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945版)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容诚资质及审计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认为其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较好的诚信状况。其从事公司2023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审计费用根据审计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全体委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一致表决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财务和内部控制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75 证券简称:众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管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出于谨慎性原则,上述议案的相关董事及监事回避表决,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管薪酬有关方案公告如下:
一、董事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202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60,000元/年(税前)。
(二)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1、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2、薪酬标准
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及绩效考核情况领取相应报酬。
3、薪酬方案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一2024年12月31日。
在本方案生效前已发放的薪酬 ,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给予调整,确保薪酬按本方案执行。
4、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标准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2)公司董事因免职、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5、制订及生效
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拟订或修订,经股东大会审批后生效。
二、高管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在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人员。
(二)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三)薪酬方案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一2024年12月31日。
在本方案生效前已发放的薪酬,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给予调整,确保薪酬按本方案执行。
(四)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标准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免职、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五)制订及生效
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拟订或修订,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三、监事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
(二)薪酬标准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三)薪酬方案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一2024年12月31日。
在本方案生效前已发放的薪酬,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给予调整,确保薪酬按本方案执行。
(四)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标准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2、公司监事因免职、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五)制订及生效
本方案由监事会拟订或修订,经股东大会审批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75 证券简称:众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金额:2024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本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综合授信的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在2024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
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期限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各银行的实际授信额度进行调配,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批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二、申请综合授信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银行授信额度授权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张建军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质押、融资等),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75 证券简称:众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事项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进一步授权的其他人士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说明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75 证券简称:众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制定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4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公司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拟将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条款编号、数字格式和索引及自动调整目录页码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相应的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工商备案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公司制定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最新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其中《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制定后的全文将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75 证券简称:众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4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描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18号),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19.296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9.9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85,853.2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2,627.86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8月18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00Z0034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如下:
1、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其中,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员工薪酬不能经由企业专用账户代发,同时考虑到由于公司人员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均由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统一划转,由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上述费用的可操作性较差。
2、公司募投项目涉及专利费、检测费、研发领料、低值易耗品、水电天然气等小额零星开支,较为繁琐且细碎,若所有费用直接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出,操作性较差,便利性较低,影响公司运营效率。
3、对于部分材料、仪器设备等的采购,公司及子公司会采用统一集中采购的策略,从而获得更高的议价权,降低采购成本,且若按照募投项目用途拆分向供应商付款不符合操作实践,也不便于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和账户操作。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募投项目实施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人员安排,向行政部门、财务部门报备募投项目实施人员名单。如有调整,实施部门应当及时更新报备名单;
(二)业务部门按照公司规定的支付流程,将拟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的募投项目相关款项提交付款申请。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以自有资金进行款项支付,并逐笔统计募投项目中使用自有资金先行垫付的情况,建立明细台账;
(三)财务部门定期汇总统计以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汇总编制成置换申请单,并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审批以及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复审后,将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四)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一般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并与该笔资金相关的自有资金支付的款项进行匹配记载。对采用该方式使用募集资金的票据、交易合同、付款凭据以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等单独建册存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本次募投项目;
(五)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问询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调查与查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薪酬发放的合规性,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薪酬发放的合规性。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薪酬发放的合规性;公司已对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75 证券简称:众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定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说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主要考虑公司发展需要。为确保公司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保持竞争优势,促进公司持续发展,公司需要持续加大产品研发投入及市场拓展力度,以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累积未分配利润将滚存至下一年度,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等各种因素,主要投向研发创新及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2,197,366.7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87,898,072.92元。
