业(C40)”中“通用仪器仪表制造”之“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C4016)”。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仪器仪表制造业(C40)”。公司生产的物联网智能燃气表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中“高端装备制造”中的“智能制造装备”之“智能测控装备制造”一“智能煤气表”。

我国燃气表从20世纪90年代的传统式机械燃气表开始,先后经历了以IC卡预付费系统为代表的IC卡智能燃气表、基于GPRS、LoRa、FSK等通讯技术的智能燃气表,直至2017年,国家开始全面推进移动物联网建设一一NB-IoT物联网燃气表。

伴随国家“双碳目标”经济发展战略部署和“数字基建”浪潮中公共事业的智慧化升级,推进能源结构的调整,以天然气为主的清洁低碳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占比不断提升,促进国内天然气供气量逐年上涨、用气人口不断增加,我国天然气使用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消费需求不断增长,带动了燃气表市场持续增长,随着天然气的进一步普及以及信息技术不断进步,燃气运营商对燃气表智慧化管理服务水平需求的提升,智能燃气表市场规模持续扩大。且随着智慧城市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以燃气表、水表等基础能源计量工具的智能化终端成为智慧城市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智慧城市的建设进一步推动天然气相关智能终端的稳步增长。

智能燃气表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终端之一,随着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将更加注重安全、可靠、智能便捷,以远程管理、智能控制、信息安全等为主要核心功能的智能燃气表将逐步取代旧燃气表。公司采用技术领先、质量可靠的智能燃气表及管理系统来支撑燃气公司的智慧化管理,利于物联网和智慧城市的建设和发展,符合国家政策的支持方向。公司在物联网智能燃气表及其软件系统领域具有竞争优势。

智能燃气表的市场需求与天然气消费量、燃气表存量替换以及智能燃气表的渗透率等因素密切相关,未来的发展驱动力主要取决于天然气消费量持续上升、燃气表强制更换、智慧城市建设带来的燃气运营管理需求的增长等多种因素。根据Fortune Business Insights 的数据显示,2021-2026年,全球智能燃气表行业市场规模将以6.3%的年复合增速上升至109亿美元左右。根据智研咨询统计,2015年-2021年我国智能燃气表年市场规模由40亿已提升至87.61亿元,2021年相较2020年,市场规模增速达13.73%。预计2024年,中国智能燃气表市场规模达到100亿元,到2028年将增长至119.23亿元。

物联网智能燃气表作为精密计量仪器,是精密仪表制造与计量技术、智能控制、通信技术、信息管理、数据安全等各学科技术的综合运用,其制造工艺精细,质量控制要求高。新产品从设计、试制到批量生产需要由经验丰富的专业化技术和运营团队执行。行业内企业只有经过多年的积累,拥有较高素质的科研人员、富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和熟练技工后,方可具备专业化的研发能力和生产能力。

(2)智慧水务领域

公司物联网智能水表是一种利用现代传感与信号处理技术、物联网通讯技术、嵌入式计算机和软件技术等对用水量进行计量并进行用水数据传递及结算交易的智慧水务领域重要智能终端。

我国水务行业第一阶段主要使用传统的机械水表一一机械原理和结构,需人工采集、记录相关数据。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的增长,尤其是大数据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全面应用新科技是当前能源管理部门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保障能源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为满足下游客户日益提升的智慧化管理需求,智能水表设备开始逐步替代传统机械水表。从自来水普及率及水表销售量、智能水表销售占比,水表制造行业已经进入成长后期,行业整体增速较前期相对放缓,同时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也导致终端价格和毛利率出现一定程度下降。但总体而言,智能水表的需求仍然旺盛,智慧水务管理系统和方案的推广应用仍然处于高速增长期,随着大数据的发展和水务物联网建设的推进,水务企业对上述海量规模数据的挖掘和利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向业务领域的大数据分析应用具有巨大的市场需求,从而推动行业内优势企业的业绩增长。

根据智研咨询《2020-2026年中国智能水表市场深度调查与投资前景分析报告》,2026年我国智能水表市场销售量预计约7000万台。

(3)智能传感器及相关元器件领域

公司智能传感器及核心零部件项目重点开展汽车智能传感器、智能家居智能传感器、智慧城市物联网智能传感器终端、工业物联网智能传感器终端等方面的研发和生产。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研发和生产的产品主要面向家电行业,冰箱、空调、彩电等产品领域。全资子公司控制的重庆亚川电器主要开展新能源汽车、燃油汽车及摩托车传感器的研发和生产。

