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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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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注:

1.因增加、删除条款导致条款序号发生变化的,其后续条款序号相应顺延或递减,涉及条款相互引用的,条款序号相应变化,此表不再专门对照。除以上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2.《公司章程》的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章程》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相应制度。

三、公司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相关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公司章程》及附件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4-014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将于2024年4月25日任期届满。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监事会的监事候选人提名工作正在筹备中,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将延期换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

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之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监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职责。

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独立董事杨朝军先生、董舒女士连任时间将满六年。由于目前公司董事会成员8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杨朝军先生、董舒女士届满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足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无会计专业人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杨朝军先生、董舒女士将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直至公司股东大会选出新的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延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董事会与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4-026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2日 10 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899弄兰韵文化中心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2日

至2024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01、9.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何文辉、吴智辉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应进行登记。

1、会议登记办法:

(1)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和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持有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及出席人个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采用传真、信函方式办理登记,参会当日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5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会议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899弄兰韵文化中心16楼

4、以上文件报送以2024年5月21日17:00前收到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与会者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899弄兰韵文化中心16楼

邮政编码:201702

电话:021-65661627

传真:021-65661626-8002

联系人:葛艳锋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4-025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调整,不会对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023年12月22日,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解释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执行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重新界定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该项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解释16号的规定和证监会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4-024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投票选举,谢照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占监事会成员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谢照华先生将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谢照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出生,大专学历。2010年7月入职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工程管理中心副主任。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4-023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骆立云女士、金华先生、蔡明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何文辉先生、葛艳锋先生、董斌先生、吴智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候选人本人同意,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候选人就其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了公开声明。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提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彭正飞先生、李剑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任职,任期三年。

(二)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谢照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任职,任期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一)上述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不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制度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上述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对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延期召开或者取消股东大会。

(三)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在维护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司平稳健康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1、何文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1995年7月至今在上海海洋大学担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自2005年始,投资创建太和水生态、广州太和水等公司。2010年12月太和水有限成立以来,其曾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和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之一。

2、葛艳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出生,上海交通大学本科学历,2012年1月至2013年5月,担任南通海星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3年6月至2021年4月,担任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年4月入职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为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年10月选举为公司董事。

3、董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项目经理、高级经理;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财务副总监。2023年10月入职公司,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4、吴智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本科学历。1987年7月起在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担任助工、工程师,自1995年起先后在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恒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西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任职,2020年入职太和水,2021年4月选聘为公司副总经理。

5、骆立云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学博士。现任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理事长、副主任,江南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6、金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曾任国家电网公司财务部处长,中国华能集团华东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7、蔡明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上海交通大学企业管理博士。1998年3月至今,在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管学院担任讲师、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二、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李剑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龙通科技软件工程师、港澳资讯投资研究部经理;现任上海果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4月选聘为公司监事。

2、彭正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上海古猗园科长、上海申元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主管。2018年4月入职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工程管理中心副主任。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和水”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53万股,每股发行价为43.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4,564.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77,810.94万元。该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作为太和水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太和水进行持续督导,现就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二、信息披露及其审阅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原证券对太和水在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事后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确信公司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审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确信其合法合规;审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出席人员资格、提案与表决程序,确信其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信息披露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太和水不存在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4-019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和水”或“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何文辉回避表决本议案,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形成如下意见: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内容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将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实际产生的主要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上海开太鱼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美琼

注册资本:489.9081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上海态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水产养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餐饮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水产品零售;饲料原料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谷物种植;蔬菜种植;水果种植;豆类种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时间:2012年1月5日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环东一路65弄4号3258室

上海态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态何企业”)持有上海开太鱼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45.1980%,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文辉先生原持有态何企业99.90%股权,2022年10月态何企业股权转让变更,何文辉先生将其持有的态何企业股权全部转让给张美琼女士。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文辉先生未持有态何企业股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何文辉先生是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美琼女士曾担任公司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构成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开太鱼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未发生违约情形,执行情况良好。前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定价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实现合理的资源配置,有利于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政策,双方的交易遵循公平互利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合理确定,且上海开太鱼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4-018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87,437,449.0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7,412,051.71元,母公司未分配的利润为-144,783,169.55元。

(下转960版)

(上接95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