为回报公司股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截至2024年4月25日,即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148,771,851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数为42,500股,以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股数148,729,351股为基数测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0,822,109.14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净利润30%,主要基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1、公司的主要产品变频器和伺服系统是工业自动化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业自动化设备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为确保公司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保持竞争优势,促进公司持续发展,公司需要持续加大产品研发投入及市场拓展力度,以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
2、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和市场变化,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在保障公司长期发展的同时,积极寻求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的机会。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
公司累积未分配利润将滚存至下一年度,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等各种因素,主要投向研发创新及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扩充公司产品线、加大市场开发、营销网络建设等,确保公司长期健康地可持续发展,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努力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时,将提供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并对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进行单独统计并公告。同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公司对外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提问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将积极开展回购。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4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86%,最高成交价格为32.62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31.6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360,39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投资者回报,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以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就《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同意本次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75 证券简称:众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安徽众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众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预计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安徽众辰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00亿元的担保。截至公告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全资子公司之间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以上合计担保余额为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4月25日,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现对上述担保事项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4年度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保障公司子公司及时顺利开展业务及向金融机构融资事项顺利实施,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安徽众辰提供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00亿元的担保。
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该担保额度均为新增担保,公司不存在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的情况。本次担保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
(二)2024年度担保计划具体情况
本次预计担保的具体安排如下:
■
注: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
(三)审议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担保额度的预计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金额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企业概述:
1、公司名称:安徽众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1MA2WD7149L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5、成立时间:2020年11月4日
6、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7、注册地址:芜湖市湾沚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阳光大道168号
8、经营范围:变频器及电气设备、机电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电气机电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股100%,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企业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状况:安徽众辰正在建设中,尚未形成营业收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为8,799.62万元,总负债为3,223.50万元,净资产为5,576.13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10.45万元。
注:上述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以最终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提高被担保方的融资效率,满足子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的需求,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同时,公司对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对其日常经营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担保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担保计划中的被担保主体其经营状况稳定,具有担保履约能力。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状况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使其能够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会议同意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事项,鉴于公司本次担保额度的预计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鉴于公司本次担保额度的预计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及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而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万元,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75 证券简称:众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
实施方式、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4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描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18号),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19.296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9.9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85,853.2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2,627.86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8月18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00Z0034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本次拟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内部投资结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营销服务网络及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拟变更内部投资结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变频器、伺服系统、电梯及施工升降机系统集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营销服务网络及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1、项目实施地点调整的情况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战略需要,并匹配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及营销战略规划,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及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项目原计划的建设地点:天津、济南、郑州、西安、成都、无锡、杭州、合肥、佛山、泉州等省会和地级城市,变更为围绕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中部地区、川渝地区等国家经济重心地带选择合适地点实施。
2、变更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及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原营销服务网点办公用房均采用租赁方式,经审慎考虑,在部分公司拟重点开拓的城市通过自有场地实施募投项目更符合公司未来稳定发展情况,拟通过购置房产的方式取得;因此拟将实施方式变更为购置或租赁的方式。基于以上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调整,预计“场地租赁、购置及装修”金额增加,同时营销服务网络的实施地点预计较变更前减少,因此“设备购置及安装”“市场营销费用”也会相应减少,公司拟对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构成进行调整,总投入金额维持不变,具体投资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最终用途、投资总额、涉及的业务领域和方向,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事项后续具体工作。
3、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公司原定通过“营销服务网络及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在10个城市建立营销服务网点,但公司近年来业务布局区域与原计划存在差异,部分公司重点营销开拓的城市未在上述网点范围内;同时公司根据市场情况拟围绕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中部地区、川渝地区等国家经济重心地带选择合适地点建设区域级的营销服务中心,以覆盖区域级市场,通过资源的集中使用提升营销服务效率,更有效的利用投资资金,更好发挥营销服务网络作用。同时,在部分公司拟重点开拓的经济重心地带上,为更好地实现公司资源的优化配置,消除办公场地租赁给项目持续生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通过自有场地实施募投项目更符合公司未来稳定发展情况;综上所述,公司拟变更“营销服务网络及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相应调整内部投资结构。
