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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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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65版)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4-008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20]93号”文《关于同意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296,29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7.41元,共募集资金总额1,642,975,260.77元。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公司募集资金金额1,528,613,803.64元,已于2020年02月13日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入公司银行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16,355,220.68元,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2,258,582.96元,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已由其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3-00003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公司以前年度除上述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16,355,220.68元外,募集资金账户支出共计803,017,066.98元(含账户管理手续费27,665.18元),以前年度收到的理财收益及银行利息收入为70,756,785.57元。

2023年度募集资金账户支出合计230,521,495.58元,其中:

1、募投项目直接支出金额合计84,578,461.65元;

2、账户管理手续费等支出2,395.36元;

3、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17,597,458.98元,利息收入28,343,179.59元,共计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45,940,638.57元。

2023年度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及银行利息收入为13,021,263.64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07,063,199.99元,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余额为562,498,069.61元,二者差异金额为55,434,869.62元,为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银行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上述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连同保荐机构在上市前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峰测控技术(天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华峰”)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支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盛态思软件(天津)有限责任公司(原北京盛态思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态思”)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以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科研创新项目全部为研发项目,为进一步增强公司技术储备,持续推出新产品以完善业务体系、巩固行业地位,研发投入、进度、成果及对未来的贡献均具有不确定性,无法单独予以核算效益。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2020年3月置换先期投入29,529,485.56元。本次置换已经2020年3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0]第3-00050号《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本年度,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1年4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2年2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3年4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本公司的《委托理财管理办法》,建立了投资审批、过程监督、风险控制等内部控制环节,对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上述投资产品的活动进行了有效的规范。

2023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收到的理财收益(包括定期存款等利息收入)12,563,435.22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公司未发生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1年2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购买房产用于北京研发中心建设的议案》,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使用1.5亿元募集资金、1.5亿元超募资金购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创芯中心项目中的第5号楼 101、102、103号的房产用于北京研发中心建设。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中创芯中心项目中的第5号楼101、102、103号的房产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不动产登记证。

本年度,公司未发生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截至2023年3月31日,此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17,597,458.98元,利息收入28,343,179.59元,共计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45,940,638.57元。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款项支付完毕。后续募集资金专户保留期间,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和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款项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将按要求进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0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议案》,增加全资子公司盛态思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公司及/或子公司共同实施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之子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和科研创新项目,对应实施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截至本报告期末,盛态思承担的部分募投项目已经结束,其开立的110942684010302 和11094268401050两个募集资金账户均已注销完毕。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无。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4-010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25日,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独立董事叶陈刚先生、夏克金先生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外部独立董事履职津贴情况、独立董事所承担的职责和相应的工作量,结合公司目前经营规模、实际状况,并参照同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津贴从每人每年8万元人民币(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税前)。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始执行,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市场水平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4-011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7次。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监管措施2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3人次。

(二)项目成员情况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希海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7月-2022年4月、2023年6月至今在大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1-2023年度签署了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肖富建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021-2023年度签署了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李洪

拟安排合伙人李洪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情况

本期拟收费70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较上一期增加(或减少)0万元。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聘任财务和内部控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通过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等方面的综合考量,同意公司2024年度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报董事会审议表决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本次聘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4-014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运坤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6.《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7.《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9.《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1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1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测控”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金公司及其指定保荐代表人对华峰测控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3号”文《关于同意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296,29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7.41元,共募集资金总额1,642,975,260.77元。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公司募集资金金额1,528,613,803.64元,已于2020年2月13日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入公司银行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16,355,220.68元,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2,258,582.96元,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已由其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3-0000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以前年度除上述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16,355,220.68元外,募集资金账户支出共计803,017,066.98元(含账户管理手续费27,665.18元),以前年度收到的理财收益及银行利息收入为70,756,785.57元。

2023年度募集资金账户支出合计230,521,495.58元,其中:

1、募投项目直接支出金额合计84,578,461.65元;

2、账户管理手续费等支出2,395.36元;

3、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17,597,458.98元,利息收入28,343,179.59元,共计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45,940,638.57元。

2023年度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及银行利息收入为13,021,263.64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07,063,199.99元,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余额为562,498,069.61元,二者差异金额为55,434,869.62元,为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银行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连同保荐机构在上市前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峰测控技术(天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华峰”)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支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盛态思软件(天津)有限责任公司(原北京盛态思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态思”)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开户行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

科研创新项目全部为研发项目,为进一步增强公司技术储备,持续推出新产品以完善业务体系、巩固行业地位,研发投入、进度、成果及对未来的贡献均具有不确定性,无法单独予以核算效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2020年3月置换先期投入29,529,485.56元。本次置换已经2020年3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0]第3-00050号《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2023年度没有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1年4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2年2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3年4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办法》,建立了投资审批、过程监督、风险控制等内部控制环节,对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上述投资产品的活动进行了有效的规范。

2023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收到的理财收益(包括定期存款等利息收入)12,563,435.22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1年2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购买房产用于北京研发中心建设的议案》,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使用1.5亿元募集资金、1.5亿元超募资金购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创芯中心项目中的第5号楼101、102、103号的房产用于北京研发中心建设。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中创芯中心项目中的第5号楼101、102、103号的房产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不动产登记证。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截至2023年3月31日,此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17,597,458.98元,利息收入28,343,179.59元,共计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45,940,638.57元。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款项支付完毕。后续募集资金专户保留期间,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和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款项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将按要求进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2020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议案》,增加全资子公司盛态思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公司及/或子公司共同实施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之子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和科研创新项目,对应实施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截至本报告期末,盛态思承担的部分募投项目已经结束,其开立的110942684010302和11094268401050两个募集资金账户均已注销完毕。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审核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3-00140号)。报告认为:华峰测控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三(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贾义真 幸科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4-007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5.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1,652,296.29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因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截止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5,367,18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总数为176,100股后的股本135,191,089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5,707,009.84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0.0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派发总额,相应调整每股派发金额、转增总股数,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4-009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25日,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296,29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7.41元,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4,297.53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13,071.67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225.8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3-00003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

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表中序号1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延期议案经公司第二届第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建设周期由24个月延至36个月。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注: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中11,759.75万元作为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对现金管理进行专项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4-012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孙镪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其中,叶陈刚、夏克金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报告》。

七、《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八、《关于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九、《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四、《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均为利益相关者需回避,故未能形成有效决议,相关内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其中,叶陈刚、夏克金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下转96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