全球传感器已经经历三代技术发展,分别是结构型传感器、固体型传感器、智能型传感器。目前传感器已经在各行各业渗透。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预估,预计2024年,全球智能传感器市场规模将进一步增长至541亿美元。在新能源汽车、工业自动化、医疗、环保、消费等领域智能化、数字化需求的带动下,国内智能传感器市场规模保持稳步增长。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预估,预计2024年,中国智能传感器市场规模将进一步增长至1,643亿元。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智能传感器市场会进一步增大。

根据蓝海长青智库数据,全球传感器品种多达2万多个,市场主要由美国、日本、德国等国家占据;中国传感器品种约6千多个,远远无法满足国内市场需求,中国中高端传感器进口比例达到约80%,传感器芯片进口比例达到约90%。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智慧燃气领域一一物联网智能燃气表为公司核心产品。公司是国内少数同时具备燃气表基表及智能控制部分的设计和制造能力的企业之一。公司核心产品物联网智能燃气表是由感知单元、控制单元、信息存储单元、无线通信模块组成的物联网终端,具有燃气体积测量、流量感知、电压检测、环境磁场检测、燃气泄漏检测等感知功能和远程预付费管理、远程阀控、智能保护、信息安全管理、安全切断等功能。

随着下游客户对产品个性化需求越来越多,产品差异性越来越大,产品功能也越来越复杂,对燃气表供应商产品研发、生产要求也持续提高,主要体现在对生产工艺的优化、对产品质量稳定性的控制以及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方面。即从模具设计开发、模具制造到产品量产交货的及时性,以实现对客户需求的及时响应。公司运用工业物联网技术赋能产品制造,建设了高度自动化的生产线,同时以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为基础,采用一体化结构设计和全流程的制造工艺,生产的智能燃气表性能稳定、功能齐备。经过长期的行业积累,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技术研发水平、市场需求响应速度、产品性能、产品种类、品牌知名度已获得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并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客户粘性不断增强。

智能传感器及相关元器件领域,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2022年中国智能传感器下游市场应用占比中,汽车电子是收入占比最大的市场,约占24.1%,其次是工业制造和消费电子,分别占22.0%和19.6%,而网络通信和医疗电子则分别占17.6%和9.7%。公司智能传感器及相关元器件业务正处于发展初期,公司正在不断创新技术、加强产品技术研发、提高营销拓展能力以期望获得更多的市场机会。公司全资子公司2023年10月新收购的重庆亚川电器主要开展新能源汽车、燃油汽车及摩托车传感器的研发和生产,其已获得下游相关客户的认可,进入了重庆小康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小康”)、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菱电”)、重庆宗申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宗申”)、重庆力帆电喷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力帆”)等行业内知名企业的供应链体系,建立了良好、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发明专利449项(其中中国授权发明专利365项、美国发明专利76项、欧洲发明专利4项、日本发明专利4项)、185项实用新型专利(含1项日本实用新型专利)、20项外观设计专利、302项软件著作权,主编、参编国家标准共41项。公司获得四川省人民政府颁布的2022年度四川专利奖一一创新创业奖。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智能传感器及相关元器件

智能传感器目前已经广泛应用于汽车、消费电子、工业、医疗、通信等各大领域,随着人工智能和物联网技术的发展,应用场景将更加多元。同时,随着联网结点的不断增长,对智能传感器数量和智能化程度的要求也不断提升。智能传感器作为我国“强基工程”的核心关键部件之一,是实现工业转型升级、提高产品质量和可靠性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智能家居、工业互联网、车联网、智慧城市等新产业领域都将为智能传感器行业带来更广阔的市场空间。作为智能传感器的新进入者,公司将凭借技术研发能力、智能制造优势等拓展市场。

(2)工业物联网

为加快推动智能制造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强调,要坚定不移地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推动产业技术变革和优化升级。目标是到2025年,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大部分实现数字化网络化,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初步应用智能化;到2035年,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全面普及数字化网络化,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基本实现智能化。公司结合多年研究物联网相关技术储备及自身建设智能制造工厂经验,开始向外拓展工业物联网相关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在工业物联网领域尚处于业务发展初期,尚未形成规模化收入。目前,公司自研QCINFMS工业物联网平台,经评估,符合《工业互联网平台选型要求》(GB/T42562-2023)关键技术能力和业务能力相关要求,获得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颁布的工业互联网平台选型评估推荐产品证书(证书编号:IIPS-2023-026)。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28 证券简称:秦川物联 公告编号:2024-018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公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和公开、公平、公正及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有偿和公平的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正、合理地协商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时,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金额人民币40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无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注:上述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注:上述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山东鑫能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石志俭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8年6月6日

