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80 证券简称:精进电动 公告编号:2024-009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3年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2、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其余未变更或者未到执行日期的仍按上述原有规定执行。
二、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专项意见说明
1、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80 证券简称:精进电动 公告编号:2024-006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0日以直接送达、传真与邮件方式送达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表决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各位独立董事本着勤勉、独立和诚信的精神,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同时认真审阅了各项会议议案,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能够忠实而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年度内所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分析与判断并作出合理决策,有力地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应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8)。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精进电动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相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就2023年度内控实施情况编制了《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3票弃权。关联董事张旭明、张雪融、曾燕珲均回避表决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北美仓储物流中心项目”暂缓实施是根据当前市场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北美仓储物流中心项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80 证券简称:精进电动 公告编号:2024-007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4月20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振新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应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8)。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评价制度》的相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就2023年度内控实施情况编制了《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五)审议通过《关于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北美仓储物流中心项目”暂缓实施是根据当前市场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北美仓储物流中心项目”。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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