(二)变频器、伺服系统、电梯及施工升降机系统集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加科学安排和调动资源,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构成进行调整,总投入金额维持不变,主要为项目中的“建筑工程投资”“设备购置及安装”有调整变动,具体投资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基于目前项目新建厂房的建设进度、空间布局情况,公司拟增加对厂区公共配套设施等的工程投资,并提升厂房的建设装修标准以满足更高要求的安全环保生产标准。根据上述工程建设的实际需求,本次公司拟增加部分“建筑工程投资”投资金额。同时,随着近年来国产设备性能的逐步提升以及公司生产工艺的不断研发优化,公司可以通过购买部分国产设备同样可以达到预期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秉承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在设计目标产能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基础上对未来拟投资情况重新做出审慎规划,优化设备配置,提高公司整体设备资产的使用效率,发挥募集资金的最大效力。根据上述设备购置的实际需求,本次公司拟减少部分“设备购置及安装”的投资金额。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的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是公司经过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定,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75 证券简称:众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性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及自愿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鉴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并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分别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原则,定价公允,符合交易当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自愿原则,能适应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会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3年度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本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核,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表决通过。
(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注:上海狮门全称为“上海狮门半导体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安徽华辰全称为“安徽华辰磁控科技有限公司”、甘肃沣豪全称为“甘肃沣豪贸易有限公司”、皖南电机全称为“安徽皖南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
(三)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上海狮门半导体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德威
注册资本:9,500万元
主要股东: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众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平潭瑞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半导体分立器件、半导体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及电子零部件、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设计、研发及销售,软件开发,软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住所: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299号1幢617室
关联关系:上海狮门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众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9.00%的企业,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2、安徽华辰磁控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江飞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要股东:杨江飞、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孙跃、管兵
经营范围:低压永磁同步电机、机电一体电机、同步磁阻电机、特种永磁同步电机、特种异步电机、低压变频器、高低压软起动装置、高低压成套输配电装置、自动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的出口业务及技术服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或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住所:安徽省泾县经济开发区箬帽路49号(第1栋标房)
关联关系:安徽华辰系公司持有30.60%的股权,且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建军担任其董事的企业,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甘肃沣豪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岳军
注册资本:50万元
主要股东:岳军、丁芳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服装、鞋帽、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专用设备、通用机械、矿产品(不含特种矿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永昌路314号
关联关系:甘肃沣豪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建军配偶之姐丁芳与其丈夫岳军共同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安徽皖南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陈根喜
注册资本:20,160万元
主要股东:陈根喜、管兵、其他股东
经营范围:电动机、发电机、化工泵、电子仪表仪器、机械加工、模具制造及其它机电产品制造与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其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其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开展本企业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住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南华路86号
关联关系:皖南电机系公司参股公司安徽华辰5%以上股东管兵、孙跃任董事的企业,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海狮门、安徽华辰、甘肃沣豪和皖南电机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资信情况良好,综合考虑其财务指标、经营情况,公司认为上述公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海狮门、安徽华辰、甘肃沣豪和皖南电机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日常经营性业务往来,主要为向上海狮门采购IGBT模块等原材料、销售变频器及配件等产品、出租房屋,向安徽华辰采购外协服务、销售变频器及配件等产品,向甘肃沣豪采购保暖衣物作为员工福利、向皖南电机销售变频器及配件等产品。公司与该等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正常业务往来,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成本、利润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的比例较小,没有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75 证券简称:众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18号文)的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8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19.2963万股,每股发行价为49.97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5,853.2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72,627.86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200Z003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2023年8月19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已投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累计8,479.91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8,479.91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53,203.04万元。2023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1,682.95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收到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为 711.07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11,655.9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76,955.98万元,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为34,7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年8月,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和保荐人中泰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年9月,公司子公司安徽众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泖港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子公司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募集资金监管银行、保荐人中泰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根据该银行的内部管理制度,该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签约的银行主体为其上级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注2:根据该银行的内部管理制度,该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约的银行主体为其上级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支行。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1,682.9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2023年8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479.9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经2023年8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9月18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经2023年8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9月18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2,3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众辰科技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众辰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3275 证券简称:众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根据《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主席张建军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会董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有效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全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实施以2023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截至2024年4月25日,即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148,771,851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数为42,500股,以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股数148,729,351股为基数测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0,822,109.14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已按募集资金相关规定和相关上市公司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建军回避表决,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履职及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对本议案提出了建议,认为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是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下转94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