主要股东:淄博市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0.00%,为控股股东。

经营范围:物联网服务;设计、销售物联网智能产品、智能仪表、计算机软件产品、传感器、机电产品、仪器仪表;设计、生产、销售燃气器具、电子产品、仪表;消防应急系统、消防器材、消防报警设备及消防灭火装置、监控门禁系统的销售;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8,821,225.18元、净资产为3,616,994.52元。2023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为3,090,337.17元、净利润-1,308,271.45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山东鑫能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关联销售价格主要根据客户对规格型号、产品标准、技术参数等方面的要求,确定产品的性能、结构等,依据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产品定价和销售。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该议案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价格及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较大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28 证券简称:秦川物联 公告编号:2024-019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08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1.33元/股,首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75,8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9,220,601.00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6,639,399.00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23日全部到位,由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0)第004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燃气表研发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智能燃气表腔体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具体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如下:

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2023年12月27日全部实施完毕,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9,633,494.96元(其中:12,612,847.99元为项目待支付资金,资金划转完成后,项目待支付募集资金金额将通过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支付;87,020,646.97元为项目节余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已于2024年1月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于2024年1月全部完成注销手续。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制定了《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泉驿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泉驿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泉驿支行于2020年6月24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7月11日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眉山秦川智能传感器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泉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存续(其中一个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实施的募投项目所设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前述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31060100100198189、1001300001038076、632107964、03004164686已分别于2024年1月4日、2024年1月5日、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0日将余额转到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于2024年1月全部完成注销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24,674,606.11元,其中预先投入到“智能燃气表研发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22,235,808.31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2,438,797.80元(不含增值税)。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22年7月6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0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2023年7月4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相关产品如下:

注:公司于2023年05月11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签署《中国民生银行对公“流动利D”现金管理服务协议》预期收益率为1.450%-2.000%(不满7天收益率为1.450%,超过(含)7天不满3个月收益率为1.450%),投资金额为账户动态余额,合同到期日为2024年05月11日,实际赎回日期为2024年01月10日。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8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966.07万元)的28.98%。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和2022年5月30日披露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及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989,854.42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燃气表研发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智能燃气表腔体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7,020,646.97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秦川物联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有关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和“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均包含项目待支付资金12,612,847.99元。

证券代码:688528 证券简称:秦川物联 公告编号:2024-022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2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军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事项;在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制度规定的行为。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3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和丰富从业经验,从事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及编制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其执行效果和效率进行了认真评价,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4第一季度报告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事项;在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制度规定的行为。2024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28 证券简称:秦川物联 公告编号:2024-023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经开区南四路931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

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经开区南四路931号公司行政楼四楼证券事务部(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下午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婷 黄霞

联系电话:028-84855708

传 真:028-84855708

联系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经开区南四路931号

特此公告。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28 证券简称:秦川物联 公告编号:2024-024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237,463.23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7,833,083.47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尚不满足利润分配的条件。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237,463.23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7,833,083.47元。由于《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条件为“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023年度公司未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状况的考虑,公司决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一)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二)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将累计未分配利润继续投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新建项目投资和发展,以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以及核心竞争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说明。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28 证券简称:秦川物联 公告编号:2024-017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

(2)成立日期:1988年6月(转制换证2013年11月27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

(5)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6)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51人;截止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数量14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8人。

(7)四川华信2023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6,386.4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386.49万元(包括证券业务收入13,195.35万元)。

(8)2022年度四川华信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43家,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建筑业等;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5,129.60万元,与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责任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近三年四川华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情况。近三年四川华信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均

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01年起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自201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包括: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的胜任能力,且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梅

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13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自2019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的胜任能力,且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叶娟

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13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自2018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的胜任能力,且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4)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刘夏村

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16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自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一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等;近一年复核的新三板公司包括:四川东钢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星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依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并符合独立性要求。四川华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主要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结合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40.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00万元。审计收费较2023年无异常变化。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4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六次会议对四川华信提供的选聘项目申请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满足相关业务资质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符合本次选聘要求。并且,四川华信在以往的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聘任四川华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事项的会计师事务所,并将该事项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四川华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28 证券简称:秦川物联 公告编号:2024-020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9,107,678.76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53,753.96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经测试,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9,107,678.76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合同资产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20,283.44元。

2、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减值测试时,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经测试,公司核心商誉不存在减值;非核心商誉随着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转回计提同等金额的商誉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共计33,470.52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3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减少9,261,432.72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上述金额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其他说明

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28 证券简称:秦川物联 公告编号:2024-021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3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358,751.84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89,851.60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经测试,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358,751.84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合同资产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76,659.76元。

2、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减值测试时,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经测试,公司核心商誉不存在减值;非核心商誉随着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转回计提同等金额的商誉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共计13,191.84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合并利润总额减少2,448,603.44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上述金额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其他说明

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